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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雄昌畜牧有限公司生猪繁育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索引号: 1153230001516792XM-/2021-0813001 公开目录: 拟审查项目公示 发布日期: 2021年08月13日
主题词: 发布机构: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文    号: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关于楚雄雄昌畜牧有限公司生猪繁育养殖基地

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8-30241470878-6160885(州政务服务中心受理窗口)

  传    真:0878-6160885

  通讯地址:楚雄州楚雄市永安路696号楚雄州政务服务中心三楼C14号环保部门窗口

  邮    编:6750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楚雄雄昌畜牧有限公司生猪繁育养殖基地

建设项目

大姚县龙街镇塔底村委会田心小组撒马场

楚雄雄昌畜牧有限公司

 

昆明飞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占地面积为163039.67m2244.56亩),地上构筑物总建筑面积24212m2,其中圈舍占地面积为20967m2,配套用房及设施占地3245m2。拟建项目划片区进行建设,将项目用地划分为7个片区;包括猪仔保育区、后备区、1区、2区、3区、4区、5区(整块用地内的划分);保育区新建保育舍8幢,后备区新建种公猪舍4幢,1区新建分娩带仔哺乳舍4幢,妊娠舍4幢,2区新建分娩带仔哺乳舍4幢,妊娠舍4幢,3区保留原有植被作为厂区绿化,不进行生产生活用房建设;4区依托地块原有机井和管理用房设置厂区供水管网和生产区消毒用房,不进行生产生活用房建设;5区新建生活办公用房和饲料仓库;并在后备区新建管理用房,在1区和4区建设堆粪棚、填埋井、污水收集池、黑膜沼气池、污水处理站及出水存储池等环保设施;并配套建设道路、停车场及配电室等辅助设施;项目建设完成后,形成常年存栏种母猪3000头、种公猪100头,年出栏仔猪60000头的养殖规模。在出栏猪仔中有40000头仔猪断奶后出售至周边市场,剩余20000头在厂区保育舍完成保育后运至公司在元谋县新华乡和大姚县龙街镇的已建成养殖场内育肥、出售。

1、大气防治措施

1)猪舍恶臭防治措施

合理设计猪舍

采用全价饲料喂养模式

加强绿化

生物除臭

2)堆粪棚恶臭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通过封闭堆粪棚、定期喷洒除臭剂,并在堆粪棚周边种植绿化等措施减少堆粪区恶臭气体排放。

3)污水处理系统恶臭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猪尿液、冲洗水、渗滤液等通过管道或密闭沟渠收集后排入污水站,各废水收集池等采取密闭、加盖雨棚、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并在周边加强绿化,可有效减少污水处理系统臭气的排放。

4)食堂油烟

项目区食堂烹饪过程产生的油烟废气采用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在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食堂油烟去除率≥60%、浓度小于2.0mg/m的要求后。由专用烟道引至食堂屋顶排放;

5)沼气、备用发电机废气

沼气燃烧废气及备用发电机废气经空气扩散后呈无组织排放;沼气经脱水、脱硫后再使用,并定期对备用发电机进行保养。

2、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项目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场区设置雨水沟收集雨水,并依据地势在南面边界设置1个容积15m3的沉砂池及溢流口处理后,先期雨水泵入厂区水站处置用于厂区绿化;后期雨水沉淀处置后排入自然排水沟箐内,最终排入石者河(进入元谋后称为勐岗河);污水进入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农灌标准后,用于南面松松果蔬种植家庭农场灌溉。

2)圈舍冲洗废水和生猪尿液经圈舍内下方设置的粪池收集存储(最长2个月),定期错时打开粪池阀门,将混合废液自流进入集水池采用固液分离设备分离粪便后,废液排入1个容积6000m3的黑膜沼气池内厌氧处理;处理后的沼液排入1套处理能力不小于20m3/d的污水处理站,水体经深度处理后在北面设置1个容积2000m3的存储池;设置供水管道通向南面松松果蔬种植家庭农场种植基地,并在种植区设置1个容积500m3农业灌溉取水池,水体作为农业灌溉消耗;种植间隔期废水在厂区存储池储存或用于厂区绿化浇灌,不向周边地表水河流排放。

3)食堂废水设置12m2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废水一起进入区域内设置的1个总容积20m3的化粪池处理,生活废水就近接入圈舍粪池内,与圈舍废液一同处置。

4)堆粪棚粪便等堆存、发酵过程中产生的渗滤液经导流沟进入黑膜沼气池进行厌氧反应,在进入污水站深度处理,最终用于南面松松果蔬种植家庭农场灌溉。

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1)重点防渗区

本项目的重点防渗区为危废暂存间、堆粪棚和填埋井,拟建项目针对危废暂存间、堆粪棚等采取“三防”措施;使项目危废暂存间、堆粪棚等防渗单元的防渗等级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Mb≥6mK≤1.0×10-7cm/s的要求。

2)一般防渗区

本项目运营可能造成区域地下潜水污染的包括污水处理站池体、污水储存池、污水管道、猪舍畜粪池等设施。对此,本次环评要求项目建设方对上述池体、沟渠要采取防渗设计,防止粪污对区域地下潜水造成污染,钢筋混凝土构筑物不得有裂缝、具备防渗漏功能。在满足上述设计、建设要求后,使其防渗等级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0×10-7cm/s;或参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执行。

3)简单防渗区

对办公生活区、厂内道路等简单防渗区采用一般地面硬化即可。

4、运营期噪声控制措施

1)在设备选型时,应尽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和材料,从声源上降低噪声。

2)选用低噪声、低转速、质量好的风机,出口安装消声器。

3)泵类安装时须设计安装隔振系统,隔振系统包括隔振台座和隔振器,隔振器可采用预应力阻尼弹簧减振器;为减少水泵振动通过进出水管或弯管传出,在水泵进出管及弯管处连接软管。

4)运输车辆进入场区内或途经居民点等敏感目标时采取禁鸣、限速措施,以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5)猪只定时喂食,避免因饥饿嚎叫。

6)在生产过程中加强设备维护,使之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7)合理布局场区,厂区外围四周设置绿化区,利用距离衰减和绿化带的隔声,减少项目在生产时对周围环境的噪声影响。

5、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项目采用干清粪,清出的猪粪、饲料残渣、沼渣、污泥收集运至堆粪棚暂存、好氧发酵,并定期运至龙街镇鼠街村丰园果蔬种植基地、志诚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和塔底村泗溪特色蔬菜种植合作社、云光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所属1730.2亩种植基地消纳。

2)拟建项目在项目区设置3个安全填埋井处置厂区病死猪及分娩物;处置方法符合《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2006)相关要求。

3)项目在医治病猪和预防疾病过程中会产生医疗废物,产生量约为0.1t/a,项目进行分类收集和管理,医疗废物存放在危险废物暂存间中,委托有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处置。并对危废暂存间采取“三防”措施进行防渗,防渗等级需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 Mb≥6mK≤1.0×10-7cm/s的要求。

4)项目沼气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脱硫剂委托厂家回收处置,废饲料包装袋由废品站收购,生活垃圾统一收集运至秀水河村垃圾收集点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在本项目环评期间共进行了二次公示:第一次公示为评价单位接受委托后7个工作日内在大姚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第一次网络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521日至2021527,公示内容为项目建设概况、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及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以便群众、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了解项目并提出相关的建议,网址http://www.dayao.gov.cn/file_read.aspx?id=52033;第二次公示在形成了征求意见稿后,在大姚县人民政府网站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网址为:http://www.dayao.gov.cn/file_read.aspx?id=52288公开内容为:征求意见稿电子版和公众查阅纸质、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等日期为2021610日至2021623;同时,同步楚雄日报登报公开(2次)及大姚县龙街镇张贴进行了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在项目第一次和第二次公示期间,建设单位、编制技术单位所留下的联系方式和意见反馈途径中,未收到公众提出的反馈意见;在环评网络公示平台上,未出现任何的快速回复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