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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2017年全州环境保护普法及政策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1153230001516792XM-/2018-0411007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18年04月11日
主题词: 发布机构: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文    号: 楚环发〔2017〕15号
 

楚环发〔2017〕15号

楚雄州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2017年全州环境保护普法及政策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环境保护局,局各科(室)、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全州2017年环境保护普法及政策法制工作,建设法治政府,现将《2017年全州环境保护普法及政策法制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17年全州环境保护普法及政策法制工作要点

楚雄州环境保护局

2017年2月23日

2017年全州环境保护普法及政策法制工作要点

2017年是“十三五”规划实施的重要之年,全州环境保护普法及政策法制工作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考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的要求,紧紧围绕2017年全州环境保护工作会议部署,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扎实开展环境保护普法宣传教育,深入推进环境政策法制工作,助推彝州跨越发展、绿色发展,为争当全国、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大力宣传贯彻省、州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规划

1.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楚雄州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实施。

2.依照《云南省“十三五”环境政策法规建设规划》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州工作五年规划(2016—2020年)》,制定印发《楚雄州环境保护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五年规划(2017-2021年)》,并认真组织实施。

3.按照省、州要求开展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二、深入推进联动执法,有效利用行政执法资源,节约行政成本,提高执法效能

4.加强与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州公安局的沟通和协调,积极推进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强化联动执法。

5.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落实《云南省环境保护厅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制度》和《楚雄彝族自治州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办法》,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推进依法行政。

三、健全法律顾问制度,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

6.落实《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彝族自治州行政应诉工作规定的通知》,聘请法律顾问为我局重大行政决定和行政应诉等提供法律援助。

7.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按照《楚雄州环境保护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要求,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通过复议案件办理促进依法履职,规范执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8.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积极做好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

四、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环境政策体系

9.贯彻执行《云南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与管理办法(试行)》,加强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10.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和《云南省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方案》,推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落实。

五、开展环境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推进依法行政

11.开展环境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州级办理的环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案卷进行全面评查,对县市办理的环境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抽查,并及时通报评查结果。

12.对全州环境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促进环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工作规范化。

13.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强化执法痕迹管理,推进依法行政。

六、加强环境保护普法和法制宣传教育

14.提前谋划,扎实做好“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活动。充分利用“6.5”环境日、水日、地球日、生物多样性日、低碳日、科普日、科技活动周、节能宣传周、安全生产宣传月和“三下乡”等活动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

15.深入开展新《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6年版)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学习新《环境保护法》及四个配套办法、《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和《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等。

16.开展多元化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媒体、网络、法制轮训、行政执法培训、专题法制讲座、法制专题研讨、选取典型案例等方式,大力开展环境法制宣传教育,形成知法、敬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七、强化环境法制能力建设

17.开展环境行政执法培训。把新《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和新修订的两高环境污染犯罪司法解释等学习教育与环境行政执法实务有机结合,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18.健全和完善学法制度。加大学法教育和培训考核力度,落实环境行政执法人员在线学法、网上学习、定期测试、资格考试和新上岗人员培训教育等制度,切实增强全体环境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

抄送:省环境保护厅,州委依法治州办,州普法办,州政府政研法制办

楚雄州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7年2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