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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这些排污单位2020年内须申领排污许可证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31日 15:29 来源:审批科 浏览次数:

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版)》,明确规定112个行业类别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凡列入2019版名录中规定的排污单位,须在4月20日、8月30日两阶段前申领排污许可证。

一、申报时间

此次排污许可证核发分两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2020年4月20日前,2017-2019年已核发33个行业中尚未申报登记的企业完成申报登记;

2、第二阶段:2020年8月30日前,《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版)》其他87个行业企业完成申报登记。

二、程序

1、登录“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公开端”(使用谷歌浏览器、火狐浏览器和10.0以上版本的IE浏览器,网址:http://permit.mee.gov.cn/))注册、公示、申领。

2、相关事宜可加入QQ群:635529381(楚雄州排污许可证群2)进行下载和咨询。排污许可证核发联系电话:3011676

三、友情提示逾期不申领排污许可证、不办理排污许可登记的,视为无证排污,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4月20日前应申领排污许可证的33个行业类别:

 

 

 

8月30日前应申领排污许可证的87个行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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