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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尖峰风电场扩建项目拟审查公示

  •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 1153230001516792XM-/2025-0715001
  • 2025-07-15 09:11:37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大尖峰风电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8-30241770878-6160885(楚雄州政务中心受理窗口)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楚雄市北浦路118号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传真:0878-3017979   邮编:6750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大尖峰风电场扩建项目

云南省楚雄州牟定县与楚雄市交界一带的山脊和山顶台地

中广核楚雄牟定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云南天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总装机容量64.8MW拟安装8台风电机组,其中58.34MW风机、37.7MW风机,采用一机一变的接线方式,共设8台箱变。拟建工程不设置升压站,全部风机容量235kV集电线路接入旧村光伏发电项目(二期)220kV升压站,由旧村光伏发电项目(二期)220kV升压站统一送出。集电线路长15.9km,通过地埋和架空的方式布设,直埋电缆长度9.9km,架空线路长度6km,拟布设塔基21座。

一、主要环境影响

1生态环境影响。施工作业对生态环境破坏可能导致的水土流失、植被破坏、野生动物干扰。

2)其他环境影响。施工期产生的机械噪声、扬尘、施工废水、固体废物、生活垃圾,运营期产生的噪声等。

二、施工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植被及植物保护措施

1)开工前,对施工范围要进行严格审查,禁止超计划占地,禁止破坏申请占地外的植物,从源头上减少对植被的破坏。

2)施工中尽量优化吊装平台面积,尽可能缩小吊装平台面积。

3)施工过程对表层土壤进行覆盖,施工结束后用于施工迹地的恢复。选取乡土植物树种为主,并注意乔灌草的合理搭配。

4)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环境教育,禁止乱砍滥伐。加强场区道路管理,禁止无关人员进入项目场区。

5)加强施工占地管理,不得跨界施工,对施工人员进行环境保护教育,严禁随意砍伐。

6)建设单位根据林业用地的管理规定,按照征占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范围、面积进行作业,并办理相关手续,交纳森林资源补偿费,并对临时占用的部分进行施工后的恢复。避免超计划占用林地,严禁随意扩大占地范围。项目必须在取得林地征用审批手续的前提方可开工建设。

2施工期动物保护措施

1禁止超计划占地。在土石方开发、风机建设过程中尽量减少植被的破坏,对临时占地区在施工完成后尽快进行植被恢复,减小风电场建设对当地鸟类栖息地和觅食地的影响。施工过程遇正在使用的鸟巢而无法避让时妥善保护,同时严禁施工人员捕杀鸟类。

2加强对工程施工的相关领导、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教育,明确保护鸟类的重要性。

3严格控制光源使用量,对光源进行遮蔽,减少对外界的漏光量。

4施工时尽量减少对植被较好地段的占用,以免破坏动物的栖息环境,施工结束后应做好植被恢复工作。

5优化施工程序及方案,避免在动物繁殖期进行施工作业,规范施工行为,尽量减小施工噪声,以减少对动物的惊吓和施工噪音对动物的干扰。

(6)加强对风电场施工人员和日常工作人员的环保宣传和教育,避免人为伤害或干扰陆生脊椎动物的事件发生。施工中要有保护动物的专门规定,并安排专门人员负责项目区施工中的动物多样性保护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7)做好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的教育,严禁在施工区及其猎捕和食用野生动物,特别是国家和云南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若遇到受伤的野生保护动物要及时报告当地野生动物保护部门。

3、景观影响减缓措施

1)减少施工占地,占地区结合工程水土保持工作及时做好覆盖和植被恢复工作。

2)施工进行洒水降尘作业、高频度巡回洒水、加强裸地的覆盖等。

4临近公益林保护及减缓措施

1若占用公益林,建设单位按照《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云南省公益林管理办法》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相关要求向主管部门履行手续,落实公益林补偿和保护工作。

2)对临时占用的公益林区域内采取植物恢复措施。对于植物物种的选取,应以乡土树种为主,并且注意乔灌草的合理搭配。同时加强对临时占用公益林区域内的植被(包括自然植被和人工植被)的管理与养护。

3)建设单位根据林业用地的管理规定,按照征占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范围、面积进行作业,并办理相关手续,交纳森林资源补偿费,并对临时占用的部分进行施工后的恢复。避免超计划占用林地,严禁随意扩大占地范围。项目必须在取得林地征用审批手续的前提方可开工建设。

5临近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的生态保护措施

1)对施工范围进行严格审查,禁止超计划占地,禁止破坏占地外的植物,从源头上减少对植被的破坏。

2)禁止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不得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新建施工道路、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设置施工营地、材料堆场等临时占地。

3)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存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生态垃圾等固体废物。

4)施工过程中要对施工人员进行环境教育、生态红线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禁止乱挖、乱铲、乱占、滥用和其他破坏植被的行为。

6、临近饮用水源保护区(九龙甸饮用水源保护地)保护措施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缩短施工时间,距离饮用水源保护区较近的分项工程施工安排在旱季禁止雨天施工

2施工做好监理工作,禁止施工人员越界施工,禁止向水库倾倒废水,禁止施工人员在水库及入库河道清洗设备。

3)临近饮用水源保护区的风机平台和集电线路施工时设置的排水沟、沉砂池等设置在汇水区范围外,应将废水引至远离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区域,不得向饮用水源保护区和汇水区排水;

4)施工结束后尽快对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增强占地区的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能力;不设置任何的施工站场,不堆放施工材料。

5加强施工人员和电站工作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禁止一切破坏饮用水源的行为。

7施工期废气防治措施

1)施工过程中文明施工,加强管理,施工区域实施洒水降尘作业,减少建筑材料露天堆放,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2)施工期开挖的土石方,及时回填,剩余的弃渣及时运至指定渣场堆放,对临时堆土点的弃土弃渣应尽快回填利用或运至弃渣场,暂时不能利用的,应采取临时遮盖措施,减少风蚀产生的扬尘。

3)施工车辆进行定期检修、维护,破损的车厢及时修补,防止车辆行驶过程中洒落。运输石灰、中砂、水泥等粉状材料的车辆使用覆盖篷布,以减少撒落和飞灰。

4)对机械、车辆加强维修保养,禁止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同时使用先进设备和优质燃料油。

5)对施工现场和道路进行洒水降尘,在春季干旱多风日适当增加洒水次数。

8施工期废水防治措施

1)施工期节约用水,减少废水的产生,合理安排施工期,避免在雨天土石方施工,暴雨期间停止施工。

2)施工期设置临时简易沉淀池,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施工及洒水降尘,不外排。

3应加强九龙甸水库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周边工程施工的污染防治措施,禁止废水进入水库汇水范围

4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施工生活污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禁止外排

5施工期和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不得随意乱丢乱弃

6加强施工人员和电站工作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禁止一切破坏饮用水源的行为。

9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

1)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

2)选取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

3)禁止夜间施工。

4)施工设备安放稳固,并与地面保持良好接触。

10施工期固废防治措施

1)施工过程进一步优化土石方平衡,尽可能减少弃渣。施工期废弃土石方尽量考虑进行场内平衡回填,或用于道路修筑,多余的土石方按规定运至弃渣场进行堆放。

2)出渣严格按水土保持方案和后续设计指定的渣场集中堆放,不得随意倾倒。

3)弃渣运到渣场指定地点应及时完成摊铺、碾压,对渣体边坡进行修整。

4)施工生活垃圾设垃圾桶,统一收集后运至附近村庄垃圾收集点处理。

三、运营期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1、植被及植物保护措施

1)风机基础和施工道路工程结束后,应采取绿化措施,尽快恢复植被。尽量避免人工痕迹,使路域植被与周围环境融为一体。植被恢复和绿化以保护区域自然环境,避免对周边景观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2)加强对绿化植物的管理与养护,尤其是吊装平台植被的恢复,应注重表土的保存,加强植被恢复后的管养,保证成活率。

2、动物保护措施

1)风机投产后,每年在春、秋季两季对风机周边进行杂草清理,以减免猛禽类捕食风电机组周边的小型动物而受到风机叶片的伤害。

2)在林地区域内设置告示牌和警告牌,提醒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生态环境;加强公众的野生动物保护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教育;严禁猎杀兽类,严禁捕蛇、捉蛙和破坏两栖爬行动物的生境。

3)风电场建成后,应加强对场区的巡视工作,密切关注风电场内的鸟类死亡情况,一旦发现异常应及时与林业主管部门联系,将受伤鸟类妥善处理,共同研究,采取措施来解决问题。一旦发现与鸟类撞击率较高的风电机,应当立即停机或拆除。

4)加强鸟类的保护管理,对电场工作人员和当地居民进行爱鸟护鸟教育宣传工作,避免人为伤害或干扰鸟类的事件发生。

5)做好对场区道路的管理和控制,防止因风电场建设交通条件改善造成的点火打鸟现象。

6)风机日常保养过程中,要防止润滑油、绝缘油等有机液体泄露对鸟类生活的环境污染。风电场运营期需开展鸟类监测,及时掌握场区内鸟类多样性变化与影响程度,以便制定合理、有针对性的减缓措施,切实保护鸟类,发现异常鸟撞事件后要及时报告给鸟类保护和管理部门。

3、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风电机选用隔音防震型,减噪型变速齿轮箱,叶片用减速叶片。运营期加强对风机的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2)安装精度高,加强运行期管理,使齿轮和轴承保持良好的润滑条件。

3)规范安排变压器与其他设备的隔离距离,同时在升压站围墙外种植一些树木以起到吸声降噪的作用。

4)建设单位应预留噪声治理经费,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和运营过程中对距风机点位周边较近居民点进行声环境质量跟踪监测,若出现超标,须采取一定的防护措施,确保风机噪声不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确保居民点噪声达标。

4、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产生的检修废油用有盖容器盛装后暂存于大尖峰风电场升压站内的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2)每个箱式变压器旁设计事故油池,满足最大事故排油量的要求。事故油池按照重点防渗区进行防渗。

3)退役后的风机叶片交由厂家回收,不得弃置。

4)风机和箱变运行过程中,加强对风机和箱变的巡检维护,针对运行中的异常情况及时分析与检查。

5)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岗位培训,建立健全的环保管理机制和各项环保规章制度,落实岗位环保责任制,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防止事故排放导致环境问题。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在箱变运行过程中,需加强对箱变的巡检维护,针对箱变运行中的异常情况及时分析与检查。

2)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岗位培训,建立健全的环保管理机制和各项环保规章制度,落实岗位环保责任制,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防止事故排放导致环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