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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09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53230001516792XM-/2018-0522004 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 2010年03月16日
主题词: 发布机构: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文    号:
 

楚雄州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09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第492号令)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35号)要求,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统一安排,在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帮助下,楚雄州环保局落实多项措施加大信息化及电子政务建设工作,对照《楚雄州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议考核办法》,楚雄州环境保护局编制了《楚雄州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09年度报告》,现予公布。

一、楚雄州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一)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工作机构建立及人员配备情况。

楚雄州环保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别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领导小组,落实了办公室和宣传法规科两名同志为具体办事人员。先后印发了《关于成立楚雄州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印发楚雄州环境保护局环境信息公开有关制度的通知》、《楚雄州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楚雄州环境保护局关于成立阳光政府四项制度领导小组的通知》和《楚雄州环境保护局关于切实做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实施意见》。

(二)楚雄州环保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经费得到保障。

州人民政府与县市人民政府、州七彩办签订的“七彩云南保护行动”2009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责任书中将环境阳光行动(环境政务公开制度建设、环境状况年度分析报告、企业环境行为公开制度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纳入年度考核。

楚雄州环保局在经费上统筹安排,将政府信息公开费用纳入年度 “七彩云南保护行动”预算内。全年投入购置信息公开工作设备计算机费用约2万元,环境阳光行动宣传费用11万元,其他费用1千元。

(三)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培训情况。

州七彩办要求各县市在城市区显著位置安装“七彩云南保护行动”的户外公益广告牌21块,充分应用户外公益广告媒介,突出“保护七彩云南•构建和谐彝州”主题宣传。全年通过各种形式的环境宣传教育发放宣传资料1万多份。在年度法制考试中组织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规制度学习及考试。夯实我局2008年开展专题学习的成果。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程序、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情况。

楚雄州环保局严格按照规范标准编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和服务承诺书,将政府信息分为三类: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

楚雄州环保局制定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发布程序,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办理、答复程序,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政府信息公开评议考核,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与责任追究等相关工作程序和制度。以(楚环发[2008]52号)文编发《关于印发楚雄州环境保护局信息公开有关工作制度的通知》,在文件中明确了信息公开十三项制度。主要包括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信息公开发布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年度报告制度、公开时限制度、考核评议制度、举报调查制度、信息协调制度 、监督检查制度 、行政复议和诉讼制度、保障制度、责任追究制度。2009年又制定完善了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及相关细则。

(五)组织协调、综合指导、监督检查、考核评比本级政府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

州人民政府与州七彩办(办公室设置于环保局)签订了七彩云南责任书,将环境阳光行动纳入重点考核。楚雄州环保局与科室及直属单位将政府信息公开各种纳入年度行政执法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情况。

楚雄州环保局2009年办公地点门牌号及公交线路、主要领导等政府信息发生了变化,我局及时更新公开目录,对2008年下半年来新增法律法规进行网上公开。按时上报2008年度政府信息自查报告,按时发布《楚雄州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2008年度报告》并及时上报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全面、准确、及时。

2009年度,楚雄州环保局发放有编号行政许可文件共计74件,许可文件和排污费征收情况全部在规定时间上网发布,做到了全面及时。重要事项中发布了楚雄州环境保护局楚雄州教育局关于对第四批州级绿色学校和绿色学校创建环境教育优秀教师的公示。重点工作全年发布节能减排工作、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等5条通报,政府信息内容做到了准确、及时。

(三)2009年度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与省人民政府签订的七彩云南保护行动和污染减排责任书以及州人民政府督查的全州20项重点工作,楚雄州环保局按时按质将相关信息上网公布。从七彩云南的环境法制行动、环境治理行动、环境阳光行动、生态保护行动、绿色创建行动、绿色传播行动、节能减排行动到节能减排简报均在我局信息公开网站公布。对我局涉及的排污费征收情况,按时按要求给予公布。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部保密审查制度、程序的执行情况。

楚雄州环保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环境保护部《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及“公开为惯例、不公开为特例”原则。除国家规定的环境原始监测数据、自然保护区的原始资料、核安全等规定为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环境环保部门内部信息外,均对外公布。楚雄州环保局出台了信息公开十三项制度,其中保密审查制度详细规定了公开信息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落实了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对上网公布的信息均经过了保密审查。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形式、途径的建立和发布信息情况。

楚雄州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已建立多种形式相结合的制度。首先在省统一搭建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完整公布我局的行政许可,在网络上发布环境信息,在电视台、电台、报纸发布环境信息。在宣传点发放政府信息宣传单,在办事大厅设置办事指南等形式方便公民法人对政府信息的诉求了解。

楚雄州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已建立完整的流程制度。主动公开步骤为科室具体执行人起草,科室负责人审核,送局办公室进行保密审查后报分管领导审批,最后送信息公开办上网。其中行政许可文件起草编号时同时发送至局信息公开办由办公室直接上传。

(六)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栏目信息更新情况。

楚雄州环保局2009年共公开政府信息549篇,其中利用全省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公开信息139篇,内含行政许可事项79篇、动态信息52篇、行政征收2篇、汽车进京公告1篇、其他3篇。通过州环保局网站更新楚雄市空气日报365篇。通过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网站发布重要事项公示1篇,重点工作通报5篇,政务信息解答38篇。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2009年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情况。

楚雄州环保局2009年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正式文件1件,为2009年11月13日滇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该公司所在地环境质量。经审核该公司申请信息为依申请公开信息类,不涉及国家秘密,给予公开。其余电话及当面申请信息大多为电话及当面申请,根据主动公开信息和依申请公开分类,全部是我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我局给予了现场解答。申请数约为90次。申请内容主要是咨询办事地点电话、环保法律法规、办事流程、环评相关事项及信访投诉。

(二)2009年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的处理情况。

依照《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规定,在提出环境信息公开申请后,环保部门审核后根据四种情况分别答复。一是申请公开的信息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环境信息的方式和途径;二是申请公开的信息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政府环境信息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三是依法不属于本部门公开或者该政府环境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于能够确定该政府环境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四是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2009年我局归档的滇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依申请公开在填报申请后,我局核实给予提供相应政府信息。

四、咨询处理情况

(一)2009年度有关政府信息公开问题的咨询情况。

楚雄州环保局在科技活动周、“六.五”世界环境日、节能宣传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接受现场咨询27次,投诉8次。96128电话接受咨询5件,4件为咨询办公地点等日常信息,1件为信访件反映武定县某餐厅油烟污染。政务信息在线解答未收到咨询。自办网站www. cxhb.net收到信访案件9件,涉及水污染1件、气污染4件、声污染4件、固体废物渣污染1件、咨询公务员招聘1件。

(二)2009年度有关政府信息公开问题的咨询处理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问题的咨询主要为我局日常信息如办公地点,办事流程及信访投诉。楚雄州环保局及时处理现场解答,2009年咨询数量为31件。对96128电话及网络信访件反映问题均及时转至楚雄州环境监察支队。办理率达100%,通过咨询反馈至信访数量为18件。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申诉的情况

2009年度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申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收费和减免的情况

2009年度楚雄州环保局未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因政府信息公开收过费用。

七、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存在问题的改进解决情况

(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中存在问题的改进解决情况。

2009年我局采取多项措施解决2008年自查提出的问题:

1、信息公开网站由于是全省统一制作,难以达到满足全部的公开需求,比如我局的环境空气质量日报。只能链接到我局自办网站公开。我局采取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建立了我局自办网站链接解决。

2、部分信息很难及时公布,比如我局上报上级环保部门的环境统计和节能减排等信息,需要云南省环保厅甚至国家环境保护部的审核,而上报后长时间无反馈。2009年我局加快了政府公开信息审核发布力度。凡是审批的政府许可文件,在20天内全部给予公开。节能减排通报信息也及时上传网站。对于需上级审核确定的信息,在上级审核确定后按时上传。

3、由于信息公开条例是2008年5月1日实施,因此2008年年度工作计划未专门纳入。我局2009年结合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开展广泛宣传,与“七彩云南保护行动”结合起来,使信息公开工作逐步与日常工作融合。

4、由于我局人员编制较少,近年来新增加环保任务较多,科室和直属单位未能及时将信息提供给信息公开办,有部分延迟。2009年我局采取新的方式运行政府信息公开,把由科室提供全面转化成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文件起草流程中成为文件起草的一环,即起草的文件经审核不涉及秘密和内部信息的,在文件正式发文后,转由信息公开办给予公开,随后归档。

5、全州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知道可以在网站上查询。2009年我局加大了宣传力度,全年投入11万元用于宣传。通过宣极大推动了信息公开工作。

(二)参照云南省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日常监测评估反馈报告,针对报告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的情况,未整改的需说明原因。

根据楚雄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二00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提供的网站日常监测报告,楚雄州环保局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以下几点,一是信息公开目录的梳理,二是日常动态更新问题,三是公开信息不能正确链接问题。四是没有设置四项制度专栏。楚雄州环保局按照报告开展了自查并进行了整改。一是重新梳理修订了楚雄州环保局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给予更新。二是加大了动态更新力度,对重要环境信息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布。三是逐一修改核查了网站信息链接,对失效链接给予更正,四是在栏目上设置了四项制度专栏,增加了到州环保局自办网站的双向链接。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楚雄州环保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人员编制问题。2009年,在环境保护工作逐年增加,需要完成省人民政府对州人民政府七彩云南和节能减排考核两项重要考核的情况下,仅州环保局行政审批就达到104项,与此同时,2009年末,楚雄州环保局人员编制保持在1997年成立时的水平,每个人都是身兼数职,难以做到按时按质公开政府信息,有部分信息出现了迟报现象。针对问题,楚雄州环保局在政府机构改革期间积极向州委州人民政府汇报情况,争取人员编制问题得到解决,从而推动我州环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圆满完成。

九、说明与附表:

2009年楚雄州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收费、复议诉讼及申诉、咨询、收取及减免费用、人员及经费支出情况统计,详见附表1。

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楚雄州环保局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办公地址:楚雄市鹿城东路281号;邮编:675000;电子邮箱:cxhb@yahoo.cn;联系电话:0878-3021299;楚雄公交2、9路车到州建设局;办公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8:00)。

附:楚雄州环境保护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统计报表信息年度报告.doc

二0一0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