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份18个省控监测断面(点位)水质
1.划定在Ⅱ类水环境功能区划内的4个省控监测断面(点位)水质
武定县水城河禄劝交界处和牟定县紫甸河伍纳本村外2个监测断面及楚雄市九龙甸水库监测点位水质类别均为Ⅱ类,水质状况均为优;楚雄市西静河水库监测点位水质类别为Ⅲ类,水质状况为良好,劣于Ⅱ类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劣于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的监测指标为化学需氧量。除楚雄市西静河水库超标外,其余3个监测断面(点位)均符合Ⅱ类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湖库监测点位总氮单独评价时:西静河水库和九龙甸水库均为Ⅲ类。
2.划定在Ⅲ类水环境功能区划内的7个省控监测断面(点位)水质
双柏县元江口和牟定县古岩河联丰村路口旁2个监测断面水质类别均为Ⅱ类,水质状况均为优;永仁县万马河昔丙村、武定县勐果河高桥水文站、渔泡江姚安县地索村坡脚和大姚县朵腊河底4个监测断面及楚雄市团山水库监测点位水质类别均为Ⅲ类,水质状况均为良好。7个监测断面(点位)均符合Ⅲ类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湖库监测点位总氮单独评价时:团山水库总氮为Ⅲ类。
3.划定在Ⅳ类水环境功能区划内的7个省控监测断面水质
禄丰县星宿江螺丝河桥和永仁县羊蹄江大河波西2个监测断面水质类别均为Ⅱ类,水质状况为优;南华县龙川江小天城监测断面水质类别为Ⅲ类,水质状况为良好;楚雄市龙川江青山嘴水库、禄丰县星宿江小江口和大姚县蜻蛉河赵家店3个监测断面水质类别均为Ⅳ类,水质状况均为轻度污染;姚安县蜻蛉河王家桥监测断面水质类别Ⅴ类,水质状况为中度污染,劣于Ⅳ类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劣于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的监测指标为总磷。除姚安县蜻蛉河王家桥断面超标外,其余6个监测断面监测结果均符合Ⅳ类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三)9月13个长江及重要支流监测断面水质
2019年9月,按《长江及重要支流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方案(试行)》工作要求,我州开展了13个长江及重要支流地表水监测断面的月度监测。涉及我州的13个监测断面中,已列入省控监测断面的有8个(南华县龙川江小天城、牟定县紫甸河伍纳本村外、大姚县渔泡江朵腊河底、永仁县羊蹄江大河波西、武定县勐果河高桥水文站和水城河禄劝交界处、姚安县蜻蛉河王家桥和渔泡江地索村坡脚),新增监测断面5个(大姚县蜻蛉河江底河大桥、永仁县永定河麦拉、武定县菜园河木果甸村、禄丰县北甸河(沙站河)关山场和龙川江黑井),各监测断面监测结果评价如下:
划定在Ⅴ类水环境功能区划内的1个断面
禄丰县沙站河关山场(新增)监测断面水质类别为劣Ⅴ类,水质状况为重度污染,劣于Ⅴ类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劣于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的监测指标为总磷。
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一)监测情况
1.州市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2019年9月,楚雄州州、市两级环境监测站对楚雄市九龙甸水库、西静河水库、团山水库3个在用的州市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开展了一期监测,3个水源地均为湖库型地表水水源地。
2.县级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2019年第三季度,楚雄州州、县两级环境监测站对23个(双柏县启用塔扎河水库和定向水库作为饮用水水源地,已纳入监测,监测频次为每季度一次。)在用的县级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了第三季度的水质监测,其中,禄丰县大滴水、武定县石将军龙潭、恕德龙潭和麦良田4个水源地为河流型地表水水源地,其余19个水源地均为湖库型地表水水源地。
(二)常规监测项目
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河流型总氮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三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共61项,并统计当月各水源地的取水量。湖库型饮用水源地增测叶绿素a和透明度指标。
(三)监测频次
州市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每月监测一次,县级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每季度监测一次。
(四)评价标准及方法
评价标准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基础项目按Ⅲ类标准限值、补充项目和优选特定项目按对应的标准限值进行达标评价。评价方法为《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环办〔2011〕22号),其中:基本项目(总氮和粪大肠菌群单独评价)按照“标准”中对应的Ⅲ类标准限值进行评价,补充项目、优选特定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五)评价结果
1.9月份3个州市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
3个州市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均达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达标率为100%,其中,达到或优于Ⅱ类的水源地有2个,占66.7%。
九龙甸水库和西静河水库水质类别均为Ⅱ类,水质状况为优;团山水库水质类别为Ⅲ类,水质状况为良好。
总氮单独评价时:西静河水库、九龙甸水库和团山水库均为Ⅲ类,均符合Ⅲ类标准要求。
粪大肠菌群单独评价时:西静河水库、团山水库和九龙甸水库均为Ⅰ类,均符合Ⅲ类标准要求。
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评价:九龙甸水库、西静河水库和团山水库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均符合对应的标准限值要求,监测结果均达标。
2.第三季度23个县级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
第三季度监测的23个县级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中,22个水源地达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达标率为95.7%,南华县老厂河水库监测结果超标,超标指标为锰。23个县级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中,监测结果达到或优于Ⅱ类的水源地有11个,占47.8%。
双柏县定向水库和武定县麦良田(河流型)2个水源地水质类别为Ⅰ类,水质状况为优;牟定县龙虎水库、南华县兴隆坝水库、姚安县改水河水库、永仁县尼白租水库、禄丰县大滴水(河流型)、双柏县塔扎河水库和新华水库、武定县石将军龙潭(河流型)和恕德龙潭(河流型)9个水源地水质类别均为Ⅱ类,水质状况均为优;牟定县中屯水库、南华县龙山水库、武定县石门坎水库、永仁县白拉口水库(取消作为饮用水水源地,水污染防治考核)、姚安县洋派水库和大麦地水库、元谋县丙间水库和麻柳水库、大姚县大坝水库、石洞水库和大坡水库11个水源地水质类别均为Ⅲ类,水质状况均为良好。南华县老厂河水库监测结果超标,超标指标为锰。
湖库型水源地总氮单独评价:牟定县龙虎水库总氮为Ⅰ类;双柏县定向水库、塔扎河水库和新华水库、牟定县中屯水库、南华县兴隆坝水库和龙山水库、姚安县改水河水库和大麦地水库、永仁县尼白租水库9个水源地总氮均为Ⅱ类;南华县老厂河水库、姚安县洋派水库、大姚县大坝水库、石洞水库和大坡水库、元谋县丙间水库和麻柳水库、武定县石门坎水库8个水源地总氮均为Ⅲ类;永仁县白拉口水库总氮为Ⅳ类。除永仁县白拉口水库总氮超标外,其余18个湖库型地表水水源地总氮监测结果均符合Ⅲ类标准要求。
粪大肠菌群单独评价:牟定县龙虎水库、永仁县尼白租水库和白拉口水库、南华县兴隆坝水库、老厂河水库和龙山水库、姚安县洋派水库、改水河水库和大麦地水库、武定县石门坎水库、石将军龙潭和恕德龙潭12个水源地粪大肠菌群均为Ⅰ类;牟定县中屯水库、禄丰县大滴水、武定县麦良田、元谋县丙间水库和麻柳水库、大姚县大坝水库、石洞水库和大坡水库、双柏县定向水库、塔扎河水库和新华水库11个水源地粪大肠菌群均为Ⅱ类。23个水源地粪大肠菌群监测结果均符合Ⅲ类标准要求。
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评价:除南华县老厂河水库表2中的锰超标外,其余22个水源地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均符合对应的标准限值要求。
三、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一)监测情况
2019年9月及三季度,楚雄州10县(市)城区均开展了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监测项目均包含了常规六参数(SO2、NO2、O3、CO、PM10、PM2.5)及气象五参数(温度、湿度、气压、风向、风速)、能见度。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评价标准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及修改单,评价方法为《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 663-2013)和《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 633—2012)。
(三)质量状况
1. 2019年9月空气质量状况
2019年9月,楚雄州各县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分别为:楚雄市监测有效天数30天,23天为“优”,7天为“良”,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PM2.5浓度均值为19μg/m3;武定县监测有效天数30天,其中22天为“优”,8天为“良”,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PM2.5浓度均值为17μg/m3;双柏县监测有效天数30天,其中27天为“优”,3天为“良”,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PM2.5浓度均值为9μg/m3;牟定县监测有效天数30天,其中26天为“优”,4天为“良”,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PM2.5浓度均值为15μg/m3;南华县监测有效天数26天,其中20天为“优”,6天为“良”,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PM2.5浓度均值为9μg/m3;姚安县监测有效天数30天,其中26天为“优”,4天为“良”,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PM2.5浓度均值为11μg/m3;永仁县监测有效天数29天,其中26天为“优”,3天为“良”,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PM2.5浓度均值为10μg/m3;大姚县监测有效天数28天,其中23天为“优”,5天为“良”,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PM2.5浓度均值为10μg/m3;元谋县监测有效天数29天,21天为“优”,8天为“良”,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PM2.5浓度均值为15μg/m3;禄丰县监测有效天数29天,其中19天为“优”,10天为“良”,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PM2.5浓度均值为14μg/m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