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雨龙光伏电站(重大变动重新报批) |
云南省楚雄州双柏县大庄镇和法脿镇 |
京江(双柏)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2023年11月17日,楚雄州生态环境双柏分局以“双环许准﹝2023﹞18号”批复了雨龙光伏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3年11月,因林地政策变动,原光伏阵列场址涉及林地报批无法通过等原因项目选址需要调整。批复的建设地点位于楚雄州双柏县大庄镇洒利黑村、直牛郎村,但实际建设地点为大庄镇木章郎村委会小溪郎村、河尾村、木章郎村、岔河村、田家村、大庄社区文武厂、大庄镇洒利黑村委会直牛郎村、法脿镇麦地村委会松山村。属于建设地点发生重大变动,需要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雨龙光伏电站项目于2024年3月15日开始施工,2024年12月22日完成建设。 项目安装容量111.09MWp,额定容量90MW。由35个光伏方阵组成。光伏组件最低端离地距离2.5m,组件经逆变器逆变后接至箱变。本项目不设升压站和新增主变。与英雄村共用220kV升压站,主变规模:2×150MVA,电站以3回35kV线路接入英雄村升压站,路径总长约58.3km,其中架空线路约9.77km,电缆线路约48.53km,布置铁塔21基。与各三郎光伏发电项目使用同塔双回线路的塔基,输电线路设计在各三郎光伏发电项目。送出线路由电网公司单独立项建设。 |
环境影响: 施工期 项目开发建设对土地利用类型的转变所造成的负面影响较小,是可以接受的。根据项目的调查,项目未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国家级公益林,已经对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办理永久占地和临时用地手续,缴纳林地补偿费。项目对土地利用的保护措施可行。 项目建设对区域植被和生态系统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项目已经对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植被恢复采用当地物种,植被恢复效果达到水土保持植被恢复率要求。项目对植被和生态系统的保护措施可行。施工过程中未发现珍稀濒危保护植物、狭域特有物种或名木古树等保护植物,植物资源和物种多样性的保护措施可行。 项目施工时间短,施工结束后光伏场区内集中式的人为活动停止,在其后的运行期内大部分时间人为活动大大减小,动物仍可迁回该区域活动,不会造成区域动物数量与种群的改变。项目施工过程中未对爬行动物、鸟类和兽类等动物造成个体的死亡和受伤,对动物的保护措施可行。 项目已经采取排水沟、沉沙池、表土剥离和保护、植被恢复、临时覆盖等水土保持工程措施、临时措施和植物措施。未造成水土流失事件。水土保持的各项措施达到水土保持要求,水土保持措施可行。 项目施工扬尘主要为施工作业扬尘、施工场地扬尘、物料运输扬尘和车辆废气。根据调查,项目施工扬尘主要为施工作业扬尘、施工场地扬尘、物料运输扬尘和车辆废气未产生明显影响,未收到投诉。项目的施工扬尘和车辆废气保护措施可行。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建筑施工废水、施工生活污水、雨季径流。项目的混凝土搅拌机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未排入周边地表水。项目的施工废水保护措施可行。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均采用旱厕处理,最终清运作为植被恢复的废料。旱厕经无害化处理后拆除填埋。餐饮废水由附近的居民清运综合利用。施工期生活污水未排入周边地表水。项目的施工期生活污水保护措施可行。项目施工期的初期雨水经过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未排入周边地表水。项目施工期雨季径流保护措施可行。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设备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项目未在夜间施工,未收到噪声污染投诉。项目的噪声保护措施可行。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和粪便等。项目的固体废物处置率100%,未造成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项目的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可行。 二、运行期 1、本项目光伏面板安装不会对电池面板区域的水热状况产生明显影响。项目运营不会对项目所在区域内野生动物的日常迁徙和活动造成明显影响。项目建设对周围景观影响小。项目运营期不会引起不良的水土流失。 2、本项目不建设升压站,运营期各方阵光伏组件产生的电能输送至英雄村光伏电站场内新建220kV升压站(环评已批复),英雄村升压站已考虑本电站人员配置及相应产排污量和措施容量。本项目光伏场区运行期不会产生工业废气。 3、清洁废水用于浇灌电池板下方的植物,不外排。项目产生的废水可以得到妥善处理,对周围地表水体影响较小。 4、光伏发电主体设备基本没有机械传动或运动部件,设备噪声源强较小。噪声源主要来源于逆变器和光伏区箱变。本项目箱变等产生的运行期噪声对周边保护目标的影响均较小。 5、废弃矿物油属“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的危险废物”。应采用油桶收集之后,依托英雄村光伏电站220kV升压站内危废贮存库暂存,后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理。废旧太阳能电池板集中收集至固废贮存间,定期交由厂家回收。项目食宿依托英雄村升压站,已经计算项目本项目的生活垃圾产生量,运行期运维人员未变化,生活垃圾产生量未变化。 6、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判定为I,本项目不存在重大危险源。 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 1、植被保护措施:1)在施工前已对施工人员进行环境教育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及培训。已将环境保护要求纳入工程招标中,未超计划占用土地和破坏植被。被占用的林地已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了手续并进行补偿;施工结束后已对临时占地进行了恢复,种植了清香木、狗牙根和车桑子等植物。 2)制定了严格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未出现施工人员砍伐树木的现象;施工期未发生森林火灾。 2、动物保护措施:1)施工中已避让长势较好的森林植被,未破坏占地区外的森林植被。 2)未在鸟类繁殖期(每年6-8月)集中施工。 3)加强了对施工器材的管理,未发生狩猎和捕杀野生动物的行为。 4)施工区已设置保护动物的警示牌,并安排了专门人员负责项目区施工中的动物保护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3、水土保持措施:目前已采取的水土保持措施为在太阳能方阵区域设置了浆砌石排水沟,并对表土堆存区域设置了临时排水、沉沙、临时苫盖、拦挡等措施。 4、大气环境保护措施:(1)施工单位制定了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和文明施工方案,根据施工工序编制施工期内扬尘污染防治任务书,实施扬尘防治全过程管理,责任到每个施工工序。 (2)配备洒水车1辆,对各施工场地及进场道路进行洒水降尘。 (3)现场堆放材料及裸土采用密目网覆盖。 (4)运输车辆加蓬盖、装卸场地在装卸前将先冲洗干净,减少车轮、底盘等携带泥土散落路。 5、施工期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1)项目区建设施工废水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2)项目施工营地设置旱厕,定期请周边村民进行清运。 (3)施工期间产生的餐饮废水,设置了餐饮废水收集桶和隔油池,定期由附近的居民清运综合利用。 (4)已设置截排水沟,排水沟末端设置沉沙池。沉淀设施连续、通畅,发现堵塞或损坏,当立即疏通或修复。 (5)施工场地材料堆场四周设置了挡墙,施工材料未堆放在地表水体附近。 6、施工期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选用性能良好的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状态。 (2)施工期运输车辆车况良好,合理调度,做到匀速慢行。 (3)规定了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 (4)对产噪声较大的施工机械已布置在远离敏感目标的一侧,增加了施工机械噪声的衰减距离。 7、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临时表土堆场周边设置了截排水沟和拦挡等措施。 (2)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废弃混凝土和废碎砖瓦砾用于道路铺设。 (3)施工营场地内设置了垃圾桶,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4)旱厕定期委托周围农户定期清掏。 运营期 1、大气环境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不设置升压站,项目依托英雄村升压站。无废气产生。 2、水环境防治措施 (1)太阳能电池组件定期进行清洗,产生的清洗废水用作板下植物浇灌,不外排地表水体。 (2)生活污水依托英雄村升压站处理。 3、声环境防治措施 (1)在设备选型上选用低噪声设备; (2)光伏发电区箱式变压器通过外箱进行隔声降噪;逆变器应分散合理设置,尽量远离周边居民区等保护目标,通过采取加装阻尼弹簧减振器等措施减小振动; (3)加强项目区内的绿化,在美化环境的同时还能起到一定的降噪作用。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每个箱变旁设置了事故油池,共35个,容积均为2.0m3。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结束后已对临时占地进行了恢复,种植了清香木、狗牙根和车桑子等植物。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选用合格的电气设备、严格按操作规定进行操作、高电压处设置警示牌或围栏、配置灭火器等措施; (2)严格做好分区防渗工程:光伏场区箱变集油坑须进行重点防渗处理,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m,K≤1×10-7cm/s; (3)运营期定期检查各储存设施,避免出现泄漏等不良情况,记录巡查情况; (4)危险废物的贮存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执行; (5)建议运行期编制完善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应急救援演练,保证事故时应急预案的顺利启动;将当地消防部门列入应急救援预案内,保证火灾发生时能迅速得到援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