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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召开2026年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会

发布时间:2026年08月24日 15:02 来源:宣传法规与标准科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及省有关工作部署,持续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2026年8月14日,楚雄州召开2026年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会。州生态环境局、州自然资源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水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林草局及各县市分局业务分管领导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全州2025年度和2026年上半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线索筛查、磋商修复等工作成效,深入剖析案件启动不均衡、线索挖掘不充分、修复闭环管理不够严实等突出问题。

会议强调,要牢牢把握“环境有价、损害担责”原则,坚决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治理难题,切实维护群众生态环境权益。一要压实部门责任,强化统筹协调,健全线索移送、联合核查工作机制,凝聚市县联动、多部门协同工作合力。二要拓宽线索来源渠道,紧盯环保督察反馈、行政处罚、信访举报、突发环境事件等重点领域,落实“一案双查”,做到线索应筛尽筛、案件应赔尽赔。三要规范案件全流程办理,严把调查鉴定、磋商协议、生态修复、效果评估关口,杜绝重赔偿资金、轻实际修复,推动受损生态环境得到实质性修复。四要强化业务练兵,挖掘培育典型案例,加大业务指导督导,全面提升办案质效。

下一步,楚雄州将以此次会议为抓手,健全制度机制,补齐工作短板,以刚性制度筑牢滇中生态安全屏障,助力全州生态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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