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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县吕合煤矿排土场光伏电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 1153230001516792XM-/2022-0518003
  • 2022-05-18 11:28:55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南华县吕合煤矿排土场光伏电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8-30241470878- 6160885(楚雄州政务中心受理窗口)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楚雄市北浦路118号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传真:0878-3017979   邮编:6750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南华县吕合煤矿排土场光伏电站项目

南华县

华能南华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云南湖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规划装机容量为50.4MW,太阳能电池阵列拟采用540Wp单晶硅PERC双面双玻高效光伏电池组件,方阵支架为柔性支架,建设163.15MW光伏方阵,场址内新建1110kV升压站,主变规模为1×50MVA,通过335kV集电线路汇集光伏电站所有电力,以1110kV送出线路接至电网。

1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土壤保护措施

施工中应加强施工管理,划定施工区域界限,在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的前提下,尽量缩小施工范围,明确临时作业区,尽量减少扰动面积。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工序,施工避开大风天气及雨季,开挖后土石方应及时回填。

施工单位尽可能利用现有乡村道路施工,施工车辆应严格按规定行车路线通行,禁止随意碾压,践踏道路外土地,破坏原有地表植被。工程施工便道的设置应寻求与消森林防道路相结合的利用途径。

2、植物保护措施 

1)按照《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云南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光伏复合项目使用林草地有关事项的通知》(云林规〔20215 号)的规定,合理规划项目选址和用地要求,项目的生产区、生活区禁止使用天然乔木林地;施工期临时设施禁止使用乔木林地;电池组件阵列禁止使用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等,临时工程应尽可能利用永久占地。减少临时占地对植物的影响。项目临时占地需办理相关用地手续。严格控制施工活动区域,必须在规定的作业范围内活动。

2)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禁止破坏占地以外的植被,还应在施工时采取宣传监管等保护措施。抓好临时用工人员的管理,不得随意使用当地活立木作为燃料,以防止发生滥砍乱伐。

3)对施工表土进行集中堆存,施工完毕后用于绿化覆土,宜就地采集当地植物的种子、幼苗进行种植,不能采用外来物种。

4)施工结束后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拆除临时建筑,清理,恢复土层,采用当地植物对临时占用的集电线路直埋电缆区、场内道路边坡、施工营场地(含场区临时施工营场地)进行恢复性种植,促进自然恢复。

5)对光伏方阵空地和未利用地等不扰动区域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太阳能电池板等设备安装控制在扰动范围内,禁止对光伏方阵空地不扰动区域的植被造成破坏。

3、动物保护措施

在光伏电站施工期间,加强对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教育,禁止对各类野生动物乱捕乱杀

在采取上述土地占用保护措施和植被保护、动物保护措施后,工程施工期对周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1.4施工期声环境保护措

1)建筑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施工区临近村庄一侧外围设置临时移动声屏障,降低施工噪声污染,所排放的建筑施工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2)运输材料过程中应合理安排时间,避免夜间通过周围村庄,减少对沿线村庄的影响。

3)选用性能良好的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状态。

4)施工期运输车辆应尽量保持良好车况,合理调度,尽可能匀速慢行。

5)整个项目施工期应提前告知周围村庄居民,做好沟通工作,施工时为避免施工噪声扰民,要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禁止夜间施工

在采取上述环境保护措施后,本工程施工期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1.5施工期环境空气保护措

1)应配置2辆洒水车,对各片区进行间断性洒水降尘,在施工场地安排施工人员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量,洒水次数根据天气状况而定,施工土方开挖、搬运,应避免在大风天气时进行。

2)在施工中合理组织施工,缩短施工时间,尽量减少施工污染。

3)粉细散装材料,应尽量采取库内存放,如露天存放应采用防尘网遮盖。

4)加强监督管理,运输车辆采取篷布遮盖等封闭措施,以避免运输途中砂石、水泥等散体材料洒落;运输车辆不得超量运载;运输车辆经过村庄路段应减速行驶,并安排专人定期对运输道路进行维护清扫、洒水降尘。

5)项目设置移动式混凝土拌和系统,混凝土拌和站布置的位置应尽量远离村庄居民点,且布置于村庄居民点下风向,并临时围挡措施。

6)临时表土堆场应设置临时拦挡,并采用彩条布临时苫盖,表土装卸作业过程中采取洒水降尘。

7)项目光伏场区周边敏感点较少,但工期间应在临近敏感点一侧设置临时围挡,减缓光伏区施工扬尘污染。

8)本工程建设施工应由建设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措施的实施和监督。施工工地出入口必须设立环境保护监督牌。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防治扬尘污染现场监督员姓名和联系电话、项目工程、生态环境措施、举报电话等内容。

9)出现五级以上大风天气时,禁止进行土方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

10)加强对施工车辆的检修和维护,严禁使用超期服役和尾气超标的车辆。对施工期间进出施工现场车流量进行合理安排,防止施工现场车流量过大。尽可能使用耗油低,排气小的施工车辆,选用优质燃油,减少机械和车辆的有害废气排放

本工程施工期较短且施工地点较分散,在采取上述防护措施后,本工程施工期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1.6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1)注意施工期节约用水,减少施工废水的产生,且尽量避免雨季土石方施工,暴雨期间停止施工。

2)为避免挖方弃土长期堆置,增加水土流失,应统一规划,合理安排挖填方的工作量和工作进度,尽可能减少雨季期间的堆置量。

3)在升压站及光伏板区施工区设置13m3的沉淀池,用于施工处理废水,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用水及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4)在混凝土拌和系统旁设置2m3的临时中和沉淀池,拌和站转筒和料罐冲洗废水经中和沉淀处理后,循环回用到拌和工序不外排。

5)光伏场区施工营地附近设旱厕一座,粪尿污水进入旱厕,旱厕定期清掏,全部用于周边农用施肥,不外排。

6)施工期间应按照水保要求优先完成区内排水沟和沉砂池,场区雨水经沉砂池沉淀处理后,接入周围箐沟。

7)项目周边分布有白衣河、刘麦地水库、老马冲坝塘、龙川江为III类水体,根据实地调查,上述坝塘及河流水环境功能为灌溉功能,无饮用功能,但项目施工的临建设施应远离水体设置,不得随意向水体排放废水

在采取上述水环境影响防治措施后,工程施工废污水不会对周边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1.7施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的外售相应收购商,不可回收部分推存于弃渣场之内。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通过施工现场设置的临时垃圾桶收集后,定期统一清运于红土地镇上统一的垃圾收集处置点进行处理。

设置临时旱厕收集的粪便,施工完成之后委托周围农户进行统一清掏处理,作为周边农田的施肥使用,同时对旱厕坑洞进行回填处理。

场地平整、土建工程、基础工程、道路建设等过程中开挖土石方,全部能在施工完成之后进行覆土及回填使用,无弃方产生

在采取了上述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后,本工程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很小。

1.8施工期管理措施

由于本次项目用地为吕合煤矿已植被恢复的排土场,排土场四周及内容分布有排土运输道路分布,施工期施工人员应该严格遵守吕合煤矿排土场区域道路运输相关管理规定,实行单行道通行规定,保障吕合煤矿弃渣运输车辆和光伏厂区施工人员的安全

2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2.1运营期生态保护措施

严格执行《云南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通知》(云自然资[2019]196号),光伏方阵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的,在不破坏农业生产条件的前提下,可不改变原用地性质;采用直埋电缆方式敷设的集电线路用地,实行与项目光伏方阵用地同样的管理方式。除桩基用地外,严禁硬化地面、破坏耕作层,严禁抛荒、撂荒。

升压站设置390m2的绿化面积,考虑选取乡土树种为主,易于存活。

生态修复初期、中期要做好植物的养育工作,保障植被的存活率。

做好员工宣传工作,保护当地的野生动物,禁止人为捕杀;禁止引入外来有害生物。

加强管理,巡检车辆只在巡检道路内行驶,避免对植被造成损害;加强对各项生态保护措施的日常维护;现场维护和检修应选择在昼间进行,避免影响周边动物夜间的正常活动。

严格按照农光互补方案的相关要求,及时对光伏组件下方进行农业种植,人工建植草本药材草本花卉、草坪和地被等生态植物,同时日常管理过程中保证植被存活率

2.2运营期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1)在设备的高压导电部件上设置不同形状的数量和均序环(或罩),以控制导体、瓷件表面的电场分布和强弱,避免或减少电晕放电。

2)在满足经济技术的条件下选用低辐射设备,对于变电站设备的金属附件,如吊夹、保护环、保护角、垫片和接头等,确定合理的外形和尺寸,以避免出现高电位梯度点,所有的边、角都应挫圆,螺栓头也打圆或屏蔽,避免存在尖角和凸出物;使用设计合理的绝缘子,尽量使用能改善绝缘子表面或沿绝缘子串电压分布的保护装置。在安装高压设备时,保证所有的固定螺栓都可靠拧紧,导电元件尽可能接地或连接导线电位。

3)合理设计并保证设备及配件加工精良,做好绝缘工作,避免因接触不良或表面锈蚀而产生的火花放电,升压站附近高压危险区域应设置相应的警告牌。

运营期做好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确保电磁环境影响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关要求。

2.3运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1)在设备选型上选用低噪声设备。

2)光伏发电区箱式变压器、逆变器应分散合理布置,并尽量远离村庄一侧布局, 箱式变压器设置于箱式变压器房内进行隔声;逆变器属于电子器件装置,在其说明书中有详细安装使用环境的要求,并且严格按照逆变器说明书进行安装。同时在逆变器与地面之间安装阻尼弹簧减振器,能有效地隔断振动传递防止噪声辐射。

3)升压站主变压器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措施,外围应设置围墙进行隔声。

4)加强项目内的绿化,在美化环境的同时还能起到一定的降噪作用

运营期做好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项目区运行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很小。

2.4运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1)厂区内设置雨污分流系统,由于项目区较为缺水,建议光伏列阵区域分区设置雨水排水沟,经过排水沟、冲沟汇入各片区附近的坝塘等水体

2)光伏电池板清洗废水用于光伏组件下植物的绿化用水,不外排。

3)项目升压站办公生活区附近设置1个容积为1m3的隔油池和12m3的化粪池预处理设施,并设置处理规模为5m3/d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拟采用采用接触氧化+MBR膜处理处理工艺。同时设置16m3中水暂存池,用于暂存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的尾水。项目厨房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其它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绿化标准后,排入储水池内,非雨天回用于场内及周边绿化,不外排

严格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区废水对项目周边水环境影响小。

2.5运营期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升压站内使用清洁能源,厨房油烟采用1油烟机收集后,通高于屋顶1.5m的排气装置排放。

保持项目区内环境卫生,减少运营期地面扬尘和飘散物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项目区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并对垃圾收集点经常进行清扫。对项目周边环境空气产生影响

2.6运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1)光伏组件除人为破坏外基本无损坏,产生废旧光伏组件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险废物回收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

2)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部分袋装后放入项目办公生活区的垃圾桶内,定期清运至当地生活垃圾收集点进行统一处理,不得随意丢弃、焚烧。

3)在主变压器底部设有贮油坑,容积为主变压器油量的20%,贮油坑的四周设挡油坎,高出地面100mm。坑内铺设厚度为250mm的卵石,卵石粒径为50-80mm,坑底设有排油管,能将事故油及废水排至事故油池中。事故油池为地下箱型基础,采用C30钢筋混凝土浇筑,容积为45m3

4)废弃变压器油由油桶收集之后,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交由持有相应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5)功轴等装置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以及沾染矿物油的废弃包装物存于危废暂存间之内,委托有危险废物回收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

6)设置1间面积为38.88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危废暂存间采用全封闭式,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有关要求进行设计,基础必须进行防渗,能防风、防雨、防流失,并配设醒目的警示标识。

7)危险废物定期委托具备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其转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执行。配置人员对危险废物进行收集、暂存和保管。建立危险废物产生记录台账,定期检查自行贮存和处置的危险废物记录及相关证明材料,妥善保存危废转移联单及危废处置协议等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