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华能元谋物荗(南)光伏电站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8-3024147、0878- 6160885(楚雄州政务中心受理窗口)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楚雄市北浦路118号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传真:0878-3017979 邮编:675000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华能元谋物荗(南)光伏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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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县物茂乡 |
华能新能源(元谋)有限公司 |
云南湖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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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规划装机容量为550MW,共分为五个片区,即芝麻片区43个3.15MW方阵,共及135.45MW;小罗岔片区19个3.15MW方阵,共计59.85MW;小米地片区41个3.15MW方阵,共计129.15MW;茂易片区26个3.15MW方阵,共计81.9MW;沙沟片区46个3.15MW方阵,共计144.9MW。配套建设一座芝麻片区110kV升压子站和一座小米地片区220kV升压站、送出线路、场区道路、光伏阵列、箱式变压器、电缆分接箱、电缆井、杆塔、临时生产、生活设施及仓库、绿化等工程 |
1.地表水环境 项目拟设置1个隔油池(容积1m3),1个化粪池(容积6m3),一座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能力不低于2m3/d),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进入化粪池,再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住宿办公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总的办公生活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回用于回用于项目区光伏阵列区植被灌溉,不外排。 2.大气环境 项目食堂应设置内置排烟管道,油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入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内置排烟管道高于食堂楼顶1.5m高排放。 3.声环境 ①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从声源处降低噪声强度。 ②营运期加强对逆变器和变压器的定期检查、维护,使其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③合理布置,各单元变压器和逆变器距厂界均保持一定距离。 ④在场区周围,种植绿化隔离带,林带应乔、灌木合理搭配,并选择分枝多,树冠大、枝叶茂盛的树种,选 4.固体废物 (1)检修废油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2)项目使用的电池为多晶硅电池,其使用寿命一般为25年,废旧太阳能电池板集中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后,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3)本项目拟在110kV升压站和220kV升压站各设置一个事故油池,有效容积均为45m3。,变压器无漏油产生,一旦发生事故,产生的事故油排入事故油池,经收集后及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4)蓄电池更换时,更换下来的废蓄电池由厂家当场拉走处理,不在变电站内暂存。(5)生活垃圾经项目区垃圾桶收集后运至附近村庄垃圾收集点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结合水土保持措施对道路、升压站等区域内破坏的植被进行植被恢复,加强管理保护好项目区内现有植被,严禁员工破坏周边植被及农作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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