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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县多措并举 压实责任 克期完成环保督查整改任务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04日 10:38 来源:龚青云 浏览次数:

禄丰县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实行牵头单位验收负责制,各牵头单位严格按照《禄丰县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方案》(禄办发〔2017〕35号)和《禄丰县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方案》(禄办发〔2018〕6号)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任务,并做到“一个问题一个卷宗”,收集归纳了具体问题名称、问题编号、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情况、整改完成情况报告、自查自验表及相应的支撑材料。

举报件整改问题由各牵头单位严格按照《禄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分解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环境问题整改任务的通知》(禄政通〔2018〕71号)要求,制度整改工作方案、工作措施、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等,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任务,并实行“一案一档”,收集归档材料:转办单、办理方案、办理进度表、办结表、办结报告整改情况报告、自查自验表及相关支撑材料。

中央、省环境保护督察及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 反馈意见问题涉及禄丰县共75个,已按时限整改完成问题共53个(包括16件交办件),按时序持续整改问题共21个,禄丰县将持续高度重视,扎实落实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坚决克期完成整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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