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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大平地光伏项目拟审查公示
索引号: 1153230001516792XM-/2021-0628004 公开目录: 拟审查项目公示 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28日
主题词: 发布机构: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文    号: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622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8-30241470878-6160885(州政务服务中心受理窗口)

  传    真:0878-6160885

  通讯地址:楚雄州楚雄市永安路696号楚雄州政务服务中心三楼C14号环保部门窗口

  邮    编:6750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大姚大平地光伏项目

大姚县赵家店镇、龙街镇

 

大唐新能源(香港)有限公司

 

中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大姚大平地光伏项目额定容量为100MWac,安装容量为126.04032MWp,共由292.5MWac93.15MWac光伏子方阵组成,采用233408块峰值功率为540Wp的单晶硅双面光伏组件、38座箱式变压器房、521196kW的组串式逆变器。本并网光伏电站每个光伏子方阵经逆变升压后输出电压为35kV,在适当位置设置35kV电缆分接箱。每个光伏方阵电力经箱变升压至35kV后,通过35kV电缆分接箱并联至35kV集电线路,集电线路汇集电力后输送至220kV升压站,拟在光伏电站内建设220kV升压站1座。

1、大气防治措施

①施工期安排专门人员对施工场地和进出场地道路定时洒水以减少扬尘量,洒水次数根据天气状况而定。一般旱季每天不少于2次,若遇大风或干燥天气要适当增加洒水次数,以减少道路扬尘的产生量。

②对建筑垃圾及建筑材料应及时处理、清运,以减少占地,堆放场地堆放粉状物料加盖篷布,其他区域定时洒水,防止扬尘污染,改善施工场地的环境。施工垃圾应及时处置,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③对于装运含尘物料的运输车辆应该加盖篷布或密闭,严格控制和规范车辆运输量和方式,容易产生粉尘的物料不得超过车辆两边和尾部的挡板,严格控制物料的洒落,以避免因为道路颠簸和大风天气起尘而对沿途的大气环境造成影响。

④推平压实应当推一块压一块,从根本上减少表面的散土,降低扬尘的产生量。

 

2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施工废水主要包括建筑物的修筑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以及少量施工机械及车辆冲洗废水。施工废水采用沉淀池收集、澄清,施工场地设置2个沉淀池,设置的沉淀池容积均为10m3,全部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及施工环节,不外排。施工场地设旱厕,定期清掏。施工人员不在现场食宿,产生的生活污水收集于沉淀池用于道路洒水降尘,生活废水量较小与施工废水合用沉淀池,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对地表水环境没有影响太阳能电池板清洗水通过太阳能电池板落入场地土壤中,用于光伏场区植被灌溉;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和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升压站绿化。

 

3运营期噪声控制措施

建设单位施工过程应严格执行国家《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尽可能采取有效的减噪措施,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施工设备尽量远离敏感点布置,加强对施工噪声的治理,尽量减轻由于施工给周围环境和敏感目标的影响。施工期噪声防护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的有关规定,避免施工扰民事件的发生。

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

4、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①施工过程处理地表产生的土壤在合适位置临时堆存,采取必要的遮盖措施,及时回填;在施工填土区域应对填方进行压实,减少场地水土流失。

②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废弃零部件,主要为电缆余料、型钢支架边角料等废弃物。及时分类收集回收。

施工过程中,应在合理位置选取相对固定的垃圾收集点,少量生活垃圾通过附近村庄或合作企业环卫设施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进行运输处理。

设置集中的生活垃圾暂存场所(垃圾箱2个),统一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点;废旧光伏组件设置贮存间(48m2),集中暂存后由设备厂家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