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测情况
(一)监测水源
2018年1月,楚雄州州、市两级环境监测站对楚雄市九龙甸水库、西静河水库、团山水库3个在用的州市级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进行了一期监测,3个水源地均为湖库型地表水水源地。
(二)监测点位
在每个饮用水源地取水口周边100米内设置1个监测点位进行采样。
(三)常规监测项目
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河流型总氮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三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共61项,并统计当月各水源地的取水量。湖库型饮用水源地增测叶绿素a和透明度指标。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评价标准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基础项目按Ⅲ类标准限值、补充项目和优选特定项目按对应的标准限值进行达标评价。评价方法为基本项目(总氮和粪大肠菌群单独评价)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进行评价,补充项目、优选特定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果
九龙甸水库实测水质类别为Ⅰ类,水质状况为优;团山水库和西静河水库实测水质类别均为Ⅱ类,水质状况为优。3个水源地监测结果均达标。
总氮单独评价时:九龙甸水库和西静河水库均为Ⅱ类,团山水库为Ⅲ类,均符合总氮Ⅲ类标准要求。
粪大肠菌群单独评价时:九龙甸水库和西静河水库均为Ⅰ类,团山水库为Ⅱ类,均符合粪大肠菌群Ⅲ类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