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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环保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索引号: 1153230001516792XM-/2019-0116001 公开目录: 财政预决算 发布日期: 2018年01月31日
主题词: 发布机构: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文    号:
 

  134001 楚雄彝族自治州2018年部门预算.xls

 

楚雄州环保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根据《楚雄州部门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部门预算实行综合预算原则,部门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部门预算。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我单位主要负责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在本州的贯彻实施,

并对市、县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编制州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 制定州环境保护的规范、标准、污染防治对策; 参与州重大建设项目的决策; 组织全州环境监测,调查处理重大污染事故和纠纷; 组织宣传推广环境保护的先进经验和技术,发展环境保护产业,开展环境保护国际合作与交流。

(二)机构设置情况

楚雄州环保局内设科级机构10个。2018年部门预算,在职在编实有人数27人;离退休人员14人(退休14人),在社保发放工资人员14人;在编实有车辆2辆;聘用驾驶员2人;

楚雄州环保局2018年机构设置及人员基本信息表

单位名称

机构

人员情况

车 辆

内设科室

实有在职在编

离退休

在编实有车辆

小 计

离 休

退 休

楚雄州环保局

10

27

14

0

14

2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狠抓污染源监管,全面推进生态环境监测工作

1、完成2016年度减排考核。

2、全面开展生态环境监测。

3、狠抓污染减排督查督办。

4、认真落实监测事权上收工作。

5、全面启动污染源普查工作。

(二)狠抓污染防治,打赢水、气、土壤三大战役

1、扎实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

2、着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3、积极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三)狠抓放管服改革,着力提升环评审批服务效能

1、积极推进简政放权。

2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3、认真落实三集中、三到位 

4、积极为重点项目落地建设服务。

(四)狠抓环境执法监管,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扎实抓好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

2、抓实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3、开展环境执法专项检查。

4、开展工业污染源排放评估。

5、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

6、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管理。

(五)狠抓生态环境保护,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1、着力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2、扎实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3、持续抓好生态文明创建工作。

4、全力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

5、高度重视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

(六)狠抓环境法制宣传,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常态化

1、依法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2、加大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力度。

3、持续开展绿色系列创建活动。

4深入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七)狠抓环境监测服务,为环境管理提供决策支持

1、认真完成例行监测任务。

2、认真做好相关技术支持工作。

3、抓好监测技术及质量管理培训。

4、完成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

5、认真完成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的采样任务,积极参与云南省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

(八)狠抓基础能力建设,着力提升环境保护工作水平

1、积极争取上级环保资金支持。

2、加大扶贫攻坚工作力度。

3、提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质量。

4、首次向州人大报告年度环境状况。

(九)狠抓机关党建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1、着力加强机关党建工作。

2、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3、积极配合州委巡察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属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至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参公管理编制8人。在职实有人数26人,财政全供养行政人员19人,事业人员7人。离退休人员14人(退休14人),在社保发放工资人员14人;在编实有车辆2辆;聘用驾驶员2人;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收入预算总额为553.99万元,其中:上级补助0.00万元,本级安排553.99万元,自筹资金0.00万元,结余结转资金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53.99万元,其中:本级财政力安排收入553.9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53.99万元,(本级财政力安排收入553.99万元,专项收入安排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0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其他非税收入安排0.0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53.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3.

99万元,占总支出1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万元。

专项业务经费安排55.00万元,具体是:1、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经费:15.00万元;2、环境监察监测执法工作经费:25.00万元;3、2018年污染减排核算和环境统计工作经费:15.00万元。

1、 本级财政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主要用于:208050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1.01万

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5.06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8.17万元;2110101行政运行:383.71万元;211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5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21.04万元。

2、 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支出553.99万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96.84万元;

30102津贴补贴:142.97万元;30103资金:68.07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5.06万元;30110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5.78万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1.06万元;3011299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3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21.04万元;30201办公费:32.40万元;30204手续费:0.10万元;30205水费:0.50万元;30207邮电费:2.00万元;30211差旅费:10万元;30216培训费:5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10.5万元;30226劳务费:5.00万元;30228工会经费:13.5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00万元;3023999其他交通费用:2.71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84万元;30302退休费:30.17万元。

项目支出0.0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

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总额39.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7.5万元。无因公出国费。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总额49.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7.7万元。无因公出国费。州环保局“三公”经费各项支出数包含局机关和环境监察支队两块支出数,预算数包含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中所有的“三公”经费。

按照“三公”经费压缩5%的原则,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算数有所减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总额减少10.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2万元,无因公出国费,2018年预算与2017年预算对比,增减额为-10.2,增减幅度-20.52%。在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方面,部门建立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长效机制,一是按季度将“三公经费”的支出情况报相关部门,并在楚雄州环保网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各方监督;二是按局工作要求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三公经费”的管理;三是严格“三公经费”支出报销的财务审核把关,做好全年各个阶段“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地对比管理,根据年度预算计划及时提出相关意见及建议;四是加强经费支出的事前预算、事中监督、事后报销审核管理,确保每一笔资金使用合规、合理,切实发挥了资金的使用效益。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3个,采购预算资金156万元。其中:社会中介服务采购5个,采购预算资金70万元;办公设备及办公家俱项目6个,采购预算资金30万元;网络系统及车辆维护公开招标项目2个,采购预算资金56万元;

七、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基本支出总额553.99万元,在职和退休人员工资统发数365.17万元,公用经费40.84万元;车辆使用费6万元,医疗保险28.17万元;住房公积金21.04万元;基本养老保险35.06万元,公共交通专项经费2.71万元,专项业务经费及会议费55万元。2017年基本支出总额437.72万元,在职和退休人员工资统发数262.01万元,公用经费27.28万元;车辆使用费6万元,医疗保险31.14万元;住房公积金25.06万元;基本养老保险41.76万元,专项业务经费及会议费44.47万元。2018年财政提高了单位职工公用经费比例,从上年每人8000元的标准,提高到14000\人\年。职工工资比上年增加。2018年工资基数比上年减少,相应社保缴费比上年减少。

八、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7年项目支出预算安排资金1055万元,分别是1、环境统计监测监察能力建设经费15万元;2、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调查)委托经费20万元;3、建设项目环评文件评估、评审工作经费20万元;4、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经费500万元;5、环保专项经费500万元。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安排资金880万元。1、2018年迎接环保中央督查及2016、2017年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落实经费150万元;2、楚雄州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项目经费90万元;3、建设项目环评文件评估评审经费20万元;4、楚雄州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经费50万元;5、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经费30万元;6、楚雄州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编制经费10万元;7、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经费10万元;8、自然保护区规划评审及监管经费10万元;9、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补助资金10万元;10、环保专项经费500万元。根据云办发[2016]64号、楚办发[2017]3号、云厅字[2016]34号。按照中央、省环保督察要求,“州级财政逐年提高州级环保投入比例,持续加大对全州重金属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环境监测监察能力建设的投入力度”。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市局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区财政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2、零余额账户是指财政部门为本部门和预算单位在商业银行开设的账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及清算。

3、所谓环境质量,一般是指一处具体环境的总体或某些要素,对于人群的生态和繁衍以及社会发展的适宜程度。环境质量通常要通过选择一定的指标(环境指标)并对其量化来表达。自然灾害、资源利用、废物排放以及人群的规模和文化状态都会改变或影响一个区域的环境质量。

4、.环境容量

某一环境在自然生态结构与正常功能不受损害、人类生存环境质量不下降的前提下,能容纳的污染物的最大负荷量称为该环境的容量。环境容量分为总容量(即绝对容量)与年容量。前者是某一环境所能容纳某种污染物的最大负荷量,达到绝对容量没有时间限制,即与年限无关。环境绝对容量由环境标准值和环境背景值所决定。年容量是指某一环境在污染物的积累尝试不超过环境标准规定的最大容许值的情况下,每年所能容纳的污染物最大负荷量。年容量的大小,除了与环境标准值和环境背景值有关外,还同环境对污染物的净化能力有关。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公用经费40.84万元;车辆使用费6万元,公共交通专项经费2.71万元,专项业务经费及会议费5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18年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是由省对口环保厅下达省级指标后,州市一级才可以进行分配录入省对下转移支付系统,在预算公开阶段无法统计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五)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重点环保专项项目资金在预算上报系统中,对每一个专项项目都有详细的绩效目标,以及所要达到的社会效益、生产效益等都认真填报,仔细审核。

 

楚雄州环境保护局

2018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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