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根据省、州相关工作要求,制定印发了《武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定县“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武定分局于2019年4月联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各乡镇“散乱污”企业联合进行排查,共排查出全县“散乱污”企业12家,其中关停取缔类企业9家,升级改造类企业3家,并分别对12家企业下达了《关于自行关闭“散乱污”企业的通知》。
2019年8月14日至15日,由州生态环境局武定分局张副局长带队,污染防治股、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组成督查组,对12家企业自行关闭情况进行实地督查。通过检查,关停取缔类9家企业,其中:5家企业已停产,正在开展拆除机器设备及恢复原状等相关工作,2家企业停产整改。7家企业2019年8月底完成自行关闭工作。2家企业已停止原料进购,正在清理原有原料。根据企业现阶段实际情况和企业的申请,州生态环境局武定分局同意2件企业10月份自行完成关闭工作。升级改造类3家碎砂加工厂,1家企业机器设备已拆除,2家企业已停止原料进购,正在清理原有原料,3家企业2019年10月份完成自行关闭。
州生态环境局武定分局将对武定县“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做实做细,认真督促企业按照州生态环境局时限要求完成“散乱污”企业的关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