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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圆满完成楚雄市城市建成区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工作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09日 09:25 来源:周育翠 浏览次数:

为认真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目标和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楚雄州按期开展州府所在地城市建成区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工作。在州政府领导大力支持下,州环保局、楚雄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共同努力下,认真履职,克服底数不清等不利条件,克期于12月25日前圆满完成楚雄市城市建成区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工作。其中,楚雄州2018年应淘汰每小时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37台,在工作排查中又查出3台,完成淘汰40台锅炉,淘汰率100%,淘汰验收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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