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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四举措”抓汛期环境安全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31日 15:05 来源:张琳 浏览次数:

按照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汛期开展安全防范工作,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的要求,结合州委书记杨斌同志5月21日在楚雄州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杜绝环境安全事件发生。

一是制定严格的汛期值班制度,明确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职责,实行24小时值班制,确保重大信息传达及时,突发情况处理妥当。

二是强化环境监管力度,着重加强对县城两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辖区内三家涉重金属企业的检查力度,对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将环境风险降低到最小。

三是加强排污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工作,组织姚安县飞龙矿业公司进行以尾矿库洪水漫顶事故为主题的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工作,增强职工应急救援应意识,提高应急救援人员的熟练度和技术水平。

四是强化环境污染矛盾化解。加大执法检查,认真做好群众环境问题来信来访投诉处理,主动化解群众矛盾、纠纷,防止群体上访。

通过以上这些措施,进一步保障汛期全县环境风险安全,保障全县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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