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楚雄州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微信微博支持IPV6

通知公告

首页 正文

关于联网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机构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03日 15:23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联网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机构公示

根据环境保护部、公安部、国家认监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环规大气【2016】2号),我局按照环境保护部《在用机动车排放检验信息系统及联网规范(试行)》(环办大气函【2016】2101号)、《在用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测机构技术规范》(环发【2005】15号)要求,现予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324日-2023210日。公示期间,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接受反映拟联网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有关情况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二、拟联网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机构名单

联网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机构名单

序号

行政区

联网检测机构名称

地址

检测方法

代表人

备注

1

元谋县

元谋大星机动车检测管理有限公司

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县元马镇永武高速公路东侧

1、双怠速法
2、稳态工况法
3、不透光自由加速法
4、加载减速工况法

巫一鑫

2

元谋县

元谋县锦星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有限公司

云南省楚雄州元谋县元双公路路口南部客运站内

1、双怠速法
2、稳态工况法
3、不透光自由加速法
4、加载减速工况法

别春雷

三、公示期间举报电话和信箱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报联系方式:

   话:(08783021299

通讯地址:楚雄市鹿城镇北浦路118号,邮编:675000

电子邮件:cxhbdqk@163.com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202323

 

 

上一条:2023年全国两会期间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党政领导干部接访通知 下一条:楚雄州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持证情况汇总表(截至2022年11月14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