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关于观音山倒虹吸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8-3024177、0878-6160885(楚雄州政务中心受理窗口)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楚雄市北浦路118号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传真:0878-3017979 邮编:675000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观音山倒虹吸光伏发电项目 |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禄丰市滇中引水工程观音山倒虹吸沿线 |
楚雄水网新能源有限公司 |
楚雄有色勘测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租用滇中引水工程观音山倒虹吸输水管线永久用地建设,占地面积510200m2。项目光伏组件架设在倒虹吸管道之上,采用柔性支架安装光伏组件。项目额定容量45MW,总共15个3.0MW光伏子方阵组成,采用92512块峰值功率为575Wp的双玻双面光伏组件、15个箱式变压器、150台300kW的组串式逆变器。本光伏电站的3.0MW光伏子方阵经逆变升压后输出电压为35kV,在光伏场区箱变经35kV电缆分接箱汇集电能后经集电线路集中输送至35kV开关站。建设35kV开关站一座,占地面积1017.1m2。电站以1回35kV线路接至110kV果园变,线路长度约16.9km,本项目不包括输出线路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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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包括生态环境影响及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影响。工程运营期主要影响为光伏组件清洗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影响。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废气 施工现场洒水降尘,车辆限速、限载和设备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临近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一侧施工时,增加洒水次数,降低扬尘对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对裸露场地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对粉状粒料堆应采取防尘布或网遮盖,同时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2、施工废水 在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导流沟和沉淀池对施工废水进行沉淀处理,沉淀池容积为2m3,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洒水抑尘、工程养护和其他施工环节,严禁外排。加强管理,禁止任何施工废水排入周边地表水。 3、施工噪声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在村庄附近施工时,不得在昼间午休和夜间进行物料运输和施工。在临声环境保护目标一侧施工时设置临时围挡,降低对敏感点的噪声影响。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对强噪声设备进行一定的隔声及减振处理,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将噪声设备尽量不集中安排。 4、施工期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土石方全部在场地内回填,禁止乱弃渣。建筑垃圾应分类收集,能利用部分外售收购商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清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场所进行处置。禁止乱堆乱倒。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占地范围为滇中引水工程观音山倒虹吸沿线,项目占地范围为水工建筑用地,项目占地范围内已无原生植被,本项目在倒虹吸沿线上方布设光伏板,不会破坏占地范围内的植被,项目施工对附近区域植被的影响主要是表现在运输道路扬尘对周边农作物的影响,故项目施工期必须严格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减少扬尘对周边植被的影响。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占地范围为滇中引水工程观音山倒虹吸沿线,占地类型为水工建筑用地,项目占地范围内已无原生植被,项目实施安装大量的太阳能电池组件,由于占地面积较大,且颜色、样式单一,将使地区原有景观类型发生改变。工程建设后及时开展光伏场区及临时扰动区域的恢复工作,按照滇中引水工程主管部门的要求尽快恢复地表现状。 2、运营期废水 光伏组件清洗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清洁抹布的水,不使用洗涤剂,主要为SS,光伏组件清洗废水经收集桶收集后沉淀,经沉淀后用于项目区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3、运营期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从声源处降低噪声强度。箱式变压器箱体隔声,同时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4、运营期固废 ①设置箱变事故油池(15个,4m3/个),用于暂存箱式变压器产生的废油。产生的检修废油暂存于开关站危废贮存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②废电池板:产生后暂存于开关站一般固废仓库内,统一作返厂回收处理,不得随意堆放处置和外卖收购商。 ③废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收集于专用容器内,在危废贮存库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①在箱式变压器下方基础处设置15个集油池,单个容积4m3,收集事故情况下变压器的泄漏油。②事故油池须进行防渗处理,按重点防渗区进行建设,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粘土防渗层Mb≥6m,K≤1×10-7cm/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