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楚雄州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微信微博支持IPV6

县市动态

生态环境局 新闻动态 县市动态

楚雄市分局:“四个坚持”提升行政执法能力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04日 08:34 来源: 浏览次数:

近年来,楚雄市分局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在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绿美楚雄上持续发力。

一是坚持强化思想引领,提升法治思维。楚雄市分局高度重视学法普法工作,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教育、干部理论学习、干部学法教育以及生态环境普法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党组会、干部职工周一例会、党支部党员大会等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6场次,5名干部围绕法治建设、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等开展交流研讨发言,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思维能力。

二是坚持强化执法培训,提升队伍素质。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省、州环境执法培训,一线执法人员参训率达到100%,在2022年、2023年楚雄州重点行业生态环境执法比武竞赛活动中连续两年获得团体第一名,4名参赛队员全部获得表彰,行政执法能力得到显著提高。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制度,全局共有在职在编工作人员36名,其中,持云南省行政执法证执法人员32人,确保做到持证执法、亮证执法。

三是坚持严格行政执法,严惩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和“综合查一次”制度,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污染纠纷投诉和查处,坚持落实环境应急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妥善化解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办理上级交办转办和群众投诉的信访举报案件,做到事事有交代,件件有着落。2023年共受理污染投诉102件,办结102件,办结率达100%,有效维护和保障了群众的环境权益。2022年度18件行政执法案件中优秀案件6件、合格类案卷12件,案件回访调查结果均为满意。积极推进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依法严厉打击环境犯罪。

四是坚持规范执法监督,强化帮扶服务。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普法贯穿于生态环保监管执法、环境应急处置等全过程,以宣传贯彻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为主线,向企业大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企业守法意识,主动帮助企业排查梳理问题,并开出清单,适时进行政策指导和技术答疑,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助推企业长远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上一条:​南华县召开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分析研判会 下一条:双柏分局:“三举措”抓实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