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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上半年楚雄州环境质量状况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18日 16:01 来源:杨晓龙 浏览次数:

2019年上半年,我州州、县(市)两级环境监测站对州境内的主要河流(湖库)、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声环境质量及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等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评价如下:

一、河流(湖库)地表水水质

2019年上半年,我州州、县(市)环境监测站对我州境内的7个国控、18个省控河流(湖库)地表水监测断面(点位)开展了水质监测,除6个国控考核断面(楚雄市龙川江西观桥、禄丰县星宿江水文站、元谋县金沙江大湾子和龙川江江边、双柏县绿汁江口和礼社江口)由生态环境部统一采用“采测分离”的模式开展监测外,其余断面仍沿用原监测方式开展监测。监测项目包括《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中的基本项目(河流总氮除外)及电导率,湖库增测总氮、透明度、叶绿素a和水位,监测频次为每月监测一次。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环办〔2011〕22号)和《云南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2010~2020年)》进行评价和判定,各监测断面(点位)监测结果评价如下:

(一)7个国控监测断面水质

1.划定在Ⅲ类水环境功能区划内的5个国控监测断面水质

双柏县礼社江口水质类别为Ⅰ类,水质状况为优;双柏县绿汁江口、元谋县金沙江大湾子和龙川江江边3个监测断面水质类别均为Ⅱ类,水质状况为优;南华县龙川江毛板桥水库水质类别为Ⅲ类,水质状况为良。5个监测断面均符合Ⅲ类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2.划定在Ⅳ类水环境功能区划内的2个国控监测断面水质

禄丰县星宿江水文站监测断面水质类别为Ⅳ类,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符合Ⅳ类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楚雄市龙川江西观桥监测断面水质类别为Ⅴ类,水质状况为中度污染,劣于Ⅳ类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劣于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的监测指标为氨氮。

(二)18个省控监测断面(点位)水质

1.划定在Ⅱ类水环境功能区划内的4个省控监测断面(点位)水质

武定县水城河禄劝交界处和牟定县紫甸河伍纳本村外2个监测断面、楚雄市九龙甸水库和西静河水库2个监测点位水质类别均为Ⅱ类,水质状况为优。4个监测断面(点位)均符合Ⅱ类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湖库监测点位总氮单独评价时:西静河水库和九龙甸水库均为Ⅱ类。

2.划定在Ⅲ类水环境功能区划内的7个省控监测断面(点位)水质

双柏县元江口水质类别为Ⅰ类,水质状况为优;永仁县万马河昔丙村、牟定县古岩河联丰村、姚安县渔泡江地索村坡脚和大姚县渔泡江朵腊河底4个监测断面水质类别均为Ⅱ类,水质状况为优;武定县勐果河高桥水文站监测断面及楚雄市团山水库监测点位水质类别均为Ⅲ类,水质状况为良好。7个监测断面(点位)均符合Ⅲ类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湖库监测点位总氮单独评价时:团山水库为Ⅲ类。

3.划定在Ⅳ类水环境功能区划内的7个省控监测断面水质

永仁县羊蹄江大河波西、禄丰县星宿江螺丝河桥和小江口3个监测断面水质类别均为Ⅱ类,水质状况为优;楚雄市龙川江青山嘴水库和大姚县蜻蛉河赵家店2个监测断面水质类别均为Ⅲ类,水质状况为良好;姚安县蜻蛉河王家桥水质类别为Ⅳ类,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6个监测断面监测结果均符合Ⅳ类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南华县龙川江小天城监测断面水质类别为Ⅴ类,水质状况为中度污染,劣于Ⅳ类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劣于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的监测指标为总磷。

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一)监测情况

2019年上半年,楚雄州州、县(市)两级环境监测站合力对我州辖区内的26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了上半年的水质监测工作,除禄丰县大滴水、武定县石将军龙潭、恕德龙潭和麦良田4个水源地为河流型地表水水源地以外,其余22个水源地均为湖库型地表水水源地。

(二)常规监测项目

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河流型总氮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三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共61项,并统计当月各水源地的取水量。湖库型饮用水水源地增测叶绿素a和透明度指标。

(三)监测频次

州市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每月监测一次,县级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每季度监测一次。

(四)评价标准及方法

评价标准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基础项目按Ⅲ类标准限值、补充项目和优选特定项目按对应的标准限值进行达标评价。评价方法为《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环办〔2011〕22号),其中:基本项目(总氮和粪大肠菌群单独评价)按照“标准”中对应的Ⅲ类标准限值进行评价,补充项目、优选特定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五)评价结果

采用上半年均值进行评价,永仁县尼白租水库、双柏县定向水库和塔扎河水库3个水源地均为Ⅰ类,水质状况为优;双柏县新华水库、南华县老厂河水库、姚安县大麦地水库、禄丰县大滴水、楚雄市九龙甸水库和西静河水库、牟定县龙虎水库和中屯水库8个水源地水质类别均为Ⅱ类,水质状况为优;楚雄市团山水库、武定县石门坎水库、永仁县白拉口水库、南华县龙山水库和兴隆坝水库、元谋县丙间水库和麻柳水库、姚安县洋派水库和改水河水库、大姚县大坝水库、石洞水库和大坡水库、武定县石将军龙潭、麦良田和恕德龙潭15水源地水质类别均为Ⅲ类,水质状况为良好。26个水源地监测结果均达标,其中,达到或优于Ⅱ类的水源地有11个,占42.3%。

湖库(22个)总氮单独评价时:永仁县尼白租水库、武定县石门坎水库、楚雄市西静河水库和九龙甸水库、牟定县中屯水库和龙虎水库、南华县兴隆坝水库和龙山水库、姚安县大麦地水库和改水河水库、大姚县大坝水库和石洞水库、双柏县新华水库、定向水库和塔扎河水库15个水源地均为Ⅱ类;楚雄市团山水库、南华县老厂河水库、大姚县大坡水库、姚安县洋派水库、永仁县白拉口水库、元谋县丙间水库和麻柳水库7个水源地均为Ⅲ类,均符合Ⅲ类标准要求。22个湖库型水源地总氮监测结果均符合Ⅲ类标准限值要求。

粪大肠菌群单独评价时:元谋县麻柳水库、永仁县尼白租水库、禄丰县大滴水、牟定县龙虎水库和中屯水库、南华县兴隆坝水库、龙山水库和老厂河水库、姚安县洋派水库、改水河水库和大麦地水库、楚雄市九龙甸水库、西静河水库和团山水库、武定县石门坎水库、麦良田、石将军龙潭、恕德龙潭18个水源地均为Ⅰ类;双柏县新华水库、永仁县白拉口水库、元谋县丙间水库、大姚县大坝水库、石洞水库、大坡水库6个水源地均为Ⅱ类。24个水源地粪大肠菌群监测结果均符合Ⅲ类标准限值要求(双柏县定向水库和塔扎河水库未监测粪大肠菌群)。

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评价:26个水源地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均符合对应的标准限值要求,监测结果均达标。

三、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一)监测情况

2019年上半年,楚雄州10县(市)城区均开展了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监测项目均包含了常规六参数(SO2、NO2、O3、CO、PM10、PM2.5)及气象五参数(温度、湿度、气压、风向、风速)、能见度。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评价标准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及修改单,评价方法为《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 663-2013)和《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 633—2012)。

(三)质量状况

2019年上半年,楚雄州各县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分别为:楚雄市监测有效天数181天,90天为“优”,91天为“良”,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PM2.5浓度均值为24μg/m3;武定县监测有效天数178天,其中78天为“优”,96天为“良”,4天为“轻度污染”,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7.8%,PM2.5浓度均值为17μg/m3;双柏县监测有效天数178天,其中92天为“优”,86天为“良”,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PM2.5浓度均值为12μg/m3;牟定县监测有效天数180天,其中89天为“优”,91天为“良”,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PM2.5浓度均值为18μg/m3;南华县监测有效天数171天,其中95天为“优”,75天为“良”,1天为“轻度污染”,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9.4%,PM2.5浓度均值为15μg/m3;姚安县监测有效天数178天,其中75天为“优”,102天为“良”,1天为“轻度污染”,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9.4%,PM2.5浓度均值为14μg/m3;永仁县监测有效天数175天,其中123天为“优”,52天为“良”,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PM2.5浓度均值为15μg/m3;大姚县监测有效天数175天,其中82天为“优”,92天为“良”,1天为“轻度污染”,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9.4%,PM2.5浓度均值为13μg/m3;元谋县监测有效天数176天,92天为“优”,84天为“良”,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PM2.5浓度均值为16μg/m3;禄丰县监测有效天数174天,其中88天为“优”,82天为“良”,4天为“轻度污染”,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7.7%,PM2.5浓度均值为19μg/m3

四、2019年楚雄市降水质量状况

2019年上半年,参考“州环境监测站”监测点位的监测结果,楚雄市城区共计监测降水12场次,监测频次为“逢雨必测”,降水pH范围为5.98-6.88,未出现酸雨。

五、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状况

目前,全州10县市仅楚雄市开展了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楚雄市功能区噪声监测设监测点位4个,分别为“福塔公园”和“楚雄师范学院”、“州环境监测站”、“市环境监测站”,功能区划分为:福塔公园和楚雄师范学院为一类区,州环境监测站和市环境监测站为二类区,监测频次为每季度监测一次。

2019年上半年,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进行评价,楚雄市4个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昼间和夜间监测结果均符合相对应的功能区噪声限值要求,达标率为100%。其中,“福塔公园”平均等效声级值昼间为45.5分贝,夜间为38.2分贝;“楚雄师范学院”平均等效声级值昼间为45.0分贝,夜间为38.2分贝;“楚雄州环境监测站”平均等效声级值昼间为49.0分贝,夜间为40.9分贝;“楚雄市环境监测站”平均等效声级值昼间为48.8分贝,夜间为41.4分贝。

六、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

(一)监测范围

根据2019年云南省和楚雄州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要求,我州列入国家县域生态考核的三个县(大姚县、永仁县、双柏县)每个县至少选取一个村庄开展监测。监测项目包括环境空气质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土壤环境质量、地表水水质、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自行监测等,其中,土壤环境质量由州站负责监测,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由企业自行监测,其余项目由属地监测站负责监测。

(二)监测项目及指标

1.环境空气质量

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CO)、臭氧(O3)等。工业型村庄根据具体情况,增加特征污染物项目。

2.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河流总氮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共28项。

3.土壤环境质量

监测项目:pH、阳离子交换量、镉、汞、砷、铅、铬、

铜、镍、锌等元素。

4.地表水水质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中的基本项目(共24项)。

5.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

必测项目:化学需氧量(COD)和氨氮。选测项目:pH、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悬浮物、总磷、粪大肠菌群。

(三)监测频次

环境空气质量、饮用水源地水质和地表水水质每季度监测1次、全年4次;土壤环境质量每5年的第1年监测1次,本期未监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每半年监测1次、全年2次。

(四)评价标准及方法

1.环境空气质量

评价标准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环境空气各监测指标按日均值二级浓度限值进行达标评价。评价方法为《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 663-2013)。

2.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评价标准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基础项目按Ⅲ类标准限值、补充项目按对应的标准限值进行达标评价。评价方法为《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环办〔2011〕22号),其中:基本项目(总氮和粪大肠菌群单独评价)按照“标准”中对应的Ⅲ类标准限值进行评价,补充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3.土壤环境质量

按《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T 15618-2018)进行评价。

4.地表水水质

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环办〔2011〕22号)和《云南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2010~2020年)》进行评价和判定。

5.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

依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进行评价。

(五)评价结果

1.环境空气质量

大姚县石羊社区和永仁县永兴村PM10、PM2.5、SO2、CO、NO2 5个监测指标监测结果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臭氧(O3)监测结果有效数据不足,不进行评价。双柏县李芳村未开展PM2.5、CO、O3 3个指标的监测,其余PM10、SO2、NO2 3个指标监测结果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2.饮用水源地水质

大姚县石羊社区里长园水库为湖库型水源地,双柏县李芳村和永仁县永兴新村饮用水为河流型水源地。其中:双柏县李芳村饮用水水质类别为Ⅰ类,永仁县永兴新村水质类别为Ⅱ类,水质状况均为优,2个水源地水质监测结果均符合Ⅲ类标准要求;大姚县石羊社区里长园水库水质类别为Ⅳ类,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劣于Ⅲ类标准限值要求,超标监测指标为五日生化需氧量和总磷。

湖库总氮单独评价:大姚县石羊社区里长园水库为Ⅲ类,符合总氮Ⅲ类标准要求。

粪大肠菌群单独评价:大姚县石羊社区里长园水库和永仁县永兴新村饮用水均为Ⅰ类,双柏县李芳村饮用水为Ⅱ类,均符合粪大肠菌群Ⅲ类标准要求。

表2的补充项目(5项)评价:大姚县石羊社区里长园水库、永仁县永兴新村和双柏县李芳村的补充项目(5项)均符合对应的标准限值要求,监测结果均达标。

3.土壤环境质量

土壤环境质量每5年的第1年监测1次,本期未开展监测。

4.地表水水质

永仁县永兴河监测断面和双柏县李芳村水库监测点位水质类别均为Ⅲ类,水质状况为良好;大姚县石羊镇香水河监测断面水质类别为Ⅳ类,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

湖库总氮单独评价时:双柏县李芳村水库总氮为Ⅱ类。

5.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

粪大肠菌群除外,大姚县石羊镇污水处理厂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级B标,永仁县永兴村生物氧化塘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二级标准,双柏县李方村生活污水设施未收集到废水,设备未运行,本期未监测。

七、纳入省、州水污染防治方案监测断面考核情况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16〕3号)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政通〔2016〕50号)要求,现将上半年各考核断面、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考核结果汇总如下:

(一)7个地表水考核断面考核结果

1.列入Ⅱ类考核目标要求的3个国考断面

双柏县礼社江口水质类别为Ⅰ类,双柏县绿汁江口、元谋县龙川江江边2个监测断面水质类别均为Ⅱ类。3个监测断面均符合Ⅱ类考核目标要求。

2.列入Ⅳ类考核目标要求的2个国考断面

禄丰县星宿江水文站监测断面水质类别为Ⅳ类,符合Ⅳ类考核目标要求。

楚雄市龙川江西观桥监测断面水质类别为Ⅴ类,劣于Ⅳ类考核目标要求,劣于考核目标要求的监测指标为氨氮。

列入Ⅲ类考核目标要求的1个省考断面

楚雄市青山嘴水库监测断面水质类别为Ⅲ类,符合Ⅲ类考核目标要求。

4.列入Ⅲ类考核目标要求的1个州考断面

禄丰县星宿江小江口监测断面水质类别为Ⅱ类,符合Ⅲ类考核目标要求。

(二)18个饮用水水源地考核结果(元谋县官能自流井停用未测)

1.列入Ⅱ类考核目标要求的8个饮用水水源地

双柏县新华水库、牟定县龙虎水库、永仁县尼白租水库、楚雄市九龙甸水库水质和西静河水库、武定县麦良田和禄丰县大滴水7个水源地水质类别为Ⅱ类。7个水源地均满足Ⅱ类考核目标要求。

南华县兴隆坝水库水质类别为Ⅲ类,劣于Ⅱ类考核目标要求,劣于考核目标要求的监测指标为总磷。

列入Ⅲ类考核目标要求的10个饮用水水源地

牟定县中屯水库水质类别为Ⅱ类;楚雄市团山水库、永仁县白拉口水库、元谋县丙间水库、姚安县洋派水库和改水河水库、大姚县大坝水库和石洞水库、武定县石门坎水库和石将军龙潭水质类别均为Ⅲ类。10水源地均满足Ⅲ类考核目标要求。

八、存在问题

(一)地表水

1.国控地表水

2019年上半年,楚雄市龙川江西观桥监测断面水质类别为Ⅴ类,水质状况为中度污染,劣于Ⅳ类水环境功能区划和Ⅳ类考核目标要求,超标监测指标为氨氮。

禄丰县星宿江水文站监测断面水质类别为Ⅳ类,符合Ⅳ类考核目标要求,但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

2.省控地表水

2019年上半年,南华县龙川江小天城监测断面水质类别为Ⅴ类,水质状况为中度污染,劣于Ⅳ类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超标监测指标为总磷。

姚安县蜻蛉河王家桥监测断面水质类别为Ⅳ类,符合Ⅳ类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但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

(二)饮用水水源地

2019年上半年,南华县兴隆坝水库水质类别为Ⅲ类,劣于Ⅱ类考核目标要求,劣于考核目标要求的监测指标为总磷。

(三)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

1.地表水

大姚县石羊镇香水河断面水质类别为Ⅳ类,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

2.饮用水水源地

大姚县石羊社区里长园水库水质类别为Ⅳ类,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劣于Ⅲ类标准要求,超标监测指标为五日生化需氧量和总磷。

3.农村环境空气质量

大姚县和永仁县环境空气臭氧手工监测结果有效数据不足,双柏县未开展PM2.5、O3、CO 3个项目的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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