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7月9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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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675000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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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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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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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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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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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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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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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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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蚕沙及植物综合提取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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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产业园区南山坝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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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康生物科技(云南)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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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硕利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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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5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8.02万元。厂房和场地总用地面积为11645.38m2,约17.47亩,标准厂房总建筑面积7328.86m2,其中:1#厂房为大姚县冷链物流仓储分拣车间,为1栋单层厂房;2#厂房为大姚县蚕桑资源综合开发标准厂房,为1栋单层厂房;3#厂房为大姚县农产品加工标准车间,为1栋单层仓库+两层厂房。租用大姚县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现有厂房及配套设施进行建设,在现有厂房内安装提取设备、单效回收、分离罐、暂存罐、薄膜蒸发器、换热器等设备,形成1条叶绿素和花椒素提取生产线(叶绿素和花椒素共用1条提取生产线),新建有机溶剂储罐区、循环冷却水系统、锅炉房及相关配套设施,新建部分雨污分流管网、一体化污水处理站、中水池、废气治理设施、危险废物暂存间等环保设施,年产叶绿素556吨、花椒素750吨、花椒油90吨。项目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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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环境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期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扬尘、施工噪声、生活垃圾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行期主要管理人员生活污水、垃圾等的影响。
1、大气防治措施
施工期:(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期施工单位安排专职人员对施工场地和进出场地道路定时洒水以减少扬尘量。
(2)对建筑垃圾及建筑材料应及时处理、清运和堆放,减少建筑材料的露场堆放,堆放场地堆放粉状物料加盖篷布,其他区域定时洒水,防止扬尘污染,改善施工场地的环境。施工垃圾应及时处置,适量洒水,减少扬尘,工程完工后及时清场。
(3)对于装运含尘物料的运输车辆应该加盖篷布或密闭,严格控制和规范车辆运输量和方式,容易产生粉尘的物料不得超过车辆两边和尾部的挡板,严格控制物料的洒落,以避免因为道路颠簸和大风天气起尘而对沿途的大气环境造成影响。
运营期:
(1)本项目投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进入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未被集气罩收集的粉尘经厂房阻隔、自然沉降;
(2)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密闭管道收集进入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3)链条式生物质锅炉废气经1套余热利用系统+阻火器+袋式除尘处理后通过1根35m高排气筒排放;
(4)提取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废气经二级冷凝回收装置冷凝回收后,不凝废气经密闭管道输送进入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5)储罐呼吸废气、检验室废气、厂区异味经大气稀释扩散;
(6)食堂油烟废气经1台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经大气稀释扩散;
2、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施工期:(1)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该项目施工期的施工人员预计为10人/天,施工期场地内不设食堂、住宿区,施工人员如厕依托厂区现有厕所。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主要为施工人员洗手废水及冲厕废水,用水按5L/(d·人)计算,则用水量约为0.05m3/d,污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0%计,则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04m3/d,施工人员洗手及冲厕废水经厕所配套的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委托大姚县殷连核桃专业合作社清运后用于该公司自有核桃种植基地灌溉,不外排。
(2)施工废水
项目新建的锅炉房结构为钢架结构,有机溶剂储罐区、循环冷却水系统水池、部分场地地面硬化和废水收集池体建设使用商品混凝土,废水排放量较少。施工废水主要为混凝土养护废水、施工机械设备清洗废水,这些废水排放点多面广,且多为瞬时排放,污染物主要为SS,废水量一般为2m3/d~3m3/d。项目在施工场地内设置1个5m3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排入临时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以降低废水中SS的含量,经过沉淀处理后的施工废水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及施工机械设备清洗,不外排。
运营期:本项目为叶绿素和花椒素提取项目,项目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其他职工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化粪池处理后,再与链条式生物质锅炉排污水、软水制备废水、冷却循环系统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提取浓缩废水一起排入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近期综合废水排入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地作物标准后,委托大姚县殷连核桃专业合作社清运后用于该公司自有核桃种植基地灌溉,不外排,远期大姚县特色工业园区南山坝片区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后,综合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A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检验室废水采用密闭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具有相关处理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3、噪声控制措施
施工期:(1)禁止使用高噪声设备,应尽量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并避免高噪设备在同一时段集中使用;
(2)对施工设备定期保养,严守操作规范,以便使施工机械处于良好运作状态,不增加不正常运行的噪声;
(3)加强施工管理,优化施工方式,提高施工效率,加快施工进度,缩短施工期,以减少工程建设施工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4)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宣传和教育,使他们认真落实各项降噪措施,做到文明施工;
(5)施工期运输车辆应尽量保持良好车况,合理调度,尽可能匀速慢行;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减少鸣笛,以减小载重汽车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6)考虑到建筑材料运输时车辆噪声可能影响到附近居民,在运输车辆途经村庄时应减速慢行,减少鸣笛;物料进场要安排在白天进行,避免夜间进场影响居民休息;
(7)夜间禁止施工,如需施工,应向当地政府部门进行报备。
运营期:①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日常维护与保养,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减少因零部件磨损产生的噪声。
②设备的基座在加固的同时要进行必要的减振和减噪声处理,风机安装消声器,避免异常噪声的产生,若出现异常噪声,停止作业。
③生产设备全部设置在厂房内,加强作业管理,减少非正常噪声产生。
④原料及产品运输车辆进入厂区采取限速禁鸣。
⑤加强厂区植被、绿化,可以有效降低噪声的传播,同时也能起到美化厂区的作用。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根据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项目施工期场地平整、基础开挖过程中会产生土石方量约2.8万m3,回用于场内回填和平整方量约2500m3,回用不完土石方约2.55万m3运输至相关部门指定的合法堆场。
(2)建筑垃圾
施工期建筑垃圾主要包括:废弃的砖瓦、玻璃、木材、混凝土块、各种设备的包装箱、包装袋、各种废钢配件和金属管线肥料等。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充分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部分进行收集,由施工单位运往当地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理,禁止随意丢弃。
(3)生活垃圾
施工区域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
运营期:(1)废包装材料:本项目运营期废包装材料来自产品及原辅材料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给废品收购站。
(2)提取渣:本项目运营期会产生蚕沙提取残渣和花椒提取残渣,用编织袋装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委托相关单位清运作为有机肥使用,提取渣做到日产日清。
(3)除尘器收集粉尘:项目运营期设置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对投料粉尘和粉碎粉尘进行处理,设置1套布袋除尘器对链条式生物质锅炉废气进行处理,投料、破碎工序脉冲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能返回生产工序的返回生产工序,不能返回生产工序的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链条式生物质锅炉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集中收集后暂存于灰渣堆场,定期委托周边农户清运作为肥料。
(4)地面沉降粉尘:项目投料工序在生产车间内进行,投料工序未被集气罩收集的粉尘大量沉降在车间内,约占粉尘产生量的80%,其余20%的粉尘通过通风窗呈无组织排放至厂房外,沉降至地面的粉尘产生量约为0.166t/a,定期清扫后归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锅炉灰渣:项目新增1台链条式生物质燃料锅炉,项目生物质燃料用量为2200t/a,定期清理,经收集后暂存于灰渣堆场,定期委托周边农户清运作为肥料。
(6)废离子交换树脂:项目运营期软水制备系统会产生废离子交换树脂,离子交换树脂每二年更换一次,废离子交换树脂为一般固废,由设备厂家统一回收处置。
(7)职工生活垃圾:项目运营期设置劳动定员25人,其中15人在厂区内食宿,10人为周边居民,不在厂区食宿,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8)化粪池及一体化污水处理站污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污泥主要来自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站,本项目污泥总产生量为1.322t/a,产生的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合理处置。
(9)废活性炭:项目提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本项目活性炭吸附装置内的活性炭在连续生产情况下每周更换一次,在此过程中会产生废活性炭。活性炭必须按照涉及要求足量添加、定期进行更换。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废活性炭属于“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900-039-49,VOCs治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危险特性为T。采用专用容器密闭收集,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相关处理资质单位处置。
(10)废机油:项目生产设备维修保养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废机油,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具有相关处理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11)检验室固废:项目运营期检验室会产生少量的检验废液、废弃化学试剂及包装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具有相关处理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5、土壤和地下水防治措施
本项目租用大姚县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现有厂房及配套设施进行建设,大姚县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厂房及配套设施建好后由于市场因素及资金原因闲置,该厂房及配套设施未运营过其他项目,未堆存过其他对土壤和地下水可能产生污染的物料,不存在污染因子。本项目原辅料主要为蚕沙、花椒、丙酮、乙酸乙酯、无水乙醚、氯化铜、氢氧化钠、磷酸二氢钾、十二水合磷酸氢二钠、生物质颗粒等,蚕沙、花椒储存在原料仓库内,原料仓库内采取混凝土硬化措施;丙酮、乙酸乙酯分别采用40m3的碳钢储罐储存,储罐区设置防渗围堰,围堰内部采取防渗处理。无水乙醚、氯化铜、氢氧化钠、磷酸二氢钾、十二水合磷酸氢二钠属于检验试剂,采用专用容器储存在检验室内,检验室地面采取混凝土硬化措施,阻断污染物进入地下水和土壤的途径,对区域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区污水管道及池体采取防渗处理,可避免废水下渗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废活性炭、废机油、检验室固废分别采用专用容器进行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项目设置危险废物专职管理人员定期对危险废物储存情况进行检查,废机油收集桶设置防渗托盘,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采取防渗处理,可避免废机油泄漏下渗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本环评要求完善厂区环保管理计划,定期对各类环保设施的完好性进行检查,避免出现事故性排放。
6、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租用大姚县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现有厂房及配套设施进行建设,不新增占地,项目用地周边分布的植被主要为杂草及乔木等,由于区域内及周边现有的植被类型和植物种类都较为简单,在植物遗传资源的种质方面影响微弱,其造成的物种损失只是区域内常见的普通物种。此外,由于受人类活动的影响,周边动物资源主要为鼠、麻雀等常见物种,未见珍稀动植物。由于用地周边基本无大型野生动物分布,运营期间加强产噪机械设备的噪声防治后,对周边的动物影响较小;通过设置雨污分流管网,近期废水经相应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委托大姚县殷连核桃专业合作社清运后用于该公司自有核桃种植基地灌溉,不外排,远期废水经相应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周边地表水体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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