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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楚雄州环境质量状况
索引号: 1153230001516792XM-/2020-0326008 公开目录: 大气环境质量 发布日期: 2020年03月26日
主题词: 发布机构: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文    号:
 

2020年2月,我州州、县市环境监测站对我州境内的主要地表河流(湖库)、州市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及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评价如下:

一、河流(湖库)地表水水质状况

(一)24个国、省控监测断面(点位)水质状况(姚安县蜻蛉河王家桥断面因断流未开展监测)

2020年2月,我州州、县市环境监测站对我州境内的7个国控、17个省控河流(湖库)地表水监测断面(点位)开展了一期监测,除6个国控考核断面(龙川江西观桥、星宿江水文站、金沙江大湾子和龙川江江边、绿汁江口和礼社江口)由生态环境部统一采用“采测分离”的模式开展监测外,其余断面为州、县市监测站开展监测。监测项目包括《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中的基本项目及电导率,湖库增测透明度、叶绿素a和水位。

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环办〔2011〕22号)和《云南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2010~2020年)》进行评价和判定,本月监测的24个国控、省控监测断面(点位)中,符合对应的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的断面有23个,总体达标率为95.8%,超标断面为禄丰县新宿江水文站。优良水体(水质为Ⅰ类—Ⅲ类)断面(点位)有22个,优良率为91.7%。各国控、省控监测断面(点位)具体监测结果评价如下:

1. 7个国控监测断面水质状况

(1)划定在Ⅲ类水环境功能区划内的5个

礼社江口、金沙江大湾子2个监测断面水质类别均为Ⅰ类,水质状况为优;绿汁江口水质类别为Ⅱ类,水质状况为优;龙川江江边和毛板桥水库2个监测断面水质类别均为为Ⅲ类,水质状况为良好。5个监测断面均符合Ⅲ类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2)划定在Ⅳ类水环境功能区划内的2个

龙川江西观桥断面水质类别为Ⅳ类,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符合Ⅳ类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新宿江水文站断面水质类别为Ⅴ类,水质状况为中度污染,劣于Ⅳ类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劣于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的监测指标为化学需氧量。

2. 17个省控监测断面(点位)水质状况

(1)划定在Ⅱ类水环境功能区划内的4个

水城河禄劝交界处、紫甸河伍纳本村外2个监测断面和楚雄市九龙甸水库、西静河水库2个监测点位水质类别均为Ⅱ类,水质状况均为优。4个监测断面(点位)均符合Ⅱ类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湖库总氮单独评价:九龙甸水库和西静河水库均为Ⅲ类。

(2)划定在Ⅲ类水环境功能区划内的7个

元江口、万马河昔丙村、渔泡江地索村坡脚、勐果河高桥水文站和古岩河元双路联丰村路口旁边5个监测断面水质类别均为Ⅱ类,水质状况均为优;渔泡江朵腊河底监测断面和楚雄市团山水库监测点位水质类别均为Ⅲ类,水质状况均为良好。7个监测断面(点位)均符合Ⅲ类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湖库总氮单独评价:团山水库为Ⅲ类。

(3)划定在Ⅳ类水环境功能区划内的6个

羊蹄江大河波西、星宿江螺丝河桥和小江口3个监测断面水质类别均为Ⅱ类,水质状况均为优;楚雄市龙川江青山嘴水库、龙川江小天城、蜻蛉河赵家店3个监测断面水质类别均为Ⅲ类,水质状况均为良好。6个监测断面均符合Ⅳ类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二)5个长江及重要支流新增监测断面水质状况

我州共设长江及重要支流监测断面共13个(其中8个与原有省控监测断面重合,实际新增5个),监测项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中的基本项目及电导率,采用各县上报的监测数据进行评价,5个新增监测断面监测结果评价如下:

1. 划定在Ⅳ类水环境功能区划内的4个

龙川江黑井、蜻蛉河江底河大桥2个监测断面水质类别均为Ⅲ类,水质状况均为良好;永定河麦拉监测断面水质类别为Ⅳ类,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3个监测断面均符合Ⅳ类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菜园河木果甸村水质类别为劣Ⅴ类,水质状况为重度污染,劣于Ⅳ类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劣于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的监测指标为总磷、氨氮和五日生化需氧量。

2. 划定在Ⅴ类水环境功能区划内的1个

北甸河(沙站河)关山场水质类别为劣Ⅴ类,水质状况为重度污染,劣于Ⅴ类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劣于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的监测指标为总磷。

二、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一)监测情况

2020年2月,我州州、市环境监测站对楚雄市九龙甸水库、西静河水库、团山水库3个在用的州市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开展了一期监测,3个水源地均为湖库型地表水水源地。

(二)监测项目

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共61项,同时增测叶绿素a和透明度指标,并统计当月各水源地的取水量。

(三)评价标准及方法

评价标准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基础项目按表1的Ⅲ类标准限值、补充项目和优选特定项目按表2和表3对应的标准限值进行达标评价。评价方法为《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环办〔2011〕22号),其中:基本项目(总氮和粪大肠菌群单独评价)按照“标准”中对应的Ⅲ类标准限值进行评价,补充项目、优选特定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四)评价结果

九龙甸水库和西静河水库水质类别为Ⅱ类,水质状况为优;团山水库水质类别为Ⅲ类,水质状况为良好。3个水源地监测结果达标率和优良率均为100%,其中,水质类别为Ⅱ类及以上的水源地有2个,占66.7%。

总氮单独评价:九龙甸水库、西静河水库和团山水库均为Ⅲ类,均符合Ⅲ类标准要求。

粪大肠菌群单独评价:九龙甸水库和西静河水库均为Ⅰ类,团山水库为Ⅱ类,均符合Ⅲ类标准要求。

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评价:九龙甸水库、西静河水库和团山水库38项监测指标均符合对应的标准限值要求。

三、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一)监测情况

2020年2月,楚雄州10县(市)城区均正常开展了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监测点位包括2个国控点(州环境监测站、市经济开发区)、9个省控点(南华县思源实验学校、姚安县档案馆、大姚县平安医院、永仁县人事局、元谋县环保局、牟定县环保局、双柏县环保局、武定县监测站、禄丰县环保局),监测项目均包含了常规六参数(SO2、NO2、O3、CO、PM10、PM2.5)及气象五参数(温度、湿度、气压、风向、风速)、能见度。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评价标准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及修改单,评价方法为《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 663-2013)和《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 633—2012),PM2.5月均浓度分级参照年均值标准限值进行。

(三)质量状况

2020年2月,楚雄州总体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其中:楚雄市监测有效天数29天,12天为“优”,17天为“良”,优良率为100%,PM2.5月浓度均值为27μg/m3(二级);武定县监测有效天数29天,其中10天为“优”,19天为“良”,优良率为100%,PM2.5月浓度均值为29μg/m3(二级);双柏县监测有效天数29天,21天为“优”,8天为“良”,优良率为100%,PM2.5月浓度均值为17μg/m3(二级);牟定县监测有效天数29天,16天为“优”,13天为“良”,优良率为100%,PM2.5月浓度均值为24μg/m3(二级);南华县监测有效天数29天,22天为“优”,7天为“良”,优良率为100%,PM2.5月浓度均值为19μg/m3(二级);姚安县监测有效天数28天,17天为“优”,11天为“良”,优良率为100%,PM2.5月浓度均值为21μg/m3(二级);大姚县监测有效天数29天,15天为“优”,14天为“良”,优良率为100%,PM2.5月浓度均值为19μg/m3(二级);永仁县监测有效天数29天,25天为“优”,4天为“良”,优良率为100%,PM2.5月浓度均值为20μg/m3(二级);元谋县监测有效天数29天,15天为“优”,14天为“良”,优良率为100%,PM2.5月浓度均值为28μg/m3(二级);禄丰县监测有效天数29天,14天为“优”,15天为“良”,优良率为100%,PM2.5月浓度均值为26μg/m3(二级)。

四、2020年1月至2月楚雄市降水质量状况

参考“州环境监测站”监测点位的监测结果,2020年1月至2月,楚雄市城区共计监测降水7场次,监测频次为“逢雨必测”, 降水pH范围为5.01—6.75,2月出现酸雨2场次,占28.6%。

五、纳入省、州水污染防治方案考核断面监测情况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16〕3号)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政通〔2016〕50号)要求,现将本月各考核断面水污染防治考核结果汇总如下:

(一)7个地表水考核断面

1. 列入Ⅱ类考核目标要求的国考断面3个

礼社江口水质类别为Ⅰ类,绿汁江口水质类别为Ⅱ类,2个监测断面均符合Ⅱ类考核目标要求。

龙川江江边水质为Ⅲ类,劣于Ⅱ类考核目标要求,劣于考核目标要求的监测项目为化学需氧量。

2. 列入Ⅳ类考核目标要求的国考断面2个

龙川江西观桥水质类别为Ⅳ类,符合Ⅳ类考核目标要求。

星宿江水文站水质类别为Ⅴ类,劣于Ⅳ类考核目标要求,劣于考核目标要求的监测项目为化学需氧量。

3. 列入Ⅲ类考核目标要求的省考断面1个

龙川江青山嘴水库水质类别为Ⅲ类,符合Ⅲ类考核目标要求。

4. 列入Ⅲ类考核目标要求的州考断面1个

星宿江小江口水质类别为Ⅱ类,符合Ⅲ类考核目标要求。

(二)州市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考核断面3个

1. 列入Ⅱ类考核目标要求的州市级饮用水水源地2个

楚雄市九龙甸水库和西静河水库水质类别均为Ⅱ类,均符合Ⅱ类考核目标要求。

2.列入Ⅲ类考核目标要求的州市级饮用水水源地1个

楚雄市团山水库水质类别为Ⅲ类,符合Ⅲ类考核目标要求。

六、存在问题

(一)地表水

1.国控监测断面

新宿江水文站监测断面水质类别为Ⅴ类,水质状况为中度污染,劣于Ⅳ类水环境功能区划和考核目标要求,劣于水环境功能区划和考核目标要求的监测指标为化学需氧量。

龙川江江边水质为Ⅲ类,符合Ⅲ类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但劣于Ⅱ类考核目标要求,劣于考核目标要求的监测项目为化学需氧量。

2. 长江及重要支流监测断面

菜园河木果甸村和北甸河(沙站河)关山场监测断面水质类别均为劣Ⅴ类,水质状况为重度污染,分别劣于对应的Ⅳ类和Ⅴ类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其中,木果甸村监测断面劣于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的监测指标为总磷、氨氮和五日生化需氧量,关山场监测断面为总磷。

永定河麦拉监测断面水质类别为Ⅳ类,符合Ⅳ类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但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

(二)降水

参考“州环境监测站”监测点位的监测结果,2020年1月至2月,楚雄市城区共计监测降水7场次,监测频次为“逢雨必测”, 降水pH范围为5.01—6.75,2月出现酸雨2场次,占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