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关于对生态环境部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督查交办问题的公示(第二期)

  • 日期:2018年06月07日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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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督查组第25组于2018年5月19日进驻楚雄州开展工作。5月26日,第25督查组向楚雄州人民政府交办督查问题3项。按照《关于开展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督查的通知》(环办环监〔2018〕284号)信息公开的要求,现将5月26日交办问题公示如下:

一、交办问题:姚安县大麦地水库二级保护区(经度:101.281034,纬度:25.194515)内存在一临时拌和站(大麦地水库清洁小流域治理混凝土临时拌和)。

处理建议:立即取缔、清除临时拌和站。

责任单位:姚安县人民政府

办理时限:立行立改

二、交办问题:牟定县中屯水库(经度:101.4578381纬度:25.443705)有约12千米防护网未安装,已做好实施方案。

处理建议:2018年12月底前完成防护网安装。

责任单位:牟定县人民政府

办理时限:2018年5月26日至12月31日

三、交办问题:牟定县龙虎水库(经度:101.4670414纬度:25.3875747)7.75千米防护网没有安装,已做好实施方案,工程预算。

处理建议:2018年12月底前完成防护网安装。

责任单位:牟定县人民政府

办理时限:2018年5月26日至12月31日

楚雄州人民政府责成姚安县、牟定县人民政府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督办领导,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措施,依法依规,严格执法。立行立改、边查边改,将相关查处和整改情况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018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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