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楚雄州环境监察支队
索引号: 1153230001516792XM-/2019-1211001 公开目录: 下属事业单位 发布日期: 2019年12月11日
主题词: 发布机构: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文    号:
 

因为目前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改革,环境监察支队职能职责尚未正式调整。

 

楚雄州环境监察支队前身为楚雄州环境监理所。为参照公务员管理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贯彻国家环境保护有关环境监察、排污收费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标准;负责依法对全州单位和个人履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执行环境保护各项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组织全州较大、重大、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信息上报;受理环保12369电话投诉和网上投诉、人民群众来人来访投诉;承担我州较大、重大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及重大建设项目违法案件与事故调查。

(三)、组织全州污染减排现场监察,负责核算减排监察系数;承担国控、省控、州控企业的现场监察;组织开展全州自然生态保护监察和农村生态环境监察工作。

(四)、组织开展环境执法稽查。

(五)、指导全州环境监察队伍建设和环境现场执法工作;负责全州环境监察人员的业务培训。

(六)、承担楚雄州环保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3022399  楚雄市北浦路118号  州生态环境局5楼  法人:杨红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