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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2008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53230001516792XM-/2018-0522003 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 2009年02月11日
主题词: 发布机构: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文    号:
 

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08年楚雄州政府信息公开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楚信公办[2008]7号)精神,州环保局单位对政府公开信息网的建设、网站制度、上载公开信息内容等按要求进行认真检查,编制了楚雄州环境保护局信息公开2008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领导高度重视、责任具体落实

  楚雄州环保局于2008年3月28日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及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各科室及及直属单位确定了一名具体人员为信息公开联络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落实在局办公室和宣传法规科。各联络员均配备有工作电脑,并购买了一台扫描仪用于信息公开工作。

   楚雄州环保局十分重视信息公开学习:一是召开专题会研究部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集中组织学习,三是科室采取自查,四是订阅学习书籍材料,五是局里统一督促检查,六是集中考试,5月15日组织了全局19名干部参加的信息公开考试。参加考试人数及考试成绩合格率都达到100%,其中最高98分,最低84分。七是积极参加专项培训会议,4月我局办公室和宣传法规科2名同志参加全州信息公开培训,11月21日我局组织人员参加了全省信息公开专项培训视频会议。

    从以上几个方面楚雄州环保局做到了组织有保障、人员有保障、设施有保障、学习有保障。

  二、流程建立完整、制度配套完善

  条例实施准备阶段楚雄州环保局专门组织局办公室和宣传法规科对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各科室和直属单位将各自职能职责、法律法规、行政执法、办事指南及各种规章制度提供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我局严格按照规范标准编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和服务承诺书。将政府信息分为三类: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

    2008年7月4日我局以楚环发[2008]52号文编发《关于印发楚雄州环境保护局信息公开有关工作制度的通知》,在文件中明确了信息公开十三项制度。主要包括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信息公开发布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年度报告制度、公开时限制度、考核评议制度、举报调查制度、信息协调制度 、监督检查制度 、行政复议和诉讼制度、保障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与此同时,局领导与科室及直属单位签订了《楚雄州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书》,将责任落实到科室与个人。

    楚雄州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已建立完整的流程制度。主动公开步骤为科室具体执行人起草,科室负责人审核,送局办公室进行保密审查后报分管领导审批,最后送信息公开办上网。依申请公开步骤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申请,申请受理审核、申请处理、回复(公开信息或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收费及信息提供和资料归档六个基本步骤。不予公开信息主要为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环境信息。

    为使新增加的信息公开工作尽快让职工熟悉,我局要求科室将起草文件同时报送局信息公开办,这样就保证了信息有来源,信息无缺漏。

    三、公开数目齐全、公开方式多样

    楚雄州环保局2008年共公开政府信息516篇,其中利用全省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公开信息150篇,内含规划2篇、法律法规及法律制度60篇、环境监测公开7篇、机构设置8篇、环境监察公开13篇、行政执法4篇、业务及服务3篇、行政问责3篇、公开承诺书1篇。在5月初完成初步信息录入后,楚雄州环保局及时更新动态信息51篇,2008年我局审批的行政许可项目47项全部录入,提供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2008年涉及我州的行政征收即排污费征收情况在完成后3日内就完成上传公开。在按时按规上传公开信息同时,楚雄州环保局利用局自办网站开办了如污染源普查、环评监测治理资质、党风廉政、科学发展观学习、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环境信访举报和州内环境新闻等栏目。针对环境信访,利用全省信访平台和本局自办网站民情信箱公开信访处理结果,让群众了解信访进程及事实真相,缓解环境纠纷,避免重复信访。

    楚雄州环保局采取多种形式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在楚雄州人民政府网站上和局信息公开网站发布年度全州环境质量公报。在楚雄日报向社会公布楚雄州环保局服务承诺书,在楚雄州市电视台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日报,在楚雄生态经济杂志刊登空气质量周报。同时我局积极配合新闻媒体开展了“七彩云南保护行动”宣传活动。在“六·五”世界环境日、安全生产月、科普宣传周楚雄州环保局积极开展环保宣传,采取广播、电视、标语、板报、发放宣传单、展出展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和节能减排,并针对群众提出的环境问题做出解答。

    在设施上我局和直属单位在办公楼大厅和显目位置设置了办事指南,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了解办事流程。在局机关楼道内张贴机关工作承诺和问责方式。

    四、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辅

    楚雄州环保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环境保护部《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对待政府信息公开。由于楚雄州环保局负有对全州境内建设项目(工业和非工业项目)的环境管理职责,涉及项目的商业秘密难于界定,针对这个问题,除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外,楚雄州环保局做到了凡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受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结果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结果全部公开;凡是经调查核实的公众对环境问题或者对企业污染环境的信访、投诉案件及其处理结果全部公开。从2008年5月完成初步录入信息后,对政府信息进行更新和充实,做到了凡是非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环境信息全部公开,从5月1日至年底完成动态更新304条,其中行政许可37条在楚雄州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270条在我局自办网站,34条在楚雄生态经济杂志。绝大多数公开信息均在条例要求的期限15日完成上网公开。

    针对依申请公开制度,楚雄州环保局制定了依申请公开制度。局办公室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我局申请获取环境信息申请的受理机构。依照《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规定,在提出环境信息公开申请后,环保部门审核后根据四种情况分别答复。(一)申请公开的信息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环境信息的方式和途径;(二)申请公开的信息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政府环境信息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三)依法不属于本部门公开或者该政府环境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于能够确定该政府环境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四)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

    信息公开条例公布实施起至2008年底,楚雄州环保局信息公开办公室今年接收到相关申请3次。我局都给予了认真的接待。2008年11月,楚雄师范学院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大四学生来到我局查找楚雄州环境质量以便用于其编写毕业论文。我局信息公开办公室工作人员在了解到其需求后,判定其申请信息为我局已主动公开的信息,随后告之其在楚雄州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相关栏目下载,该学生满意而去。其余电话或上门咨询公开信息主要集中在业务科室,数目约为80余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1、信息公开网站由于是全省统一制作,难以达到满足全部的公开需求,比如我局的环境空气质量日报。只能链接到我局自办网站公开。

2、部分信息很难及时公布,比如我局上报上级环保部门的环境统计和节能减排等信息,需要云南省环保局甚至国家环境保护部的审核核定,而上报后长时间无反馈。

3、由于信息公开条例是2008年5月1日实施,因此2008年年度工作计划未专门纳入。

4、由于我局人员编制较少,今年来新增加环保任务较多,科室和直属单位未能及时将信息提供给信息公开办,有部分延迟。

5、全省全州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知道可以在网站上查询。

    针对在自查中发现的以上问题,我局已经及时上传了缺漏的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在环保系统内部加大力度整改,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十三项制度,从根本上解决内部流转问题,从而确保我局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完成。

六、说明与附表:

2008年楚雄州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收费、复议诉讼及申诉、咨询、收取及减免费用、人员及经费支出情况统计,详见附表1。

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楚雄州环保局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办公地址:楚雄市鹿城东路281号;邮编:675000;电子邮箱:cxhb@yahoo.cn;联系电话:0878-3021299;楚雄公交2、9路车在青少年活动中心站;办公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8:00)。

附件1: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统计报表(试行)

1.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信息数

517

其中:1.政府公报

1

2.政府网站

150

3.新闻发布会

4.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

365

公开查阅点查阅人数

人次

网站中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2.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本年度申请总数

83

其中:1.当面申请数

3

2.网上申请数

3.电子邮件申请数

4.传真申请数

5.信函申请数

6.其它形式申请数

80

本年度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83

本年度不予受理申请总数

0

3.复议、诉讼及申请情况统计表

指    标

单位

数量

本年度被行政复议数量

0

  其中:1.决定在一定期限内履行的数量

        2.决定撤销、变更或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数量

本年度共引发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数量

  其中:1.判决撤销或部分撤销的数量

        2.判决在一定期限内履行的数量

        3.判决变更的数量

本年度共引发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诉案数量

其中:1.信访总数

 2.举报总数

4.收取及减免费用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额

0

  其中:1.检索费

        2.邮寄费

        3.复印(纸张)费

        4.其它收费

减免费用总额

  其中:1.检索费

        2.邮寄费

        3.复印(纸张)费

        4.其它收费

5、人员及经费支出情况统计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总数

1

其中:1.全职人员数

2.兼职人员数

1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安排

万元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实际支出

万元

0.2(扫描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