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及一季度楚雄州环境质量状况

  • 日期:2018年05月04日 18:12
  • 来源:楚雄州环境监测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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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及一季度,我州州、县(市)两级环境监测站对我州境内的主要河流(湖库)地表水、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及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评价如下:

一、河流(湖库)地表水水质

2018年3月及一季度,我州州、县(市)环境监测站对我州境内的7个国控、15个省控(共设省控断面16个,姚安县蜻蛉河王家桥断面本月断流未开展监测)和3个州控(共设州控断面4个,元谋县龙川江黄瓜园断面一季度缺测)河流(湖库)地表水监测断面(点位)开展了一期监测,除6个国控考核断面(楚雄市龙川江西观桥、禄丰县星宿江水文站、元谋县金沙江大湾子和龙川江江边、双柏县绿汁江口和礼社江口)由环保部统一采用“采测分离”的模式开展监测外,其余断面仍沿用原监测方式开展监测。监测项目包括《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中的基本项目(河流总氮除外)及电导率,湖库增测总氮、透明度、叶绿素a和水位,监测频次为国控和省控地表水每月监测一次,州控地表水每季度监测一次。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和《云南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2010~2020年)》进行评价和判定,各监测断面(点位)监测结果评价如下:

(一)3月监测国控断面7个。

1.划定在Ⅲ类水环境功能区划内的国控监测断面5个。

双柏县绿汁江口和礼社江口2个监测断面实测水质类别均为Ⅰ类,水质状况为优;元谋县金沙江大湾子监测断面实测水质类别为Ⅱ类,水质状况为优;元谋县龙川江江边和南华县毛板桥水库2个监测断面实测水质类别均为Ⅲ类,水质状况为良好。上述5个监测断面监测结果均符合Ⅲ类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2.划定在Ⅳ类水环境功能区划内的国控监测断面2个。

楚雄市龙川江西观桥和禄丰县星宿江水文站监测断面实测水质类别均为Ⅳ类,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符合Ⅳ类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二)3月监测省控断面(点位)15个。

1. 划定在Ⅱ类水环境功能区划内的省控监测断面(点位)3个。

武定县水城河禄劝交界处监测断面、楚雄市西静河水库和九龙甸水库监测点位实测水质类别均为Ⅱ类,水质状况为优,均符合Ⅱ类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2. 划定在Ⅲ类水环境功能区划内的省控监测断面(点位)6个。

武定县勐果河高桥水文站、大姚县渔泡江朵腊河底、永仁县万马河昔丙村3个监测断面实测水质类别均为Ⅱ类,水质状况为优;双柏县元江口、姚安县渔泡江地索村坡脚2个监测断面和楚雄市团山水库监测点位实测水质类别均为Ⅲ类,水质状况为良好。上述6个监测断面(点位)均符合Ⅲ类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3.划定在Ⅳ类水环境功能区划内的省控监测断面6个。

楚雄市青山嘴水库、永仁县羊蹄江大河波西、禄丰县星宿江螺丝河桥和小江口4个监测断面实测水质类别均为Ⅲ类,水质状况为良好;南华县龙川江小天城和大姚县蜻蛉河赵家店2个监测断面实测水质类别均为Ⅳ类,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上述6个监测断面监测结果均符合Ⅳ类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三)一季度监测州控断面3个。

牟定县紫甸河伍纳本村外实测水质类别为Ⅱ类,水质状况为优;牟定县古岩河元双路联丰村路口傍边实测水质类别为Ⅲ类,水质状况为良好。

楚雄市大海波水库监测点位实测水质类别为劣Ⅴ类,水质状况为重度污染,超过Ⅳ类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超标项目为总磷。

二、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

(一)监测情况

1. 州市级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

2018年3月,楚雄州州、市两级环境监测站对楚雄市九龙甸水库、西静河水库、团山水库3个在用的州市级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开展了一期监测,3个水源地均为湖库型地表水水源地。

2. 县级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

2018年1月至3月,楚雄州州、县两级环境监测站合力对21个在用的县级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开展了一季度的水质监测,其中,禄丰县大滴水、武定县石将军龙潭、恕德龙潭和麦良田4个水源地为河流型地表水水源地,其余17个水源地均为湖库型地表水水源地。

(二)监测点位

在每个饮用水源地取水口周边100米内设置1个监测点位进行采样。

(三)常规监测项目

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河流型总氮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三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共61项,并统计当月或该季度各水源地的取水量。湖库型饮用水源地增测叶绿素a和透明度指标。

(四)监测频次

州市级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每月监测一次,县级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每季度监测一次。

(五)评价标准及方法

评价标准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基础项目按Ⅲ类标准限值、补充项目和优选特定项目按对应的标准限值进行达标评价。评价方法为基本项目(总氮和粪大肠菌群单独评价)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进行评价,补充项目、优选特定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六)评级结果

1.州市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九龙甸水库和西静河水库实测水质类别为Ⅱ类,水质状况均为优;团山水库为Ⅲ类,水质状况为良好。3个水源地监测结果均达标。

总氮单独评价时:九龙甸水库和西静河水库均为Ⅱ类,团山水库为Ⅲ类,均符合饮用水总氮Ⅲ类标准要求。

粪大肠菌群单独评价时:九龙甸水库、西静河水库和团山水库均为Ⅰ类,均符合饮用水粪大肠菌群Ⅲ类标准要求。

2.县级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

(1)湖库型地表水水源地

本季度监测的17个湖库型地表水水源地中:

双柏县新华水库、牟定县龙虎水库、南华县老厂河水库、姚安县改水河水库、大姚县大坝水库、武定县石门坎水库6个水源地实测水质类别均为Ⅱ类,水质状况为优;牟定县中屯水库、南华县龙山水库和兴隆坝水库、姚安县大麦地水库和洋派水库、大姚县大坡水库和石洞水库、永仁县尼白租水库和白拉口水库、元谋县丙间水库和麻柳水库11个水源地实测水质类别均为Ⅲ类,水质状况为良好。上述17个湖库型水源地水质监测结果均达标。

总氮单独评价时:牟定县中屯水库总氮实测类别为Ⅰ类;双柏县新华水库、牟定县龙虎水库、姚安县改水河水库、永仁县白拉口水库、武定县石门坎水库、大姚县大坝水库、大坡水库和石洞水库8个水源地总氮实测类别均为Ⅱ类;永仁县尼白租水库、元谋县丙间水库和麻柳水库、姚安县大麦地水库和洋派水库、南华县老厂河水库、龙山水库和兴隆坝水库8个水源地总氮实测类别均为Ⅲ类。17个水源地总氮监测结果均符合饮用水总氮Ⅲ类标准要求。

粪大肠菌群单独评价时:双柏县新华水库、武定县石门坎水库、牟定县龙虎水库和中屯水库、大姚县大坝水库和石洞水库、永仁县白拉口水库和尼白租水库、元谋县丙间水库和麻柳水库、姚安县改水河水库、大麦地水库和洋派水库13个水源地粪大肠菌群实测类别均为Ⅰ类;大姚县大坡水库、南华县龙山水库、老厂河水库和兴隆坝水库4个水源地粪大肠菌群实测类别均为Ⅱ类。上述17个水源地粪大肠菌群监测结果均符合饮用水粪大肠菌群Ⅲ类标准要求。

(2)河流型地表水水源地

本季度监测的4个河流型地表水水源地中:

禄丰县大滴水、武定县麦良田、石将军龙潭和恕德龙潭4个水源地实测水质类别均为Ⅱ类,水质状况为优。4个水源地水质监测结果均达标。

粪大肠菌群单独评价时:禄丰县大滴水、武定县麦良田、石将军龙潭和恕德龙潭4个水源地粪大肠菌群实测类别均为Ⅰ类,均符合饮用水粪大肠菌群Ⅲ类标准要求。

三、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目前,楚雄州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除楚雄市、武定县正常开展监测外,其余8县空气自动监测站仍处于试运行阶段,楚雄市和武定县空气自动站的监测项目包括SO2、PM10、O3、PM2.5、CO、NO2、气象五参数(温度、湿度、气压、风向、风速)、能见度。

2018年3月,楚雄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有效天数31天,其中1天为“优”,30天为“良”,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武定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有效天数31天,其中3天为“优”,28天为“良”,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

2018年一季度,楚雄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有效天数90天,其中27天为“优”,63天为“良”,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武定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有效天数90天,其中35天为“优”,52天为“良”,3天为“轻度污染”,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6.7%。

四、纳入省、州水污染防治方案监测断面考核情况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16〕3号)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政通〔2016〕50号)要求,现将本期监测各考核断面及饮用水源地考核结果汇总如下:

(一)3月地表水考核断面7个。

1. 列入Ⅱ类考核目标要求的国考断面3个。

双柏县绿汁江口和礼社江口2个监测断面实测水质类别均为Ⅰ类,均符合Ⅱ类考核目标要求。

元谋县龙川江江边监测断面实测水质类别为Ⅲ类,劣于Ⅱ类考核目标要求,劣于考核目标要求的监测指标为化学需氧量(COD)。

2. 列入Ⅳ类考核目标要求的国考断面2个。

楚雄市龙川江西观桥和禄丰县星宿江水文站监测断面实测水质类别均为Ⅳ类,均符合Ⅳ类考核目标要求。

3. 列入Ⅲ类考核目标要求的省考断面1个。

楚雄市青山嘴水库监测断面实测水质类别为Ⅲ类,符合Ⅲ类考核目标要求。

4. 列入Ⅲ类考核目标要求的州考断面1个。

禄丰县星宿江小江口监测断面实测水质类别为Ⅲ类,符合Ⅲ类考核目标要求。

(二)3月州市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考核断面3个。

1. 列入Ⅱ类考核目标要求的州市级饮用水源地2个。

楚雄市九龙甸水库和西静河水库2个水源实测水质类别均为Ⅱ类,满足Ⅱ类考核目标要求。

2.列入Ⅲ类考核目标要求的州市级饮用水源地1个。

楚雄市团山水库实测水质类别为Ⅱ类,满足Ⅲ类考核目标要求。

(三)一季度县级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考核断面15个(元谋县官能自流井停用未测)。

1. 列入Ⅱ类考核目标要求的县级饮用水源地6个。

双柏县新华水库、牟定县龙虎水库、禄丰县大滴水、武定县麦良田4个水源地实测水质类别均为Ⅱ类,满足Ⅱ类考核目标要求。

南华县兴隆坝水库和永仁县尼白租水库2个水源地实测水质类别均为Ⅲ类,均劣于Ⅱ类考核目标要求。

2. 列入Ⅲ类考核目标要求的县级饮用水源地9个。

姚安县改水河水库、大姚县大坝水库、武定县石将军龙潭和石门坎水库4个水源地实测水质类别均为Ⅱ类,牟定县中屯水库、元谋县丙间水库、姚安县洋派水库、永仁县白拉口水库和大姚县石洞水库5个水源地实测水质类别均为Ⅲ类,上述9个水源地均满足Ⅲ类考核目标要求。

五、存在问题

(一)地表水

元谋县龙川江江边监测断面实测水质类别为Ⅲ类,劣于Ⅱ类考核目标要求,劣于考核目标要求的监测指标为化学需氧量(COD)。

楚雄市龙川江西观桥、禄丰县星宿江水文站、南华县龙川江小天城和大姚县蜻蛉河赵家店4个断面监测结果均为Ⅳ类,符合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和政府考核目标要求,但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

楚雄市大海波水库监测点位实测水质类别为劣Ⅴ类,水质状况为重度污染,超过Ⅳ类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超标项目为总磷。

(二)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

南华县兴隆坝水库和永仁县尼白租水库2个水源地实测水质类别均为Ⅲ类,均劣于Ⅱ类考核目标要求。

(三)城区环境空气质量

2018年2月,武定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出现“轻度污染”3天,分别是2月4日、6日、7日,超标污染物均为PM2.5。

2018年一季度,因受建筑工地施工和市政施工等原因影响,楚雄市城区颗粒物监测结果相较于2017年有所上升,2018年一季度PM10平均值为58ug/m3,相较于2017年上升26.1%,PM2.5平均值为35ug/m3,相较于2017年上升16.7%。

结合近期天气状况和空气自动站监测结果,并与2017年同期监测情况进行比较,预计从二季度开始,臭氧将成为影响各县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指标。

上一条:2018年4月楚雄州环境质量状况
下一条:关于印发《楚雄州机动车排放检验及联网监控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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