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楚雄州环境质量状况

  • 日期:2018年09月16日 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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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我州州、县(市)环境监测站对我州境内的主要河流(湖库)地表水、州市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及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评价如下:

一、河流(湖库)地表水水质

2018年8月,我州州、县(市)环境监测站对我州境内的7个国控、18个省控河流(湖库)地表水监测断面(点位)开展了水质监测,除6个国控考核断面(楚雄市龙川江西观桥、禄丰县星宿江水文站、元谋县金沙江大湾子和龙川江江边、双柏县绿汁江口和礼社江口)由环保部统一采用“采测分离”的模式开展监测外,其余断面仍沿用原监测方式开展监测。监测项目包括《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中的基本项目(河流总氮除外)及电导率,湖库增测总氮、透明度、叶绿素a和水位。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和《云南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2010~2020年)》进行评价和判定,各监测断面(点位)监测结果评价如下:

(一)国控监测断面7个。

1. 划定在Ⅲ类水环境功能区划内的国控监测断面5个。

双柏县礼社江口、元谋县金沙江大湾子和龙川江江边3个监测断面水质类别均为Ⅱ类,水质状况为优;双柏县绿汁江口和南华县毛板桥水库2个监测断面水质类别为Ⅲ类,水质状况为良好。5个监测断面均符合Ⅲ类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2. 划定在Ⅳ类水环境功能区划内的国控监测断面2个。

禄丰县星宿江水文站监测断面水质类别为Ⅳ类,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符合Ⅳ类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楚雄市龙川江西观桥断面水质类别为劣Ⅴ类,水质状况为重度污染,劣于Ⅳ类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超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的监测指标为总磷(劣Ⅴ类)和生化需氧量(BOD5,Ⅴ类)。

(二)省控监测断面(点位)18个。

1. 划定在Ⅱ类水环境功能区划内的省控监测断面(点位)4个。

武定县水城河禄劝交界处和牟定县紫甸河伍纳本村外2个监测断面、楚雄市九龙甸水库和西静河水库2个监测点位水质类别均为Ⅱ类,水质状况为优。4个监测断面(点位)均符合Ⅱ类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湖库监测点位总氮单独评价时:九龙甸水库为Ⅱ类,西静河水库为Ⅳ类。

2. 划定在Ⅲ类水环境功能区划内的省控监测断面(点位)7个。

姚安县渔泡江地索村坡脚、双柏县元江口2个监测断面水质类别为Ⅱ类,水质状况为优;武定县勐果河高桥水文站、牟定县古岩河联丰村、永仁县万马河昔丙村、大姚县渔泡江朵腊河底4个监测断面及楚雄市团山水库监测点位水质类别均为Ⅲ类,水质状况为良好。7个监测断面(点位)监测结果均符合Ⅲ类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湖库监测点位总氮单独评价时:团山水库为Ⅲ类。

3.划定在Ⅳ类水环境功能区划内的省控监测断面7个。

楚雄市青山嘴水库、永仁县羊蹄江大河波西、禄丰县星宿江小江口、大姚县蜻蛉河赵家店4个监测断面水质类别均为Ⅲ类,水质状况为良好;南华县龙川江小天城、姚安县蜻蛉河王家桥、禄丰县星宿江螺丝河桥3个监测断面水质类别均为Ⅳ类,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7个监测断面监测结果均符合Ⅳ类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二、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

(一)监测情况

2018年8月,楚雄州州、市环境监测站对楚雄市九龙甸水库、西静河水库、团山水库3个在用的州市级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开展了一期监测,3个水源地均为湖库型地表水水源地。每个饮用水源地在取水口周边100米内设置1个监测点位进行采样。

(二)监测项目

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河流型总氮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共61项,并统计当月各水源的取水量。湖库型饮用水源地增测叶绿素a和透明度指标。

(三)评价标准及方法

评价标准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基础项目按Ⅲ类标准限值、补充项目和优选特定项目按对应的标准限值进行达标评价。评价方法为《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其中:基本项目(总氮和粪大肠菌群单独评价)按照“标准”中对应项目的Ⅲ类标准限值进行评价,补充项目和优选特定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四)评价结果

九龙甸水库和西静河水库水质类别均为Ⅱ类,水质状况为优;团山水库水质类别为Ⅲ类,水质状况为良好。3个水源地监测结果均达标。

总氮单独评价时:九龙甸水库为Ⅱ类,团山水库为Ⅲ类,均符合饮用水总氮Ⅲ类标准要求;西静河水库为Ⅳ类,劣于饮用水总氮Ⅲ类标准要求。

粪大肠菌群单独评价时:九龙甸水库和团山水库均为Ⅰ类;西静河水库为Ⅱ类,均符合饮用水粪大肠菌群Ⅲ类标准要求。

三、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18年8月,楚雄州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除楚雄市和武定县正常开展监测外,其余8县空气自动监测站仍处于试运行阶段,8县的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统计评价结果仅做参考。楚雄州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监测项目均包含了常规六参数(SO2、NO2、O3、CO、PM10、PM2.5)及气象五参数(温度、湿度、气压、风向、风速)、能见度。

楚雄市和武定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2018年8月,楚雄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有效天数31天,其中18天为“优”,13天为“良”,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武定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有效天数29天,其中2天为“优”,27天为“良”,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

其余8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仅做参考):双柏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有效天数31天,其中27天为“优”,4天为“良”,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牟定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有效天数31天,其中18天为“优”,13天为“良”,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南华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有效天数28天,其中18天为“优”,10天为“良”,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姚安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有效天数27天,其中17天为“优”,10天为“良”,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永仁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有效天数31天,其中18天为“优”,13天为“良”,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大姚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有效天数31天,其中22天为“优”,9天为“良”,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元谋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有效天数30天,其中13天为“优”,17天为“良”,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禄丰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有效天数30天,其中12天为“优”,18天为“良”,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

四、纳入省、州水污染防治方案考核断面监测情况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16〕3号)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政通〔2016〕50号)要求,现将7月各考核断面水污染防治考核结果汇总如下:

(一)地表水考核断面7个。

1. 列入Ⅱ类考核目标要求的国考断面3个。

元谋县龙川江江边和双柏县礼社江口2个监测断面水质类别均为Ⅱ类,均符合Ⅱ类考核目标要求。

双柏县绿汁江口水质类别为Ⅲ类,劣于Ⅱ类考核目标要求,超考核目标要求的监测指标为化学需氧量(COD)。

2. 列入Ⅳ类考核目标要求的国考断面2个。

禄丰县星宿江水文站监测断面水质类别为Ⅳ类,符合Ⅳ类考核目标要求。

楚雄市龙川江西观桥监测断面水质类别为劣Ⅴ类,劣于Ⅳ类考核目标要求,超考核目标要求的监测指标为总磷(劣Ⅴ类)和生化需氧量(BOD5,Ⅴ类)。

3. 列入Ⅲ类考核目标要求的省考断面1个。

楚雄市青山嘴水库监测断面水质类别为Ⅲ类,符合Ⅲ类考核目标要求。

4. 列入Ⅲ类考核目标要求的州考断面1个。

禄丰县星宿江小江口监测断面水质类别为Ⅲ类,符合Ⅲ类考核目标要求。

(二)州市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考核断面3个。

1. 列入Ⅱ类考核目标要求的州市级城市饮用水源地2个。

楚雄市九龙甸水库和西静河水库水质类别均为Ⅱ类,满足Ⅱ类考核目标要求。

2.列入Ⅲ类考核目标要求的州市级城市饮用水源地1个。

楚雄市团山水库水质类别为Ⅲ类,满足Ⅲ类考核目标要求。

五、存在问题

(一)河流(湖库)地表水

1. 国控地表水

楚雄市龙川江西观桥监测断面水质类别为劣Ⅴ类,水质状况为重度污染,监测结果劣于Ⅳ类水环境功能区划和Ⅳ类考核目标要求,超考核目标要求的监测指标为总磷(劣Ⅴ类)和生化需氧量(BOD5,Ⅴ类)。

双柏县绿汁江口水质类别为Ⅲ类,符合Ⅲ类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但劣于Ⅱ类考核目标要求,超考核目标要求的监测指标为化学需氧量(COD)。

禄丰县星宿江国控监测断面水质类别为Ⅳ类,满足Ⅳ类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但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

2. 省控地表水

禄丰县星宿江螺丝河桥、南华县龙川江小天城和姚安县蜻蛉河王家桥3个省控监测断面水质类别均为Ⅳ类,满足Ⅳ类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但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

(二)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

西静河水库水质类别为Ⅱ类,水质监测结果达标,但总氮(单独评价)监测结果类别为Ⅳ类,劣于饮用水总氮Ⅲ类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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