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楚雄州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微信微博支持IPV6

通知公告

首页 正文

楚雄州2023年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项目委托代理机构选取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29日 16:27 来源: 浏览次数:

楚雄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2023年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项目开展政府采购。经招标采购小组商议决定,本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采购代理服务机构。

  1.项目名称楚雄州2023年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项目

2.项目地点:楚雄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地点

3.项目预算15万元

4.服务内容:办理招标公告发布手续,协助采购人拟定招标方案,编制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的代收代退,协助采购人组织招标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工作、协助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报告,查询投标单位信誉,发布中标通知书,招标资料汇编、整理、归档。

5.服务期限:自签订委托协议之日起至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工作全部完成及移交归档材料结束。

6.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在年检有效期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7)比选申请人应具备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含招标代理),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登记备案,拟投入服务人员具有云南省招标投标从业资格证书;

8)相关业绩资料;

9)服务质量承诺书。

7.报名时间2023年5月29日至2023年5月31日;每日8时00分至12时00分;14时30分至18时00分(不接受电话报名)

8.需提供资料:①营业执照彩色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获取无需提供);④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⑤加盖公章的报价函原件。

9.资料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6月1日8时30分。

10.资料递交地点:楚雄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上发布。

12.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单位:楚雄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址:楚雄市北浦路118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杜老师3017989、15887769923

 

2023年5月29日

 

上一条:楚雄州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楚雄州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单位的公告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