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委、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以打赢蓝天保卫战为抓手,制定了《楚雄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建立了《楚雄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工作方案重点攻坚任务完成情况考核标准》,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以工作全面推进为重点,强弱项,补短板。全面推进黄标车淘汰,完成楚雄市燃煤锅炉淘汰,完善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建设,推进重点减排项目实施,楚雄州机动车监管平台建成全面开展环检,强化城市扬尘管控,划定楚雄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加强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与昆明市、曲靖市、玉溪市签订了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合作框架协议。根据监测结果报告,2018,楚雄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天数365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100%,武定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8.8%,其余8县根据下半年自动监测显示优良率全部达100%,全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根据《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通报2018年度各州市环保约束性指标考核结果的函》(云环函【2019】296号),楚雄州2018年度大气环保约束性指标考核被省考评为优秀,楚雄州考核排名全省第六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