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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注意!楚雄州内这些企业2020年8月底前须申领排污许可证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09日 09:34 来源: 浏览次数:

为顺利推进我州排污许可发证工作,确保8月底前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发布了楚雄州内2020年8月底前须取得排污许可证企业行业类别,请涉及这些行业的企业尽快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排污许可证的申报工作。逾期未办理的,视为无证排污,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为保证工作的推进,对各行业完成排污许可工作作出如下时限要求:

医院、加油站和储油库7月10日前完成公示及填报工作,7月17日前完成发证;

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行业7月17日前完成公示及填报工作,7月24日前完成发证工作;

殡葬服务和环境卫生管理行业7月24日前完成公示及填报工作,7月31日前完成发证工作;

其余行业8月10日前完成公示及填报工作,8月20日前完成发证工作。

请已完成公示及填报的企业及时向州排污许可技术组报送审核材料,审核未通过的应按要求及时修改后再次报送审核,审核通过的应按要求通过政务网提交并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州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于要求时限内完成发证工作,联系电话:3011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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