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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州政协第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78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1153230001516792XM-/2019-1106002 公开目录: 人大代表建议 发布日期: 2019年11月06日
主题词: 发布机构: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文    号:
 

关于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州生态文明建设的提案,已交由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全州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州人民政府始终坚持生态立州、环境优先战略,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全面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国、全省、全州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和云南省委、省政府及州委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将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列入楚雄州十一届人民政府的重点工作,大力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近年来,印发实施《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十三五规划(2016-2020)》《楚雄彝族自治州全面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楚雄州打造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区行动计划》《楚雄彝族自治州省级生态文明州建设规划(2017—2020年)》等指导性文件,成立了楚雄州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领导小组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全面负责抓好全州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制度的不断建立健全,为楚雄州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制定了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1+7+1系列文件(打好金沙江和红河楚雄段生态保护修复、水源地保护、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固废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攻坚战)。州人民政府深入实施1133战略,按照生态美、环境美、城市美、乡村美、山水美的要求,着力打造滇中翡翠、努力把楚雄建设成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区和全省最美丽州市之一。

(二)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印发实施《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对全州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新《环境保护法》及四个配套办法,着力开展饮用水源地专项检查、绿盾2019”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及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严厉打击生态环境保护违法违规行为,着力维护全州生态环境安全。二是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楚雄州蓝天保卫专项行动计划(2017-2020)》《楚雄州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以钢铁、建材和散乱污企业、柴油货车、扬尘治理为重点,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加大大气污染治理力度,持续提升大气环境质量,空气环境质量持续稳定改善。2019年上半年,楚雄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100%。三是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楚雄州碧水青山专项行动计划(2017-2020)》《楚雄州2017年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加强水环境综合治理。扎实推进河长制落实,加强工业、农业、生活污染源和金沙江、红河两大水系水生态系统整治,保障饮用水安全,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全州22个监控断面均满足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楚雄州两级环境监测站对3个在用的州市级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23个县级饮用水源地进行监测,水体总体达标率为100%。各水质断面中,龙川江西观桥断面水质半年均值为类,已暂时脱劣,禄丰县水文站、江边、小天城断面水质出现波动,部分月份出现水质超标情况。四是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楚雄州净土安居专项行动计划(2017-2020)》《楚雄州2017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全力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继续深入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着力解决南华县砷渣、牟定铬渣和镉渣、禄丰县北甸河含砷等历史遗留污染问题,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和医疗废弃物处置,有效管控土壤环境风险。全州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有效控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三)着力推进绿色发展。一是科学划定生态空间格局。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划,统筹布局全州生产空间、生活空间和生态空间。划定全州生态保护红线面积7444.76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26.18%;划定永久基本农田2384.87平方公里,占全州面积的8.4%;完成楚雄州州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科学划分城镇控制边界。开展多规合一,强化空间一张图管控。全州逐步形成了以重点生态功能区为主体,以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控制边界为支撑,以楚雄州两屏即南部哀牢山生态屏障、北部生态屏障,两带即金沙江干热河谷地带、红河干热河谷地带为依托,并结合楚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和饮用水源点保护区的散状分布,建立两屏两带多点的生态安全格局体系。二是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提升、持续改善生态环境。着力开展城乡特色风貌(特色城镇、特色乡村)打造专项行动,加快推进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先进平安县市、森林城市、新型智慧城市六城同创工作,持续推进城乡四治三改一拆一增和农村七改三清环境综合整治,建设山水田园一幅画、城镇村落一体化的美丽楚雄。大姚县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县城,楚雄市创建命名为国家森林城市,全州5个县市获得省级园林城市命名。2018年,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预计达98.8%,村庄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率预计达98%,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三是推进绿色发展、构建绿色发展体系。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打造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产业体系,大力推进和倡导绿色+生产方式”“绿色+生活方式绿色+生活理念,使经济社会发展更加持续、更具活力。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10大产业发展初现成效,产业转型升级迈出坚实步伐。四是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构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改革,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空间规划体系、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环境治理体系、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体系等改革,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开展元谋县水权水市场改革试点、自然资源资产负债综合表编制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改革实践,构建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五是统筹兼顾、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取得实效。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协同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和企业主体作用、协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建设持久战、协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与精准脱贫攻坚战,妥善解决发展与保护的关系,从源头上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努力实现从绿色贫困美丽富饶的跨越,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四)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监管机制。着力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领导。一是从严从实压紧落实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楚雄州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制规定(试行)》,构建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二是从严从实督察检查。进一步健全完善环保督察体系,采取暗访督察、随机督察、回访督察等方式,深入开展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专项检查,推动环境保护督察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健全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机制,建立州、县市、乡镇、村(社区)4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不留死角。进一步强化环境执法,推进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严惩重罚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让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三是从严从实考核问责。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提高绿色发展指标和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在综合绩效考评中的权重,把保障人民健康和改善环境质量作为更具约束性的硬指标。把考核结果作为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评奖惩、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四是推进生态环境管理体制系列改革。挂牌成立楚雄州生态环境局,配强了领导班子,充实了科室及直属机构。上收县市生态环境监管职能,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分局完成挂牌,相关领导已经任命到位。《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正按程序上报州人民政府进行法律审查。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改革、放管服改革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正按照省和州相关部署有序推进。

(五)加快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围绕中央、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审计反馈问题、省委巡视反馈涉及环境问题、上级通报和媒体曝光问题、回头看期间群众反复举报的问题,集中力量开展攻坚行动,严格落实县市责任,建立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整改到位。截止6月底,中央、省各类交办整改任务304项,剩余36个,中央环保督察涉及我州的25个整改问题,已完成整改22个。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涉及我州的13个整改问题,已完成整改8个。省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涉及我州的38个整改问题,已完成整改26个。长江经济带环境保护审计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涉及我州的20个整改问题,已完成整改15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102个全部完成整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举报件涉及我州的103个整改问题,已完成整改95个。

(六)持续加大生态文明建设资金投入。加大生态文明建设资金投入。2016年至2018年,全州共投入生态文明建设资金223156万元。其中,2016年中央环保项目资金投入22700万元;省级环保专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投入350万元,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25393万元,州级以上下达林地管护及补偿资金28213万元;州本级投入13261万元。2017年中央环保项目资金投入4288万元;省级环保专项资金投入938万元、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22542万元,州级以上下达林地管护及补偿资金22452万元;州本级投入10237万元。截至201810月,中央环保项目资金投入418万元;省级环保专项资金投入1536万元、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32176万元,州以上公益林补偿金和生态恢复保护资金26110万元;州本级12542万元。

()大力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以生态文明州、县市、乡镇、村四级创建为抓手,着力推进全州生态文明建设。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国家和省已经建立起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市县区及村镇创建申报管理规定和指标体系。实践证明,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已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是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的有力支撑,对区域生态文明水平提升具有重要意义。截目前,全州10县市中,双柏、牟定、大姚、永仁、姚安、南华6个县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通过省级考核验收,待命名;武定、元谋、楚雄3个县市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通过省级技术评估,今年争取至少8个以上县市通过省级考核验收。全州103个乡镇开展了省级生态文明乡镇创建申报工作,其中,78个乡镇获得省级生态文明乡镇命名,25个乡镇省级生态文明乡镇创建通过省级技术审查,为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州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奠定了坚实基础。《双柏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18-2020年)》通过省级技术论证,为全州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成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作出率先垂范作用。全州创建州级绿色学校287所、省级绿色学校93所、国家级绿色学校2所;创建州级绿色社区5个、省级绿色社区24个;创建州级环境教育基地4个、省级环境教育基地11个。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生态环境敏感脆弱。楚雄州属于滇中干旱地区,年均降雨量863毫米,仅为全省2/3;水资源总量63.2亿立方米,仅占全省的3%,居全省倒数第二位;人均水资源量只有2313立方米,仅为全省的一半,一些地区流域、饮用水、保护区周边等局部地区资源环境承载力达到或超过上限,金沙江及部分支流沿岸植被覆盖率低,水土流失隐患大,生态环境脆弱。

(二)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还不协调。一方面,楚雄州作为后发地区肩负跨越赶超的使命和责任,必须加速发展、跨越发展;另一方面,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步伐加快,资源能源消耗将大幅上升,一些工业企业散乱污问题突出,部分矿产开发不够科学合理,开发与保护的问题将更加突出。绿色发展方式还未从根本上形成。产业结构转型升级难度大,冶金结构性矛盾尚未得到根本性改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产业体系还未形成。

(三)生态环境质量提升任务艰巨。龙川江西观桥断面仍为劣V类水质,地表水环境质量改善任务艰巨;部分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还存在隐患,乡村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还未完全建立。大气环境综合防治力度不强,机动车尾气污染问题日益突出,部分县市城区空气质量面临超标风险。土壤污染防治基础薄弱,一些企业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不高,堆放处置不规范,局部区域重金属污染问题仍未彻底解决,历史遗留的牟定铬渣、镉渣土壤修复治理工程、南华砷渣治理项目推进难度大。农药、农膜、化肥不合理使用造成的农业面源污染、白色污染问题依然突出;农村环境脏乱差、畜禽养殖和农业废弃物污染等农村环境问题不同程度存在。自然保护地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困难,生态系统和生态恢复治理任务艰巨。经济下行压力下,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提标改造、能源替代动力不强,污染治理及监管任务繁重。

(四)自然生态保护还有差距。由于自然保护区划定不够科学合理、管理不到位等原因,一些自然保护区内还有集镇、村庄和原住民,保护区建设投入和管护力量不足,批而不建、建而不管问题依然存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物资源有序开发利用程度不高,全州具有丰富的生物多样性,生物资源开发潜力巨大,但有序开发利用程度不高。生态系统和生态恢复治理任务艰巨,十三五期间全州需完成退耕还林、还草56.8万亩,实施16.9万亩,今后3年还需实施39.9万亩。

(五)生态环境保护基层基础薄弱。环保队伍能力建设还不适应新形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标准化建设的需要,专业技术力量不足;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欠账大,配套不到位,如工业园区散乱污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城市污水配套管网还没有完全实现雨污分流、污水收集率不高,镇村两污处理设施建设缓慢、运行不正常、利用率不高,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不足,等等。

(六)宣传力度不够。生态文明建设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不足,宣传牌、宣传标识较少,宣传活动开展不够。对公众的宣传仅限·世界环境日等进行,公众参与度不高,没有体现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创建主题,造成公众对生态文明知识知晓度和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偏低。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及措施

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坚持把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作为全局性的重大战略,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走绿色发展之路,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着力打造滇中翡翠、努力把楚雄建设成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区和全省最美丽州市之一。

(一)全面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国家、省委省政府、州委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以绿色发展理念为引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深入实施“1133”战略,着力构建生态文化体系、生态经济体系、生态目标责任体系、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生态安全体系五大体系,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按照生态美、环境美、城市美、乡村美、山水美的要求,着力打造滇中翡翠、努力把楚雄建设成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区和全省最美丽州市之一。

(二)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要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以钢铁、建材和散乱污企业、柴油货车、扬尘治理为重点,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加大大气污染治理力度,进一步提升大气环境质量,让人民的蓝天幸福感明显增强。二要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扎实推进河长制落实,加快工业、农业、生活污染源和金沙江、红河两大水系水生态系统整治,保障饮用水安全,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减少污染严重水体和不达标水体。三要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着力解决南华县砷渣、牟定铬渣和镉渣、禄丰县北甸河含砷等历史遗留污染问题,推进垃圾分类处理,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和医疗废弃物处置,有效管控土壤环境风险。四要细化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的支撑。突出打好金沙江和红河楚雄段生态保护修复、水源地保护、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固废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7大标志性战役,突出靶向精准、措施精准,确保取得实效。

(三)全面推动绿色发展。一要着力调整产业结构。推进五链统筹”“两型三化”“一突出两打造,加快发展我州“2+5+3”重点产业,淘汰化解落后过剩产能,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增强发展新动能,推动传统产业智能化、清洁化改造,不断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为解决生态环境问题提供重要支撑。二要着力调整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发展绿色能源产业,持续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加强清洁能源在民生领域的应用,减少煤炭消费,增加清洁能源使用。三要着力调整运输结构。推进重点工业企业和工业园区货物以公路运输为主转向铁路运输为主,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老旧工程机械和农业机械,大力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四要着力调整用地结构。落实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优化生产力空间布局。五要着力调整农业投入结构。打造绿色食品牌,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增加有机肥使用量,倡导有机农业,着力培育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三品一标。六要着力倡导绿色生活方式。要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广泛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医院、绿色社区、绿色餐馆、绿色商场创建活动,培育壮大绿色消费新增长点,开创一个人人参与的绿色+”时代。

(四)强化生态保护修复、构建生态安全屏障。一是构建一个规划体系。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硬约束,推进多规合一,整合空间管控手段,强化资源环境承载力管控,形成科学合理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二是实施一批保护修复工程。坚持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区域统筹、综合治理,深入推进哀牢山国家公园规划建设、17个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8个风景名胜区保护、48.78万亩湿地保护修复,下重拳整治自然保护区内无序开发、破坏生态等突出问题;持续抓好国土绿化、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水土流失治理、国家储备林建设等重大生态工程,引导社会力量投身生态建设和保护。三是构筑一道生态安全屏障。以南部哀牢山生态屏障、北部生态屏障,金沙江河谷地带、红河河谷地带,以及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等重点生态功能区为重点,逐步建立两屏两带多点生态安全格局,牢牢构筑金沙江、红河(楚雄段)上游生态安全屏障。

(五)持续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一是着力开展城乡特色风貌(特色城镇、特色乡村)打造专项行动,突出特色风貌线、绿色生态线、精致景观线三线打造,打造中国彝乡特色风貌。二是加快推进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先进平安县市、森林城市、新型智慧城市六城同创工作,大力开展生态文明州”“生态文明县市创建活动,建设干净整洁、畅通有序、文明祥和、环境生态、宜居宜旅的新型城镇。三是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下大力气改善城乡环境质量、功能承载、居住条件、特色风貌,建设山水田园一幅画、城镇村落一体化的美丽楚雄。

(六)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加大资金投入,充分运用市场化手段,完善资源价格机制,采取多种方式支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加快构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强化统一监管,健全区域流域生态环境管理体制,健全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改革。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空间规划体系、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环境治理体系、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体系等改革,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构建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充分运用市场化手段,撬动更多社会资本进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以社会化、市场化途径解决环境污染治理投融资难题。强化科技支撑。加强与科研院所合作,积极开展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土壤及重金属污染防治、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脆弱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等重点领域对策研究,推进生态环境问题解决。强化全民共治共享。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促进政府、企业、公众各尽其责、共同发力,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合力共治、共建共享的良好格局。

(七)统筹兼顾、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取得实效。一是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通过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从源头上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倒逼作用,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新旧动能接续转换,在高质量发展中实现高水平保护、在高水平保护中促进高质量发展。二是协同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和企业主体作用。厘清政府和企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综合运用经济、法律以及必要的行手段,健全约束和激励机制,推动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同时引导社会力量投身生态环境保护,形成强大而持久的合力。三是协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建设持久战。着力在转变发展方式上下功夫、在调整经济结构上找出路、在促进绿色消费上做文章,坚持重点治理和整体推进相结合,既坚决打好攻坚战、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又一以贯之抓好基础性、经常性、长远性工作,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四是协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与精准脱贫攻坚战。积极探索让生态效益转化为经济效益、让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的绿色发展路径,因地制宜发展生态种养业、生态农业、生态旅游业等生态产业,优先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护林员、巡河员、保洁员等公益性岗位,努力实现从绿色贫困美丽富饶的跨越,确保脱贫攻坚与生态文明建设双赢

(八)巩固和扩大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成效。一是聚焦问题抓整改。围绕中央、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审计反馈问题、省委巡视反馈涉及环境问题、上级通报和媒体曝光问题、回头看期间群众反复举报的问题,突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自然保护区管理、农业面源污染、两污基础设施建设、黑臭水体整治、建设工地及道路扬尘、城市建成区及周边重污染企业搬迁、工业企业散乱污、固体废物利用及处置、清洁能源替代等10个严重类环境问题,集中力量开展攻坚行动,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二是坚持标准抓整改。严格按照整改验收标准,建立分级负责的现场检查制度。三是压实责任抓整改。强化属地管理,严格落实县市责任,对督察组移交的线索全部建立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整改到位;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的,严厉追责问责。四要公开透明抓整改。及时公开查处和整改情况,加大正面典型宣传和反面典型曝光力度,选择一批涉及民生、老百姓关注度高的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全程跟踪报道查处整改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九)全力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高位推动,强力推进;强化经费保障着力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加大宣传力度。在广播电视台、楚雄日报等媒体上设置生态文明建设专栏,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成效宣传,激发广大干部群众投身生态文明建设的热情,营造生态文明建设良好氛围。积极开展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区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教育实践基地创建申报。推进实施《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文明州建设规划》(2018-2022年),持续巩固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工作成果,提升全州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积极开展国家和省级生态州创建申报,争取2020年全州至少8个县市获得省级生态文明县市命名,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全覆盖;争创省级生态文明州,国家生态文明州创建申报工作取得重大突破。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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