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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州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46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1153230001516792XM-/2019-1106001 公开目录: 人大代表建议 发布日期: 2019年11月06日
主题词: 发布机构: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文    号:
 

委员提出《关于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提案》(第46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楚雄州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

楚雄州州委政府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云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云南省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以提升水环境质量为目标,突出重点、多措并举,标本兼治,水污染防治工作有序推进。截至2019年上半年末,全州水环境质量稳中有升,西观桥断面水质达类已暂时脱劣,25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

(一)领导重视高位推动水污染防治

为做好楚雄州水污染防治工作,楚雄州先后制定了《楚雄州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楚雄州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以及《楚雄州以长江为重点的两大水系保护修复攻坚战实施方案》、《楚雄州生态保护修复攻坚战实施方案》、《楚雄州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实施方案》,《楚雄州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楚雄州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楚雄州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工作方案,调整充实成立了以州政府中华州长为组长的楚雄州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与10县市政府签订了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明确工作责任目标,高位推动全州水污染防治工作。

(二)全面推进河长制实施

2017年推行河长制以来,州、县市两级成立了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和河长制办公室,制定了工作方案,全面推进河长制。全州共有578条河流、1209座水库、87座坝塘、140条渠道纳入河(湖)长制管理。全州共设河长6038名,其中:州级河长26名、县市级河长441名、乡镇级河长2276名、村级河长3295名,村(居)民小组巡查员6688名。完成了设州级河长的17条河流、9座水库和县市级372件河库渠的一河(库、渠)一策方案编制工作,确定了河流保护责任目标。实施楚雄州河(湖)长制信息化系统建设,部分功能已投入运行。大力开展清河行动、河道采砂清理整治行动、河湖清四乱行动等十六项专项行动,并取得阶段性成效。其中:清河行动共投入6.2万人次、车辆及机械6700余台次、资金511万元,共清理河道1780.3千米、清理垃圾12625.8吨;河湖清四乱行动共排查出问题134个,已整改销号109个,其余问题正在抓紧整改中;联合执法行动共检查水库77座、抽查42人,制止水事违法行为37次,核实登记排污口25个,查处非法排污口1个,检查采砂点147处。

(三)强化水源地保护和饮用安全全过程监督

一是突出重点做好饮用水源保护。推进水源保护划、立、治环境管理。目前,全州10县市共有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25个,已完成水源保护区划并取得批复水源22个,大姚县大坡水库、禄丰县东河水库和西河水库水源区划已完成待批。2018年全州对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进行了专项排查,发现的102个问题全部整治完成。在2018年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制定了《楚雄州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方案》,进一步强化集中式饮用水源环境监管。当前,生态环境部门开展了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监测,地级以上水源按月监测,县级以上水源按季进行监测,2018年至今,全州25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均达标。2019年,我州重点推进千吨万人水源环境监管,经核实,全州千吨万人水源共12个,水源保护区划工作正在进行。二是做好供水安全监管。全州共有城市供水单位14个,近期供水规模21.5万立方米/日,远期供水规模40.6万立方米/日;2019年上半年供水量3823.38万立方米,日平均供水量20.95万立方米/日。全州各城市供水企业每月委托第三方对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进行检测,并及时将检测报告进行公示。确保水质所检验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限值要求。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截至20193月底,全州77件千人以上供水工程完成了水源地保护划定工作。在卫生疾控部门定期对水质进行监测和供水单位开展水质自检的基础上,县级区域水质检测中心定期不定期对日供水规模1000立方米以下的集中式供水工程、分散式供水工程开展水质巡检,并针对监测检测结果及时采取措施对水质进行处理。

(四)积极推进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目前,全州共建成11座城市污水厂(楚雄市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和9个县污水处理厂),近期规模20.9万吨/日,远期处理规模31.4万吨/日,出水水质为国家一级B标准;20191月至8月,全州11座城市污水处理厂共处理污水量6179.55万吨。全州规划污水管网375.71公里,全州累计建成城市污水管网611.39公里,完成率162.73%20191月至9月全州县城建成区内建成污水配套管网16.4公里,完成投资2960万元,完成省下达任务30公里的54.6%十三五全州规划新增污水管网216公里,目前实际建成186.32公里,完成率86.3%

11座污水处理厂都正在积极开展提标改造工作。其中:楚雄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已开工建设,楚雄市第一污水处理厂、牟定县、南华县、大姚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已完成前期工作,正准备开工建设;双柏县、姚安县、永仁县、元谋县、武定县、禄丰县正在积极开展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前期工作。

(五)加强农村面源污设施治理

一是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截至20199月底,全州建成镇区垃圾处理设施107个、垃圾中转站40个,配置道路清扫车、垃圾装载车、垃圾清运车等环卫专业机械和车辆174台,乡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为100%10848个自然村建立保洁员制度,覆盖率为100%10848个自然村建立垃圾收费制度,覆盖率为100%10848个自然村实现垃圾有效治理,有效治理率为100%。全州共建成乡镇污水处理设施99座,污水处理厂(站)68个,建设污水管网669.74公里,66个乡镇实现生活污水有效治理,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平均覆盖率为72.04%。二是深入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制定了《楚雄州畜禽禁养区和限养区划定及整治工作方案》。实施化肥和农药零增长行动和测土配方施肥。开展农药瓶、袋兑换农药试点,推进农药废弃物回收,在全州10县市严禁使用厚度0.01mm以下地膜,开展烤烟等主要农作物农田残膜回收,在烤烟主产区健全回收网络,创新地膜回收与再利用机制。

(六)开展河道治理保护水环境

紧紧围绕打造河道干净整洁、防治水污染、河道畅通、环境生态、水体美化的建设目标,在龙川江、蜻蛉河、猛岗河、永定河、沙甸河、龙川河、菜园河、猛果河、星宿江流域城镇段开展河道治理工作。充分考虑生态因素,对流经县市城区、中心集镇等重点地区河道在确保防汛保安的前提下,尽量采用干砌石、抛石、叠石、格宾网和栽植护岸防护林等形式,保留原有生态环境及自然风貌,同时与城镇市政建设结合,打造水体景观公园。严格执行河道岸线界限划定标准,杜绝建设项目占用河道岸线。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强化非法采砂行为查处,推进河道恢复整治。建立了河道保洁机制,严格禁止向河道倾倒垃圾、生活污水。加强河道堤岸巡查,及时修复、更新堤岸工程及附属设施,加强河道绿化日常管理和养护,确保河道绿化成景。

(七)强化区域水环境管理

一是精准划定管控空间。认真组织开展楚雄州长江经济带战略环评三线一单编制工作(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开发利用上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科学合理划出生态环境管控单元,规范开发建设活动,有效保护和改善水环境质量。二是实施污染源头预防。严格新建项目环评审查和三同时管理,确保项目落实环保对策措施,从源头上减轻对环境的影响。三是强化水环境调度预警。河流、水源水质波动及时预警查处纠偏,确保水质稳定。结合水环境监管需要加强水质监测能力建设。目前,楚雄市西观桥、禄丰县水文站和南华县小天城水质自动站已建成。四是严格环境执法。2018年,全州办理一般环境行政处罚案件56件,办理配套措施案件17件,共处罚款598.09万元。2019年上半年全州办理一般环境行政处罚案件25件,办理配套措施案件6件,共处罚款200.79万元。全州环境监察部门实行“12369”环境投诉热线全天24小时值班制度,2018年,全州共受理环境信访697件,办结697件,办结率达100%2019年上半年,全州共受理环境信访127件,共办结107件,办结率达84.25%。五是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推进水域共治。制定了《楚雄州金沙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总体实施方案》,全州除双柏外共签署州内跨县(市)补偿协议9个,明确有关县市权利责任,共同做好水环境保护。六是加快推进西观桥断面综合治理。州人民政府成立了龙川江西观桥断面水体达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工作领导小组,高位推动断面治理。按照岸上与岸下齐抓、上游与下游共管、河湖与库渠一体、治标与治本同步的思路,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协同共治的原则,各级各部门联动协同、履职担当,从控源截污、污水处理能力提升、水资源节约和调度、水生态修复治理、农业农村污染防治、龙川江上游流域水环境管理、水质监测分析研判、区域环评限批管控、黑臭水体排查整治、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20191—9月,西观桥断面水质稳中向好,1-9月水质分别为劣类、类、类、类、类、类、类、\Ⅳ类,综合水质评价为类。

二、具体意见建议回复

在提案案由中,委员提出了4个问题,分别是我州21个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仍有5个水源地水质未全年达标;二是楚雄市2个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转与其他9县污水处理厂负荷率不足的情况并存;三是部分县城城区配套管网不完善,雨污分流尚未完全实现;四是龙川江西观桥断面长期为劣类水质。目前,楚雄州共25个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2018年至今水源水质均达标;西观桥断面综合治理积极推进,20191—9月水质均值达类,已脱劣,楚雄市2个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转与其他9县污水处理厂负荷率不足的情况并存,部分县城城区管网不配套情况属实。委员提出的加强水污染防治的3条意见,对下步加强水污染治理,具有很好的参考意义。

(一)关于着力强化水环境管理的建议

目前,楚雄州共有25个国控省控监测点位,除西观桥断面外,其余点位均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为实现西观桥断面达标,制定了《楚雄州龙川江西观桥断面水体达标工作方案》《楚雄州2019年龙川江西观桥断面水体达标工作方案》并印发实施,统筹考虑龙川江流域治理需要,委托中介编制了龙川江上游流域综合治理规划专题研究报告并完成初稿,结合海绵城市、雨污分流进行分析并提出措施,强化流域综合治理。水务部门编制完成《楚雄州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在日常监管中,生态环境部门做好断面水质调度,水质异常及时预警整改。根据我州生态补偿机制考核,全州列入生态补偿考核监测断面13个,下步将组织开展水质监测,通过超标赔付、保护受益的双向生态补偿机制的激励和引导,充分调动流域水环境质量提升的积极性,共同保护水环境。制定印发了《楚雄州2019年河湖长制工作要点》,进一步健全健全河湖长制组织责任体系,压实责任,推动河湖治理任务的完成,努力实现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

(二)关于加快重点河流水环境生态修复的建议

一是以落实的河长为核心,围绕2020年底实现主要城镇河道美化目标,建立保洁机制和责任,加强对县城、中心集镇等重点地区河道河岸的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建设,按照河库渠推行三级河长四管理体系,对农业面源污染、牲畜污染、生活污染、水体污染进行防治。限期清理河道管理和保护区内的生活垃圾,严格禁止向河道倾倒垃圾、生活污水,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加强配套管网建设,禁止乱倒乱排,减少污染。二是制定了《楚雄州以长江为重点的两大水系保护修复攻坚战实施方案》、《楚雄州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全州排污口、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工作。三是积极推进西观桥断面水体达标工程重点项目实施。楚雄市第一污水厂提标改造、二污厂二期扩建工程PPP项目已开始招募社会投资人,哨湾和鱼坝两个生态湿地恢复工程已建成并投入调试;南华县污水厂化学除磷设施已开始调试。楚雄市龙川江流域城区段共计排查66个排水口已整治完成,南华县已排查出48个污染问题,正抓紧进行整治。南华县完成龙川江干流河道治理9.25公里,楚雄市完成龙川江干支流河道治理约22公里。下步将继续推进排水口排查整治,污水处理厂提标等重点工作,加强区域水环境管控,确保西观桥断面按期达标。严格执行河道岸线界限划定标准,杜绝建设项目占用河道岸线,坚持河道推进河库渠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保护范围的划定工作。加强河道管理,维护河流水域秩序。结合实际推进实施县城河湖水系联通工程,强化农村水环境治理保护,改善农村河流生态。

(三)关于多措并举保障饮用水安全的建议

为强化水源地保护,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我州制定了楚雄州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实施方案,从水源划、立、治环境管理,水源规范化建设,水源应急监管,提高供水保证率、供水全过程监管等方面作了要求。2019年,完成县级及以上地表水型饮用水水源地清理整治工作,在此基础上,对日供水在1000吨或供水人口10000人(以下简称千吨万人)以上的其他饮用水水源地(包括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和县级以下地表水型饮用水水源地)进行摸底排查。2020年,对千吨万人以上的其他饮用水水源地深入开展问题整治,确保水源水质达标。根据生态环境部门监测,2018年至今,全州25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均达标。在地下水源监管方面,我州委托楚雄州水文分局开展了11眼地下取水井进行自动监测,按时上报监测情况,水质基本稳定,没有地下水污染情况。

感谢委员对楚雄州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关心、支持。水污染防治工作涉及面广,工作系统性、专业性强,在工作上需各级各部门的支持配合。在下步的工作中,我局将根据部门职责加强区域水环境管理,严格环境准入,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做好区域水质分析研判,水质异常及时预警整改;强化区域水环境执法监管,严厉打击水环境违法行为,同时结合部门职责推进西观桥断面综合治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进一步做好水污染防治有关工作。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2019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