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6月9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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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675000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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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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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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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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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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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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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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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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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产业园区勤丰化工园区北片区道路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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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勤丰镇羊街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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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产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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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晨铭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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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金额:650万元,环保投资361.65万元。为解决禄丰产业园区勤丰化工园区北片区道路建设项目产生的弃土堆存问题,避免弃土处置不当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禄丰产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拟在禄丰市勤丰镇羊街村委会威龙化工公司东面山坳中建设弃土场1座,弃土场弃渣容量150.43万m3(松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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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环境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期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扬尘、施工噪声、生活垃圾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行期主要管理人员生活污水、垃圾等的影响。
1、大气防治措施
施工期:(1)工程开挖土方应集中堆放,并及时回填或利用;剥离表土及时运至表土临时堆场集中堆放,并加盖篷布,避免表土露天堆放;
(2)施工期应尽量减少水泥、沙料等细质材料的露天堆放,集中堆放处需加盖篷布;
(3)配置洒水车,在晴天,特别是风大时对施工场地(尤其是表土剥离面)、表土临时堆场、运输道路等进行不定时洒水降尘;
(4)粉状建材的运输应加盖篷布;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要限速行驶,减少扬尘产生量。
运营期:(1)设置2台雾炮机对弃土作业面进行喷雾降尘;
(2)购置1辆洒水车在非雨天对场内弃土堆置平台、运输道路、表土临时堆场及其他裸露区域进行洒水降尘,洒水车无法覆盖的区域进行人工洒水,每天至少洒水3次(上午8时一次,中午12时一次,下午4时一次,风大时增加洒水频次)。
2、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施工期:(1)项目混凝土用量小、部位分散,施工期在现场采用小型搅拌机就近拌制供应,拟在每个现场拌和点旁各设置1座容积不小于10m3的临时沉淀池,每班末的冲洗废水排入临时沉淀池,静置沉淀到下班末,全部回用于冲洗,废水不外排;
(2)施工区设置临时排污沟,并在下游设置10m3的施工废水临时沉淀池1座。施工作业面废水(如混凝土浇筑养护废水、施工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工具清洗废水)等经临时排污沟汇集进入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冲洗或施工现场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结束后对临时沉淀池进行回填处理。
(3)基坑废水在基坑内静置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4)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旱厕,旱厕粪便定期清掏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施工结束后临时旱厕回填处理);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主要为清洗废水,污水量较小,可排入施工废水临时沉淀池一同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5)施工期优先施工《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沉砂池。施工场地雨天地表径流沿现有地势(冲沟)汇集后进入沉砂池,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或排至下游;
(6)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应采取措施防止油料跑、冒、滴、漏,防止对土壤和水体造成污染;
(7)加强宣传教育,严守施工规程,提高工人节水意识。
运营期:(1)弃渣场外围雨水由主体设计的左右截水沟截流后;弃渣场淋滤水由马道平台排水沟及排水盲沟汇集后排入挡渣墙下游沉砂池(容积25m3),经沉砂处理后再回用于弃土场洒水降尘,淋滤水不外排;
(2)运土车辆冲洗废水经设置1座容积不小于12m3的循环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车辆冲洗,废水不外排。
(3)少量生活污水由临时旱厕收集,定期清掏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
3、噪声控制措施
施工期:(1)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机械润滑,减少运行噪声;
(2)合理安排物料运输时间和施工时间。除抢修作业外,夜间禁止施工;
(3)施工方应合理张贴施工告示,告知投诉渠道,积极与当地居民沟通,维护居民合法权益;
(4)在运输车辆途经居民点的路段需设置禁鸣、限速标志;
(5)加强运输道路的维护保养,使路面平整坚实,可有效降低运输噪声;
(6)受施工噪声影响较大的施工人员需配发防噪耳塞等劳动保护用品
运营期:(1)优先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加强对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的维护保养,避免其“带病作业”;
(2)在运输车辆途经居民点的路段需设置禁鸣、限速标志,尽量避免夜间运输。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期:(1)施工期开挖土石方优先回填利用,做到场内平衡;剥离表土及时运至表土临时堆场集中堆放,表土堆积后采用编织袋围堰拦挡,顶部用土工布覆盖,尽可能减少或避免流失。
(2)清表采伐的林木回收利用(如木材加工、生物质利用等)。其他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进行简单分类,能回收利用的(如废塑料、废金属等)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至具有合法手续的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场处置。
(3)施工现场设置临时垃圾收集池,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运至附近村委会垃圾集中收集点。
运营期:(1)项目运营期沉砂池、车辆冲洗废水沉淀池沉渣定期清掏后,进入本项目弃土场处置;
(2)管护人员及现场作业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运至附近村委会垃圾集中收集点。
5、土壤和地下水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主体设计和《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各项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措施。
6、生态影响和保护措施
(1)严格按照规范在弃土场用地范围内弃土作业,严紧占压、破坏用地红线外的植被。
(2)服务期满后,严格按照主体设计、《水土保持方案》及《土地复垦方案》的相关要求,做好植被恢复工作。弃土场终了植被恢复面积10.42hm²。优先选择本土物种,避免引入外来入侵物种。选择合适的季节开展植被恢复,以提高植被成活率。
(3)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后期抚育管理工作,以保障植被恢复措施达到预期成果。
(4)做好护林防火的宣传工作,强化火源管理,降低火灾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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