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转发生态环境部〈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准则〉的通知》(云环通〔2022〕7号)要求,我局依据生态环境部《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七条、第八条所规定的情形,认真梳理辖区符合依法披露环境信息的企业,现将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自2022年3月16日-2022年3月29日(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向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反映,反映方式为来电或署名来信(包括电子信函)。所提意见和建议要真实客观并提供必要证明材料。
附件:楚雄州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2022年3月15日
联系人:果美琼
电话:0878-3025834
邮箱:97352833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