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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2018年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100%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03日 11:28 来源:鲁爱昌 浏览次数:

2018年,楚雄市划定了中心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从1月1日起执行,淘汰2475辆黄标车、40台10蒸吨以下生活燃煤锅炉,滇中有色实施了制酸尾气氨法脱硫技改,规范、处罚未封闭运载渣土的车辆226辆次,规范夜市烧烤摊点156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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