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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小村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拟审查公示

  •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 1153230001516792XM-/2025-0523006
  • 2025-04-28 15:37:4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姚安小村光伏发电项目

云南省楚雄州姚安县栋川镇附近

中广核新能源(姚安)有限公司

云南昱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规划额定容量40MW,电池组件安装容量49.35MWp。项目规划16 个组串式逆变方阵,1.6MW方阵3个,1.92MW方阵5个,3.2MW 方阵8。全站装机容量通过135kV集电线路输送至110kV升压站后经1110kV架空线路送出接 入 电 网 ,新建35kV架空线路11.8km,其中单回路架设5.8km,双回路架设5.7km,,电缆铺设300m,新建角钢塔60基,角钢塔型号为:35B/35A

一、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一)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

1.植被及植物保护措施

1)按照《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云南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光伏复合项目使用林草地有关事项的通知》(云林规[2021]5号)的规定,合理规划项目选址和用地要求,项目的生产区、生活区禁止使用天然乔木林地;施工期临时设施禁止使用乔木林地;电池组件阵列禁止使用有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等。减少临时占地对植物的影响。项目临时占地需办理相关用地手续。严格控制施工活动区域,必须在规定的作业范围内活动。

2)施工时应严格按划定的用地范围作业,禁止超范围占用土地和破坏植被。箱变、光伏方阵支架基础及新建升压站基础永久用地区域外,严禁硬化地面,施工时也应尽量控制作业面,尽量保留非永久占地之外区域的现有植被,减小地表扰动,保护现有耕作层。施工车辆和各种设备应按规定的路线行驶,不得随意破坏道路和碾压道路范围外的植被。

3)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将生态环境保护列入施工责任书,坚决杜绝滥砍滥伐、盗伐、偷猎等非法活动;施工人不应随意进入施工作业区之外的区域活动,减少扰动影响。加强施工用火管理,严防森林火灾。

4)后期施工时若发现有保护植物,需上报当地林业和草原局,根据林业和草原局及自然保护区主管部门意见采取避让、就地保护或移栽措施,保证其成活。

5)工程建设开挖时,应将表层土与下层土分开,表土单独剥离并集中保存于临时表土堆场,待施工完毕后用于场地植被恢复及临时用地复植覆土,以恢复土壤理化性质。

6)施工结束后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拆除临时设施,清理,恢复土层,并对临时占用的施工营场地、地埋电缆路径和场内道路边坡等区域。进行覆土恢复原有地类,适宜种植人工植被区域采用适宜的喜阴草种种植,不宜种植的区域采用适宜树种植树恢复,禁止使用外来、入侵物种,建议使用水土保持方案中提出的本土物种进行恢复,如车桑子、狗牙根等。

7)未利用土地部分严禁乱砍滥伐,严禁进行土地硬化,优先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光伏板区间散生乔木采取避让等保护措施,不对其进行砍伐破坏。

2.动物保护措施

1)合理安排,尽量避开动物的繁殖季节施工,特别是两栖爬行类和雉类的繁殖期,最大限度地降低工程施工对区域动物的影响。

2)通过标识标牌等措施进行宣传,可通过图片、手册等方式使施工人员加以对野生动物的认知了解,加强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严禁捕杀和食用野生动物。

3)在施工中遇到的幼兽,应上报移交林业和草原局,不得擅自处理:施工中遇到的鸟窝应转移到非施工区的其他树上;对在施工中遇到的幼鸟和鸟卵(蛋)应移交林业和草原局的专业人员妥善处置。

4)采用合理的施工工艺,选用先进的施工机械设备,同时做好机械保养,避免施工噪声过大对区域动物的正常觅食、繁殖、活动造成大的影响。

3.对基本农田的保护措施

1)建设单位在下一阶段施工设计中,建议进一步优化临近基本农田的用地范围,不得占用基本农田。

2)临近基本农田范围的施工区域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优先建设围栏,确保主要工程施工在围栏内进行,禁止越线开发,对占地范围内的表土进行剥离存放,用于绿化恢复;临时堆土及时回填,控制其堆存规模及范围;尽量利用现有道路,减少临时施工道路的开辟并控制新开道路宽度,减少新增临时占地。

3)临近基本农田区域设置相应标识、标牌,对其进行宣传、保护。

4)禁止在施工红线范围外存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生态垃圾等固体废物应及时运项目区域并按要求处置。

5)施工结束后进行土地整治和植被恢复,并加强后期养护和维护。

4.对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保护措施

1)优化选址、布局。以最大程度地减少工程对植物物种的永久占用,及时对临时占地区进行相应的植被恢复,减少项目建设对植物物种的影响。

2)按照生态影响最小化设计。通过合理布局光伏板,减少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干扰,减少因光伏板遮阴对板下植物生长的影响。

3)光伏场区周边围栏等应尽量避免使用过于密集的钢丝网,保留一定的动物通过空间。合理设置光伏板的布局和高度,避免对动物活动造成障碍。

4)加强运维人员、种植人员环保培训,提高相关人员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认识和意识,将生物多样性保护落实到日常工作中

5水土保持措施

1)光伏阵列区

施工前剥离挖填扰动区域的表土,剥离表土堆存在临时表土堆场,后期用于绿化覆土,施工结束后对非硬化区域清理场地,回覆表土,场地平整后播撒草籽复绿。

2)施工场区

施工场地区以临时占压为主,施工前对表土进行铺垫保护;施工过程中对基础剥离堆存表土进行袋装防护,对开挖土方进行临时拦挡和苫盖,项目附近分布有生态红线等敏感区域,为防止施工人员及车辆跨越工程占地红线范围作业,造成大面积的地表扰动,施工期间对施工场区四周布设围栏或彩旗进行围护;施工结束后清理场地,场地平整后恢复原地貌,按照草光互补方案进行植被恢复。

3)集电线路区

管槽开挖占用部分草地和道路用地,管槽开挖回填场地后,方案设计在施工结束后,占地区域按照草光互补方案复绿,复绿前进行表土回覆及土地整治,道路区域进行土地平整、硬化。

4)道路区

本项目进场道路依托现有道路布设,在现有基础上简易平整后使用,不拓宽。场内道路尽量在原有道路基础上新建或新建,为防止因降雨冲刷造成场内道路水土流失,本工程考虑对场内道路建设过程产生的临时堆土及裸露地面面实施土工布覆盖等措施。

(二)施工期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洒水降尘,施工采用商品混凝土,施工现场内的粉状材料应尽量袋装密封,散状建筑材堆放时应采取覆盖遮挡措施,及时收集和清运建筑垃圾,选择尾气排放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

(三)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避开雨季施工,施工临建设施区设置旱厕,施工人员粪尿等进入旱厕,粪便清掏至周边耕地做农肥,施工结束后,旱厕全部拆除填埋,恢复植被。施工废水收集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或场地洒水降尘等环节,不外排。禁止任何施工废水排入周边地表水。

(四)施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施工期的操作规范;加强管理,尽量避免同时进行同片区多个桩基础施工,夜间禁止施工;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经过村庄时减速慢行,减少鸣笛、路面加强维护,禁止夜间运输

(五)施工期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土石方挖填平衡,不产生弃渣建筑垃圾应分类收集,能利用部分回收利用或外售收购商进行回收,不可回收部分统一收集后送当地建筑垃圾消纳场,禁止乱堆乱倒在施工场地设置临时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垃圾桶若干),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粪便主要依托周边村镇居民设施。

二、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一)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巡检过程中加强运维管理人员和场地内工作人员的环保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保护当地的植物及野生动物,禁止人为捕杀;禁止引入外来有害生物按照《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云南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通知》(云自然资〔2019196)的规定设置光伏板;项目区种植时按要求使用化肥和农药。

(二)运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保持项目区内环境卫生场内道路两旁栽种行道树

(三)运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光伏电池板清洗过程中不使用洗涤剂,清洗废水全被自然蒸发及电池板下方植物吸收后,不外排农民和种植技术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其居住村庄设施处置。

(四)运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在靠近居民区开展维修作业时,尽量选择白天居民外出时进行,不得在夜间开展作业

(五)运营期固废弃物处置措施

废弃光伏组件报废由原供应商回收处理;正常维护情况下产生的箱变废油、废润滑油依托巴拉鲊项目升压站危废贮存库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加强巡检维护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将危险废物记入管理台账,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降低事故风险影响。

服务期满后的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服务期结束后,建设单位将对项目光伏设备进行拆除。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废旧太阳能电池板集中收集,委托光伏电池板生产厂家进行回收处置。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分类处置,如钢林塑料等可回收部分集中收集后,出售给废品回收商,不可回收部分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市政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倾倒和填埋。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管理,做好转运台账记录。项目服务期满、光伏组件设备拆除完毕后,应编制植被恢复方案,做好植被恢复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