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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防控,持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生态环境监管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05日 10:03 来源:楚雄市分局 殷建华 浏览次数:

为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生态环境部和楚雄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科学防控,切实加强新冠肺炎疫情生态环境监管,保护生态环境安全。

(一)科学制定措施,精准指导疫情防控

疫情防控以来,将医疗废物处置、医疗机构污水处理和城市污水厂运行作为监管重点,及时制定《楚雄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预案》,科学指导楚雄亚太医疗废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安全、及时、无害化处置医疗废物,将楚雄东方新能源垃圾焚烧发电厂列入应急处置资源清单,督促编制应急处置医疗废物工作方案。向医疗机构转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管理与技术指南(试行)》、《新型冠状病毒污染的医疗污水应急处理技术方案(试行)》和《应对甲型H1N1 流感疫情医疗废物管理预案》等技术文件,科学防控疫情。

(二)前沿监管医废处置,杜绝二次污染

分局深入定点医废处置单位、医疗机构、垃圾焚烧电厂、污水处理厂开展现场环境监察。1月23日,要求楚雄亚太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做好新冠肺炎医疗废物处置准备工作,严格执行消杀温度不低于134℃、蒸汽压力不低于220kPa、保压时间不低于45分钟的处置工艺规范。1月27日,检查督促楚雄亚太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医疗废物处置,严格划分生产区域,进一步完善新冠肺炎医疗废物的转运、处置台账记录。1月29日,检查指导污水厂污水处理工艺,发现的问题督促责任单位完成整改。2月5日,指导楚雄市城市污水处理厂:认真落实紫外消毒措施,加装消毒剂投加设备,确保出水粪大肠菌群总数达标;加强污水厂进水余氯监测,保证氧化沟正常运行,出水达标排放;抓实厂区固体废物、污泥的环境管理和消毒处理,严防发生二次污染。2月6日,垃圾焚烧电已提前点火启动,做好应急处置医疗废物准备。截至2月19日,已处理全州医疗机构、留观点新冠医疗废物6.18吨。市辖区内州人民医院、州中医医院和市人民医院医疗污水、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3家医院进一步加大了污水站管理,通过投加次氯酸钠、臭氧强化出水消毒,防止致病菌、病毒通过医院污水传播扩散。

(三)增加监测频次,准确提供防控科学数据

楚雄市严格落实国家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生态环境应急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月起,每周开展一次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污水厂出水粪大肠菌群总数水质监测。龙川江西观桥断面水质达到Ⅲ类标准,九龙甸、西静河、团山水库粪大肠菌群总数低于20个/L,达到地表水Ⅰ类水标准。楚雄市一污厂、二污厂出水粪大肠菌群总数分别达到110个/L、120个/L,远远低于10000个/L的一级B标排放标准。2020年1、2月,楚雄市水源地水质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标准,楚雄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100%。

截至目前,监管区域范围内未发现有二次感染的情况发生。楚雄市生态环境质量态势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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