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5月30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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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675000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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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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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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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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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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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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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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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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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8万根水泥预制品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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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禄丰市广通镇旧庄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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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泽电力(楚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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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沣环境科技(昆明)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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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8727万元,环保投资198.2万元。项目占地面积8912.95平方米,拟建一条年产8万根水泥电杆制品生产线,主要生产工艺为“原料入厂+骨架制作+模具组装+离心成型(混凝土)+产品养护+脱模存放+检验出厂”。配套建设原辅料仓库、搅拌站、锅炉房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主要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和环保工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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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环境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期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扬尘、施工噪声、生活垃圾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行期主要管理人员生活污水、垃圾等的影响。
1、大气防治措施
施工期:①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及施工区域与社会通行道路交叉通道必须硬化;推行绿色施工和装配式建筑施工方式,在专业化工厂预制构件,在工地进行装配,减少现场浇筑。
②禁止在风天进行渣土堆放作业,建材堆放地点要相对集中,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并对堆场以防尘布覆盖,禁止露天堆放。适时进行洒水降尘。
③要求施工期间严格按照文明施工的相关条款执行。
④冲洗轮胎,定时洒水降尘,以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扬尘。
⑤加强对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烟尘和颗粒物排放。
⑥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增强全体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坚持文明施工、科学施工。
运营期:本项目锅炉燃料为成型生物质颗粒,燃烧废气采用袋式除尘末端治理技术后由30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SO2、NOx、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分别为81.79mg/m3、163.57mg/m3、0.4mg/m3,废气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新建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且30米高度的排气筒可有效提升烟气抬升高度,降低地面污染物浓度,因此项目生物质锅炉燃烧废气在正常排放情况下对周边居民区影响不大。
项目工程设计水泥筒仓、搅拌站采用设备自带的脉冲布袋除尘器与罐顶压力平衡口连接,进出料及搅拌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设备顶部自带的布袋除尘器除尘后呈无组织排放,排气口距离地面高度较高,水泥筒仓和搅拌站的除尘器除尘效率分别达到99.5%和99.7%。水泥筒仓顶部颗粒物排放浓度为7.4mg/m3,搅拌站顶部颗粒物排放浓度为19.9mg/m3,颗粒物排放浓度均低于《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允许排放浓度限值(20mg/m3)的要求。
2、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施工期:
(1)生活污水:施工场地不设临时生活区,施工人员均不在项目区食、住,生活用水主要为洗手等废水,此部分废水一起排入3m3的施工废水沉砂池,经收集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和道路抑尘用水,不外排。
(2)施工废水:项目施工生产废水不含有害物质,主要是泥沙悬浮物含量较大。施工过程中设备、工具清洗等产生的废水量小,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和石油类。施工现场建设有1个3m3的施工废水沉砂池,施工废水经临时沉砂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运营期:(1)生产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高温蒸汽冷凝水、未被冷凝回收的底层沉积水、锅炉定期排污水和实施清洗废水等。
①高温蒸汽冷凝成水
项目养护采用蒸汽养护,蒸汽由生物质锅炉供给,养护过程中会产生蒸汽冷凝水,产生量为7.06m3/d,经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混凝土生产搅拌。
②锅炉定期排污水
锅炉运行过程中,产生一定量的锅炉排污水,主要污染物为SS及溶解盐类,产生量为0.72m3/d,经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水泥电杆混凝土生产搅拌。
③清洗场地、器械等废水
设备和场地需要定期清洗,清洗过程中会产生清洗废水,清洗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SS、COD、油类物质等,产生量为0.51m3/d,经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混凝土生产搅拌。
经核算,本项目生产废水可全部回收使用,不外排。
(2)生活污水
本项目运营期在厂区内设置食堂,为员工提供一餐,使用旱厕,不设置住宿及淋浴设施。原厂区已建有旱厕,本项目依托该旱厕,旱厕定期清掏,外运附近周边林地和菜地施肥。
项目生活污水主要为洗手产生的盥洗废水和食堂废水,经表二工程分析核算,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48m3/d。污染物仅仅含有少量的SS、COD、表面活性剂和油类物质,食堂污水和生活盥洗污水汇集储存于1m3的污水收集池,经隔油池、沉淀池等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水泥电杆混凝土搅拌,不外排。
本项目四周建截排水沟,需对所在场地的初期雨水(前15min)进行收集,经工程分析核算厂区范围内前15min产生的初期雨水,估算厂区初期雨水量为6.78m3/次,核算的初期雨水量已包含本项目全部场地,考虑1.2安全系数,需建设一座不低于9m3的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可回用于厂内绿化和洒水降尘,建设9m3的雨水收集池能满足厂区范围内产生的初期雨水量。项目所需的洒水降尘水量和绿化水量的耗水量大,初期雨水回用可行。
3、噪声控制措施
施工期:①从规范施工秩序着手,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对高噪声设备的施工,应避免在人群休息时进行,与敏感点工作时间错开进行,以减少噪声的影响,严禁在夜间22时至次日6时进行施工建设;
②从声源上控制,施工时使用的主要设备为低噪声机械设备,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定期维护和维修,严格按照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
③采用距离衰减防护措施,在不影响施工的情况下将高噪声设备设置在距离周边村庄和企业生活区较远的一侧;
④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选用良好的施工设备,以降低设备噪声,加强管理,以降低人为噪声,从而达到降噪效果;
⑤汽车运输尽量低速,禁鸣喇叭。
运营期:①加强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与保养,保证机器的正常运转,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因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性噪声;
②对于有空气动力性噪声的机械设备,出风口加装消声器,并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生产车间内,并安装减震垫;
③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
④优化厂区布局,将产生噪声较高的破碎机、混合机组布置于场地中部,并在厂界四周尽量种植高大乔木,以起到隔声降噪的作用。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期:项目施工期主要是安装设备,固体废物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施工期建筑垃圾主要为钢结构厂房建设和设备包装材料产生的部分建筑垃圾、废金属构件,部分能回收利用。本环评要求:施工期应尽可能不设建筑废物堆场,生产过程建筑废物应分类收集处置。产生的固废部分能回收利用,余下部分能利用的按当地相关部门规定,运到指定地点妥善处置,禁止与生活垃圾混合处置,禁止随意丢弃。
运营期:(1)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处置,在厂内设置生活垃圾箱,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2)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水泥筒仓除尘过程的粉尘、搅拌站除尘过程的粉尘和生物质燃烧灰渣。
①本项目水泥筒仓除尘过程的粉尘和搅拌站除尘过程的粉尘不收集,直接返回生产系统作为原料使用,所以不属于固体废物。
②本项目生物质燃烧灰渣集中收集后袋装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给农肥加工单位。
(3)新建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为12m2),满足“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要求,并设置有导流槽及事故收集池,标识标牌。使用密闭容器对废机油进行收集,并将收集容器贴上标
5、土壤和地下水防治措施
分区防渗:化粪池、隔油池为一般防渗区,地面采用水泥进行硬化;办公生活区、加工区、道路等区域为简单防渗区,只需进行简单硬化。
此外,企业应在可能发生污染物泄漏的场所及装置设置导流和收集措 施,及时将泄漏、渗漏的污染物收集起来进行处理,可有效防止污染物渗入地下水。
项目在落实好分区防渗防控措施并在运营期成立环保科室,专人负责各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保证各环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营运,避免非正常排放。可避免出现污染物 泄漏,甚至下渗造成地下水、土壤污染的情况。
6、生态影响和保护措施
①施工期土建工程应尽量避开雨季,以使水土流失量控制在最低限度,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当地有关部门的要求进行施工。
②根据对工程建设过程中扰动、破坏原地表面积的预测,工程开挖及施工临时设施占地将对原地表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设施构成破坏,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给予补偿。
③在施工场地建排水沟,防止雨水冲刷场地;在排水沟出口设沉淀池,雨水经沉淀池澄清后回用,尽量减少施工期水土流失。
④后期加强厂区绿化,防止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以改善项目的生态环境。
本项目不占用基本农田、不涉及生态红线,且占地范围内无自然植被,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土建工程量小,施工期做好围挡及截排水措施,可有效控制水土流失,项目施工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微小。项目区周边主要为林地、旱地,主要植被为玉米、土豆等农作物,无珍稀濒危保护动植物。
本项目主要进行景观水泥制品、交通道路辅材的生产,运营中加强管理, 严禁员工砍伐、破坏周边植被,不会对周围生态环境造成直接破坏。
生产过程中产生一定量的粉尘,对农作物有一定影响,生产过程中采取 布袋除尘、洒水降尘等措施后,产生的粉尘极少,对农作物影响轻微。综上, 项目施工和运营期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微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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