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汲取近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教训,着力破解全州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意识能力、制度机制、监管执法和“最后一公里”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按照州委、州政府统一安排,州生态环境局决定在全州生态环境系统开展全覆盖、全链条、全时段、全方位的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切实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一、攻坚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聚焦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通过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全面压实监管、属地、企业“三个责任”,深入排查不放松的人、不放松的事、不放松的地方“三个清单”,着力提升发现问题、隐患消除、日常监管“三个能力”,健全完善应急处置、闭环管理、定期复盘“三项机制”,切实做到统筹指挥力度、追责问责力度、用人导向力度“三个强化”,推动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性扭转,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攻坚范围
(一)全覆盖排查整治
坚持行业领域全覆盖、薄弱区域全覆盖、风险点位全覆盖、责任体系全覆盖、预案管理全覆盖。聚焦危险废物、放射源、重点环保设备设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等重点领域,抓好环境监测、生态环境项目建设安全生产,实现同步开展、同步推进,坚决做到无禁区、无死角。
(二)全链条闭环管理
聚焦风险隐患研判、防范、排查、整治、销号各环节,紧盯项目审批、设计建设、生产运营到废弃处置全流程,逐一梳理风险点,建立全链条风险防控机制,杜绝链条断裂导致的安全事故。
(三)全领域精准监管
整治行动全面覆盖全州,延伸至生产经营的每一个部位、岗位、环节。对地域交叉、部门职责交叉的领域,打破行政区域界限,明确责任主体,消除监管盲区。
(四)全时段严密管控
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管控,常态化开展风险隐患排查,针对节假日、重大活动等重点时段,加密巡查频次、强化值班值守,及时处置突发情况。事后强化复盘管控,健全长效机制,确保安全生产无断点、无空档。
(五)全方位协同治理
统筹生态环境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生态环境执法与企业、社会等多方力量,强化协同联动、综合施策,构建起全方位、立体化的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齐抓共管的攻坚格局,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治理效能。
三、重点任务
(一)州生态环境局局领导落实好安全生产领导责任
1.扛牢政治责任:进一步规范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全面梳理形成“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职责任务清单、“三个不放松”清单、问题隐患清单以及“三个能力”提升措施清单。
2.牵头分析研究:局主要领导带头履职尽责,每月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1次,聚焦隐患排查整改、安全机制建设等关键环节,精准研判工作形势,重点协调解决各类清单推进过程中的堵点、难点问题,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按照州级要求按月向分管副州长汇报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3.下沉一线督导:局领导下沉一线,督导分管科室、所属事业单位及领域,挂包县市严格落实“百日攻坚”行动各项部署要求,督促各级落实、修改完善安全生产相关制度机制,持续健全安全监管体系。
4.带头开展检查:局领导每月至少开展1次“四不两直”安全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带头强化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学习领会和熟练运用,不断提升自身发现问题、查改隐患、应急指挥处置的综合能力,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二)落实好行业监管责任
1.摸清监管底数。摸清监管底数:各分局及各科室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职责清单梳理完善监管对象的摸底排查并开展风险辨识,必须涵盖本行业领域内所有监管对象、事项、环节、场所、设备设施、活动等,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信息全。按照危险废物清单、放射源清单、重点环保设备设施清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清单进行排查,对清单不全不齐的及时补充完善。
2.健全三类清单:按照州安委会安排,州生态环境局制定完善“三个清单”(“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职责任务清单、“三个不放松”清单、隐患问题清单),各分局和牵头责任科室严格参照执行,实行动态更新管理。
3.健全完善生态环境领域应急预案体系,分级完善政府突发环境应急预案、部门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和企业突发环境应急预案。补充完善监测系统应急制度(预案)、生态环境部门作为业主的建设项目相关应急制度(预案),强化预案衔接性和实操性。
4.按照要求组建专家库和15名相对固定的职工安全检查队伍(见附件6),发挥专家和固定人员在风险隐患排查、执法检查等工作中的技术支撑作用,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和实操技能培训,提升发现问题的能力。
5.州县两级实行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以“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带着问题开展检查。对较大及以上环境风险企业(90家)、危险废物处置企业(14家)、使用放射源企业(5家)、涉及重点环保设施设备企业(47家)实现检查全覆盖;其余类型监管对象依托“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抽取检查。
县级分局对辖区涉及4个清单实现全覆盖检查。
6.聚焦各行业安全生产高风险领域、关键环节和薄弱部位,采取专项检查、联合执法等方式开展“打非治违”,针对严重违法行为和群众举报反映强烈的安全问题,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行业禁入、联合惩戒、“一案双罚”等手段严管重罚,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7.聚焦“穿透+闭环”两个关键,实行挂图推进,有力消减风险隐患“存量”;严格执行准入制度,落实“三同时”要求,从严控制风险隐患“增量”。构建“风险研判—风险防范—隐患排查—隐患整治—验收销号—跟踪问效—监督问责”的闭环管理体系,及时形成各行业领域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或管理办法,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生产经营主体落实好安全主体责任
1.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定责任,督促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及考核标准,签订责任状覆盖率100%;健全内部安全管理制度,按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员工安全培训,加大安全投入,定期开展隐患自查自纠,确保企业安全生产自主管理到位。
2.落实安全“三同时”:企业新、改、扩项目严格落实安全设施设计“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要求,从源头上防控风险。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制定涵盖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的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3.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建立风险隐患自查自改和发现隐患报告奖励制度,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自查自纠,建立规范的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及时将相关信息准确录入《风险隐患双控系统》。对排查出的隐患要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整改资金,确保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4.强化应急处置与信息报告:持续推动生产经营主体应急预案科学化、标准化建设,强化预案衔接与实战演练。严格执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确保突发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快速响应、高效处置。。
四、实施步骤
按照州委、州政府统一安排,本次“百日攻坚”行动时间为2026年3月1日至6月20日。分五个阶段有序推进。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5日前)。召开全州生态环境系统“百日攻坚”行动动员部署会,传达学习国家、省、州相关工作要求,部署重点工作任务。开展百日攻坚工作实施方案解读,对重大隐患判断标准进行业务培训。
(二)建立清单阶段(3月1日—3月15日)。完成州生态环境局及各分局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完成“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职责任务清单、“三个不放松”清单以及“三个能力”提升措施清单(附件1、2、3),按要求报送同级安委办备案。
(三)集中攻坚阶段(3月1日—6月10日)。全州生态环境系统严格对照“五个全面”工作要求,组织专项工作力量,深入一线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并贯穿始终。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组织开展集中执法、联合执法,州县同步组织开展督导检查,攻坚破解突出问题,推动攻坚行动见行见效。
(四)复核验收阶段(6月10日—6月20日)。对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着力补短板、强弱项。
(五)复盘提升阶段(6月10日—6月20日)。全面复盘总结“百日攻坚”工作开展情况,系统梳理经验做法,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与不足,针对性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各行业部门形成本领域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或管理办法。总结推广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常态长效推动全州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新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赵胜祥任组长,副局长、执法支队支队长任副组长,各分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局机关科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执法支队(局安办),负责日常统筹协调、督促检查、信息汇总等工作。
(二)强化应急处置。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各自特点完善应急预案,细化处置流程,加强应急演练,提升突发事故处置能力。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及时处置各类安全生产及突发环境事件,严防事态扩大。
(三)强化督导考核。局领导定期对各分局、科室和所属事业单位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成效显著的通报表扬,对推进缓慢、落实不力的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分局、各主要牵头科室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每月向州局局安办报送工作情况,向属地安委会报送百日攻坚总结时同时向州局局安办报送。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2026年3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