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禄丰云能投配售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19年4月28日提出对《禄丰工业园区110kV碧城园区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申请,我局已依法受理。经审查,提交的《禄丰工业园区110kV碧城园区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符合国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并要求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禄丰县仁兴镇、碧城镇和勤丰镇境内,主要建设内容含主变压器部分和线路部分,其中110kV果园~碧城输电线路,采用单回路架设,长约14km,110kV碧城T接腰勤线线路,采用单回路架设,长约20km,10kV线路新建4回,分别为2回至绿色食品加工园区,2回至西片区,采用同塔双回架设,全长约12km。新建碧城变电所1座(设计电压等级110kV、35kV、10kV,主变容量最终2×50MVA,本期建设1台50MVA主变)。全线架设铁塔148基,水泥杆75基。项目总投资7207.0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6万元),占总投资的0.59%。本工程评价范围内无名胜古迹,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目标,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使用过程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1、线路应尽量远离村庄,避免跨越现有民房等建筑物,保证线路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满足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合理设置输电线对地高度,保证线路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满足相应规范要求。
2、根据地形地貌合理选用塔型,减少施工占地和植被破坏。加强施工期环保管理,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对穿越林区的线路,采用高塔跨越的方式,减少林木砍伐。做好塔基征地范围内的土地平整和植被恢复。
3、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请楚雄州生态环境监察支队、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负责项目施工期的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工作。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