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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省级生态文明州建设”初审通过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13日 10:46 来源: 浏览次数:

 

    2020年3月6日,云南省专家考核组对我州省级生态文明州创建进行初审。专家组定点查阅审议,指标人员分散待命、随传随到就专家组提出的疑问进行解释,考核组给予我州省级生态文明州创建工作充分肯定。

   

    州生态环境局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围绕“中国彝乡、滇中翡翠、火红楚雄”的特色发展战略,扎实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夯实生态屏障,创新方式积极配合考核组考评。专家组逐项核查生态文明州创建6项基本条件和18项具体指标,一致认为:楚雄州委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着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论,州生态文明创建工作有特色、有亮点。

 

    考核组就下一步工作提出六点要求:(一)要继续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州委政府决策部署,优化国土空间布局,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切实做好生物多样性保护;(二)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创建长效机制,紧紧围绕两个“100%”,全州医疗机构及设施环境监管与服务100%全覆盖,医疗废物医疗污水及时有效收集转运和处理处置100%全落实,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三)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不断增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获得感、幸福感;(四)进一步梳理总结“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路径和成果有效转换,提档升级,争创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五)严格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对标对表,加快落实中央及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工作。(六)仔细梳理好反馈意见,进一步完善申报材料和档案资料,制作宣传专题片,突出楚雄州生态文明创建特色和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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