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楚雄州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微信微博支持IPV6

新闻动态

首页 正文

​楚雄州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及满意指数显著提高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10日 18:11 来源: 浏览次数:

《2019年度楚雄州公众对生态环境质量满意度调查》工作由楚雄州统计局牵头组织实施,通过对全州10个县市居民开展抽样调查,了解公众对生态环境质量满意程度,进而编制公众对生态环境满意度和满意指数,为楚雄州对10县市绿色发展水平和生态文明建设评价提供依据。《楚雄州绿色发展指标体系》《楚雄州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楚发改资环[2018]228号)“两体系”,聘请第三方调查公司设计《调查方案》,制定调查手册,抽取样本,通过“12340”开展电访调查,取得4920个有效样本调查数据,调查结果已出炉。

10县市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及排位。永仁县99.13%,排第1位;楚雄市99.06%,排第2位;双柏县98.30%,排第3位;武定县98.20%,排第4位;牟定县97.96%,排第5位;南华县97.96%,并列排第5位;大姚县97.6%,排第7位;禄丰县96.27%,排8位;姚安县95.42%,排第9位;元谋县94.69%,排第10位。

10县市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达标。根据达标准则,若满意度大于等于88.232%,满意指数大于等于74.517,只要一个条件达到,则确认年度生态环境满意程度达标。根据调查结果显示,2019年楚雄州10县市的生态环境满意度和满意指数双项达标。

全州十四项单个指标满意度。空气质量满意度为97.36%,饮用水质量满意度为92.72%,城镇环境绿化满意度为97.74%,农村环境治理满意度为90.12%,污水集中处理满意度为86.30%,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满意度为92.11%,公共厕所卫生满意度86.34%,河流、湖泊无污染满意度为88.27%,土壤无污染满意度为89.84%,无噪声污染满意度为92.42%,生鲜蔬菜、水果和食品放心度为82.56%,生态文明建设参与度为91.26%,生态环境满意度为97.46%,生态文明建设重视度为90.83%。

从2019年以来,楚雄州生态环境质量满意度及满意指数总体上得到显著提高,其中,楚雄市生态环境质量满意度和满意指数提升幅度最大。我州2019年生态环境满意度为92.6%,排全省第6 位,调查结果比去年有了明显提升,满意度比2018年(88.70%)提高3.9个百分点,排位比2018年(第10位)前进4位。

 

上一条:大姚县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企业开展问题整改约谈提醒 下一条:南华县组织排污企业开展专题培训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