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楚雄州环境质量状况

  • 日期:2018年04月26日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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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我州州、县(市)两级环境监测站对我州境内的主要河流(湖库)地表水、州市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及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评价如下:

一、河流(湖库)地表水水质

2017年11月,州、县(市)环境监测站对我州境内的7个国控、16省控河流(湖库)地表水监测断面(点位)开展了一期监测,监测项目包括《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的基本项目(河流总氮除外)及电导率,湖库增测总氮、透明度、叶绿素a和水位。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和《云南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2010~2020年)》进行评价和判定,各监测断面(点位)监测结果分别评价如下:

(一)11月国控监测断面7个。

1.划定在Ⅲ类水环境功能区划内的国控监测断面5个。

元谋县金沙江大湾子监测断面实测水质类别为Ⅰ类,水质状况为优;双柏县礼社江口和元谋县龙川江江边2个监测断面实测水质类别均为Ⅱ类,水质状况为优;双柏县绿汁江口和南华县毛板桥水库2个监测断面实测水质类别均为Ⅲ类,水质状况为良好。上述5个监测断面监测结果均符合Ⅲ类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2.划定在Ⅳ类水环境功能区划内的国控监测断面2个。

禄丰县星宿江水文站监测断面实测水质类别为Ⅲ类,水质状况为良好,符合Ⅳ类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楚雄市龙川江西观桥断面实测水质类别为劣Ⅴ类,水质状况为重度污染,劣于Ⅳ类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监测结果不达标,超标监测指标为总磷和氨氮。

(二)11月省控监测断面(点位)16个。

1.划定在Ⅱ类水环境功能区划内的省控监测断面(点位)3个。

武定县水城河禄劝交界处监测断面、楚雄市西静河水库和九龙甸水库监测点位实测水质类别均为Ⅱ类,水质状况为优,均符合Ⅱ类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2.划定在Ⅲ类水环境功能区划内的省控监测断面(点位)6个。

姚安县渔泡江地索村坡脚、永仁县万马河昔丙村2个监测断面实测水质类别均为Ⅱ类,水质状况为优;武定县勐果河高桥水文站、双柏县元江口、大姚县渔泡江朵腊河底3个监测断面和楚雄市团山水库监测点位实测水质类别均为Ⅲ类,水质状况为良好。上述6个监测断面(点位)监测结果均符合Ⅲ类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3.划定在Ⅳ类水环境功能区划内的省控监测断面7个。

禄丰县星宿江螺丝河桥、永仁县羊蹄江大河波西2个监测断面实测水质类别为Ⅱ类,水质状况为优;楚雄市青山嘴水库、禄丰县星宿江小江口2个监测断面实测水质类别均为Ⅲ类,水质状况为良好;南华县龙川江小天城、姚安县蜻蛉河王家桥、大姚县蜻蛉河赵家店3个监测断面实测水质类别均为Ⅳ类,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上述7个监测断面监测结果均符合Ⅳ类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二、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水质

(一)监测情况

2017年11月,楚雄州州、市两级环境监测站对楚雄市九龙甸水库、西静河水库、团山水库3个在用的州市级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水质进行了一期监测,3个水源均为湖库型地表水水源。

(二)监测项目

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河流型总氮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三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共61项,并统计当月各水源的取水量。湖库型饮用水源增测叶绿素a和透明度指标。

(三)评价标准及方法

评价标准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基础项目按Ⅲ类标准限值、补充项目和优选特定项目按对应的标准限值进行达标评价。评价方法为基本项目(总氮和粪大肠菌群单独评价)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进行评价,补充项目、优选特定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四)评价结果

九龙甸水库和西静河水库实测水质类别均为Ⅱ类,水质状况为优;团山水库实测水质类别为Ⅲ类,水质状况为良好。3个水源监测结果均达标。

总氮单独评价时:九龙甸水库和西静河水库均为Ⅱ类,团山水库为Ⅲ类。

粪大肠菌群单独评价时:九龙甸水库、西静河水库和团山水库均为Ⅰ类。

三、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目前,开展了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的城市有楚雄市、武定县和禄丰县,楚雄市和武定县的监测项目包括SO2、PM10、O3、PM2.5、CO、NO-NO2-NOX、气象五参数(温度、湿度、气压、风向、风速)、能见度等,禄丰县的监测项目仍为SO2、PM10、NO-NO2-NOX三参数(11月因仪器故障,未纳入统计)。

2017年11月,楚雄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有效天数30天,其中16天为“优”,14天为“良”,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武定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有效天数28天,其中14天为“优”,14天为“良”,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

四、纳入省、州水污染防治方案考核断面监测情况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16〕3号)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政通〔2016〕50号)要求,现将11月各考核断面考核结果汇总如下:

(一)11月地表水考核断面7个。

1.列入Ⅱ类考核目标要求的国考断面3个。

元谋县龙川江江边和双柏县礼社江口2个监测断面实测水质类别均为Ⅱ类,符合Ⅱ类考核目标要求。

双柏县绿汁江口监测断面实测水质类别为Ⅲ类,劣于Ⅱ类考核目标要求,超考核目标要求的监测指标为化学需氧量。

2.列入Ⅳ类考核目标要求的国考断面2个。

禄丰县星宿江水文站监测断面实测水质类别为Ⅲ类,符合Ⅳ类考核目标要求。

楚雄市龙川江西观桥监测断面实测水质类别为劣Ⅴ类,劣于Ⅳ类考核目标要求,超考核目标要求的监测指标为总磷和氨氮。

3.列入Ⅲ类考核目标要求的省考断面1个。

楚雄市青山嘴水库监测断面实测水质类别为Ⅲ类,符合Ⅲ类考核目标要求。

4.列入Ⅲ类考核目标要求的州考断面1个。

禄丰县星宿江小江口监测断面实测水质类别为Ⅲ类,符合Ⅲ类考核目标要求。

(二)11月州市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考核断面3个。

1.列入Ⅱ类考核目标要求的州市级饮用水源2个。

楚雄市九龙甸水库和西静河水库2个水源实测水质类别均为Ⅱ类,满足Ⅱ类考核目标要求。

2.列入Ⅲ类考核目标要求的州市级饮用水源1个。

楚雄市团山水库实测水质类别为Ⅲ类,满足Ⅲ类考核目标要求。

五、存在问题

楚雄市龙川江西观桥国控断面实测水质类别为劣Ⅴ类,水质状况为重度污染,超标污染物为总磷(劣Ⅴ类)和氨氮(Ⅴ类),监测结果劣于Ⅳ类水环境功能区划和Ⅳ类考核目标要求。

双柏县绿汁江口国控监测断面实测水质类别为Ⅲ类,水质状况为良好,监测结果劣于Ⅱ类国家目标考核要求,超考核目标要求的监测指标为化学需氧量。

南华县龙川江小天城、姚安县蜻蛉河王家桥、大姚县蜻蛉河赵家店3个省控监测断面实测水质类别为Ⅳ类,满足Ⅳ类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但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杨晓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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