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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2015年度和“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自检自查报告
索引号: 1153230001516792XM-/2018-0411014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18年04月11日
主题词: 发布机构: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文    号: 楚环发〔2016〕9号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

根据《云南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实施办法》(云政办函〔2013〕68号),现将楚雄州2015年度和“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自检自查报告如下:

一、减排目标及完成情况

(一)减排目标:1、“十二五“减排目标:根据省人民政府与州人民政府签订的责任书,楚雄州“十二五“减排目标是:2015年,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2.5535万吨、0.3290万吨以内,比2010年的2.7165万吨、0.3541万吨分别减少6%、7%。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在2.1790万吨、1.0766万吨以内,比2010年的2.2032万吨、1.1454万吨分别减少1.10%、6.00%。

2、2015年减排目标:(1)全面完成“十二五”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2.5535万吨、0.3290万吨以内,比2014年的2.6533万吨、0.3337万吨分别减少3.76%、1.41%。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2.4278万吨以内,与2014年持平。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在1.0766万吨以内,比2014年的1.1486万吨减少6.27%。11座污水处理厂年削减化学需氧量8692吨,氨氮1183吨。(2)如期完成24个省级重点减排项目。(3)国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其结果公布率达98%,重点考核企业污染源自行监测及其结果公布率达90%,纳入考核的重点污染源自行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达85%。

(二)完成情况:2015年,全州实施重点减排项目24个,经过各级政府、环保部门和有关企业的共同努力,截至12月31日,24个省级重点减排项目全面完成,项目完成率100%。根据监测体系管理调度,2015年1-12月,楚雄州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为90.92%,自行监测完成率为97.41%,自行监测信息公布率为99.96%,监督性监测完成率和信息公布率均为100%,圆满完成了监测体系管理工作目标任务。根据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调度,1-12月全州11座污水处理厂削减化学需氧量10229吨,累计完成全年化学需氧量削减任务量117%,削减氨氮1293吨,累计完成全年氨氮削减任务量109%,圆满完成年度污染物削减目标任务。

“十二五”期间,全州完成省级重点减排项目184个,项目完成率100 %;云南德胜钢铁有限公司、云南德胜煤化工有限公司烧结脱硫等一批污染减排项目建成投运,一批落后产能被淘汰退出市场。2010年,楚雄州仅有2座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处理污水能力8万吨/日,年处理污水1530万吨,去除化学需氧量2621吨,氨氮154吨。2015年,楚雄州建成11座污水处理厂,县级城市污水处理厂全部建成投入运行,处理污水能力18.7万吨/日,年处理污水4804万吨,削减化学需氧量10229吨,削减氨氮1239吨。2015年,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污水处理量、削减化学需氧量、氨氮削减量分别比2010年增加2.33倍、3.14倍、3.9倍、8.04倍。2015年11座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负荷率在2014年基础上提升了13.5个百分点。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领导重视,思想统一,措施有力。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将污染减排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调整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工作来抓。州人民政府调整充实了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成立了州长任组长,常务副州长和分管副州长任副组长,24个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机构,下发了《楚雄州“十二五”低碳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楚政通〔2013〕51号)、《节能减排楚雄行动实施方案》,《楚雄州“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实施方案》,制定了《楚雄州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计划》。进一步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节能减排行动,形成政府推动、企业实施、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节能减排工作格局。

(二)部门配合,齐抓共管,建立减排责任制。州人民政府将减排指标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季度督查通报制。于每年3月,州人民政府在全州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与10县市人民政府以及州减排办、州住建局、州水务局、州畜牧局、州交警支队、州财政局、州统计局等相关部门签订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责任书,形成了政府牵头,各部门配合,污染减排目标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污染减排目标责任体系,为污染减排的深入推进奠定了基础。

(三)抓住重点,突破难点,着力推进减排项目实施。

我州将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项目的实施,作为减排工作的重点,抓紧抓实,建立减排项目推进工作责任制,工程进度倒逼机制,工作完成考核奖惩制,全力推进减排项目实施。“十二五”期间,全州完成省级重点减排项目184个,项目完成率100 %。一批烟气减排治理项目如期完成投运,云南德胜钢铁有限公司、云南德胜煤化工有限公司建成了烧结脱硫设施,一平浪盐矿完成了锅炉烟气脱硫设施建设,楚雄滇中冶炼厂先后完成了制酸尾气尾吸工程及尾吸改造升级工程;一批落后产能被关闭退出市场,楚雄奕标水泥有限公司水泥旋窑被拆除,一平浪煤矿煤矸石发电厂被关闭,元谋龙川江化工有限公司酒精生产线被关闭;10县市污水处理厂全面建成投入运行,城镇污水管网建设推进加快,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量逐年上升,污染物削减量成倍增长。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起步,州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人员,开展了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管理工作,2015年,共发放环保标志12728份,投资165万元,启动了武定太阳女机动车环保检测站建设。

(四)创新方式,细化措施,强化减排监管。建立了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环境监察、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制度和污染减排调度管理制度,对重点减排项目进展情况月调度管理,对电力、钢铁建立减排管理电子台账,对污水处理厂减排进展情况开展月调度会商季督查通报。州环境监察支队每季度一次,县环境监察大队每月一次对国控、省控和州县控重点污染源,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进行环境现场监察。州环境监测站对国控、省控企业每季度一次,州控企业半年一次开展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在线监测数据比对监测,县环境监测站对县级重点污染源和重点减排项目开展每月一次的监督性监测。

全面加强外排污染物适时监控,截至2015年12月底,楚雄州19家企业安装了42套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监控因子83个,其中,14家国控企业,安装设施35套,监控因子69个。云南德胜钢铁有限公司,2015年投资241万元,对烧结1#机尾除尘等8个外排口新建成了8套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楚雄德胜煤化工有限公司投资99.86万元,在1#2#焦炉排口、3#4#焦炉排口各新建成一套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对其外排污染物进行适时监控,各企业制定了自行监测方案,持续推进自行监测工作,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有效性审核,全面完成了监测体系管理工作目标任务。

(五)落实责任,强化督查,确保减排任务圆满完成。州人民政府将减排工作列入政务督查重要事项,实行月调度会商,季度督查通报。州委书记侯新华同志对减排工作亲自批示,州政府主要领导、分管理领导每季度召开减排工作推进会,对减排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州委督查室、州政府督查室将减排工作列入督查范围,跟进督查。

2013年11月16日,州长主持召开全州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管理减排工作会,专题研究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城镇污水管网建设问题。2014年,州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管理每季度召开一次情况通报推进督查工作会,州级相关部门、各县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环保住建水务领导参加会议,督促污染减排工作。州政府督查室牵头,环保水务住建密切配合,污染减排督查工作做到了每月一督查会商通报。州人民政府对全州城市污水管网建设资金筹措的难题进行专题研究,决定在10县市积极自筹污水管网建设资金的基础上,州级财政给予30%的补助,支持各县市做好污水管网建设工作。

2015年,污染减排工作州委书记亲自批示,9月18日,州人民政府下发了《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州污染减排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组成二个督查组,分别由州委督查室、州人民政府督查室领导带队,于9月23-25日对10县市贯彻落实全省污染减排、城镇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及运行管理会议精神,对《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对全省135座城镇污水处理厂等级考核评定情况的通报》(云建城〔2015〕384号)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州委办对督查情况《关于全州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减排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第5期)专题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报告。同时要求10县市和州级相关部门,按要求抓好整改落实。州环保局、水务局联文向省环保厅、住建厅报告了我州整改落实情况。

州环保局、州水务局密切配合,持续推进减排工作落实督查,做到每季一督查通报。2015年,州人民政府先后下发了《全州一季度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配套管网建设及污染减排情况通报》(政府督查7期)、《全州上半年主要污染物减排情况通报》(第18期),州环保局先后下发减排环保整改通知18份,以目标明确,责任明晰,工作力度不减,督查力度不减的方式,着力推进减排工作落实,确保年度减排目标任务完成。

(六)减排成效明显,区域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通过一系列工作,各县市党委、政府对污染减排环境保护工作更加重视,各部门密切配合,促进减排保护环境合力不断增强,区域污染防治能力和水平大幅提升,在经济持续增长的同时,外排污染物得到有效控制,全州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10县市建立了环境监测站,楚雄市、禄丰县城建成了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十二五”期间,一大批国控重点污染源建成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并与国家环保部联网,对其外排污染物实行适时监控。根据州环境监测站监测报告显示,2015年,龙川江、星宿江流域水环境质量在2010年基础上进一步好转,10县市县环境空气质量保持二级以上,10县市县城周边黑水得到进一步整治,10县市县城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污染物总量削减压力大。我州工业不发达,工业基础比较薄弱,无火电厂、无水泥熟料生产企业,现有钢铁脱硫设施已建设到位。“十三五”时期,我州脱贫攻坚任务还十分繁重,随着楚南经济带建设发展规划和云南石化园区建设发展规划的实施,我州将进入跨越式发展新时期,随着全州各级各类工业园区的开发建设,“十三五”期间将有大量大型各类企业入驻,带动全州资源能源消耗增加,污染物排放量增大,污染减排的任务繁重而艰巨。

二是结构调整难度大。产业结构调整偏慢,经济增长的资源环境压力仍然较大,工作实施的制度建设滞后。从区域协调发展角度来说,我州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工业布局结构还不尽合理,工业目前仍然以加工业为主,结构比较单一,并且化工医药类污染型企业相对较多,而多数企业规模较小,循环经济实施难度大。

三是楚雄州地处滇中干旱地区,以山地为主,生态环境十分脆弱。境内龙川江、星宿江穿境而过,龙川江、星宿江水资源少,水量小,水环境容量小,节约水资源,保护水环境,促进区域可持续发展任务艰巨而紧迫。部分地区、山地缓坡地形突出,环境逆温现象突出,空气环境保护任务繁重。

四、下步工作

以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改善提升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突破口,以污染减排为抓手,全面落实污染减排责任,调动各级各部门力量,共同推进污染减排,群策群力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

一是将削减污染物总量、改善环境质量、防范环境风险作为工作的着力点,以环境质量改善为主线,实施环境质量和污染排放总量双控、协同控制,实施分区域、分行业差别化总量控制要求,加强污染物排放浓度、速率、总量的时空精细化减排管理的总体思路。

二是以结构减排、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为主要手段,扎实推进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等主要污染物减排,以转方式为突破口,推进绿色发展。

三是强化污染减排项目实施。继续深化10县市县城污水管网建设,深度推进雨污分流,实现污水收集量和进水中污染物浓度新提高,发挥好11座污水处理厂减排功能作用。加快推进重点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垃圾及其渗滤液处置工程项目实施,拓展减排空间。深化工业污染防治,对工业污染源逐一排查,在排查基础上筛选污染减排工程项目实施,促进企业从达标排放管理向精细化减排管理总量控制转变。着力推进农村面源治理,实施好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农村环境能源工程。加快推进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推进机动车尾气监测线建设,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全覆盖。

四是着力加强污染减排环保监管,促进环境质量改善。全面加强污染物排放浓度、速率、排放总量的时空精细化减排管理,实现粗放的环境管理方式向精细化环境管理方式转变。充分利用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开展好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日常环保跟踪监管,将环保监管工作延伸至原材料中有害元素增减管理,延伸至工艺过程的控制管理,延伸至环保设施减排效率管理,着力加强11座污水处理厂运行环保监管,确保污染减排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充分发挥减排设施减排作用,改善区域环境质量。

楚雄州环境保护局

2016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