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甸尾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泥瓦构件年产1680万块)制作保护建设项目拟审查公示

  •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 1153230001516792XM-/2025-0523003
  • 2025-05-20 10:24:24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520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8-30241470878-6160885(州政务服务中心受理窗口)公示期:5个工作日

  传  真:0878-6160885

  通讯地址:楚雄州楚雄市永安路696号楚雄州政务服务中心三楼C11号环保部门窗口

  邮  编:6750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甸尾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泥瓦构件年产1680万块)制作保护建设项目

云南省楚雄州禄丰市广通镇甸尾社区

禄丰市广通仁光泥砖瓦厂

云南十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1675万元;建泥瓦构件隧道窑1个;120m2(泥瓦构件)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1个;200m2(泥瓦构件)技艺传承展览室1个;300m2培训中心1个;200m2服务接待中心1个;500m2原料拌合、生产、储存库间1个,并配套建设相应环保工程。项目租用禄丰市广通镇甸尾办事处过路村用地建设甸尾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泥瓦构件年产1680万块)制作保护建设项目,并配套废气处理设施等环保工程。

本工程环境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期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扬尘、施工噪声、生活垃圾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行期主要管理人员生活污水、垃圾等的影响。

1、大气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场地定期洒水,以有效防止扬尘,干燥、起风天气应加强洒水次数;施工场地内运输道路应及时清扫和平整,以尽量减少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运输车辆尽可能减缓行驶速度。

运营期:本项目采用的“袋式除尘”均为《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陶瓷砖瓦工业》(HJ954-2018)中规定的可行技术。本项目对破碎系统进行封闭处理,利用风机通过管道将破碎筛分粉尘引至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原料破碎、人工干燥及焙烧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m的要求;隧道窑烟气隧道窑烟气经1台负压抽风机引至布袋除尘器除尘后经15m高排气排放,排气筒高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规定的新污染源的排气筒一般不应低于 15m,还应高出周围200m半径范围的建筑5m以上的相关要求。

针对无组织排放控制,项目粉状物料及其他原料采用三面封闭料棚,并采取喷淋抑尘措施;原料破碎筛分采用封闭式作业,并配备袋式除尘器;厂区道路硬化,并采取洒水降尘措施。

2、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施工期: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人员不在项目区内食宿,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主要为洗手废水,经收集桶收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对周围地表水影响较小。

运营期:项目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拌和用水进入泥土后随物料带走,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标准后回用于浇灌厂区内绿化及洒水降尘,不外排。

3、噪声控制措施

施工期:(1)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设备定期进行维护保养,避免因设备故障产生高噪声的现象,同时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

2)合理布置施工作业面和安排施工时间,禁止昼间12:0014:00及夜间22:00~次日6:00 进行施工。

运营期: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破碎机、挤压机、搅拌机、打气机、装载机、污水处理站水泵噪声,项目生产设备置于各生产车间内,并采取基础减震,经采取减振措施和厂房隔声后在一定程度上削减噪声值。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期:施工期产生的包装废弃物经收集后,出售给废旧回收单位;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定期清运至当地管理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堆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运营期: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泥坯、废瓦、 生活垃圾及少量废机油等。

1、办公生活垃圾经垃圾收集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2、废泥坯返回破碎机破碎后作为原料再利用。3、废瓦返回破碎机经破碎后作为原料再利用。4、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返回生产线作为原料再利用。5、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机油利用专用油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危废贮存点由专人负责管理和巡查,并建立台账管理制度,废机油转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5土壤和地下水防治措施

本项目属于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中的类,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可能存在对土壤的主要污染方式是渗入型污染,造成影响的环节主要包括:危废贮存点废机油泄漏。针对可能发生的土壤污染,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项目分区防控措施一般情况下,防控措施应以水平防渗为主,已颁布污染控制国家标准或防渗技术规范的行业,水平防渗技术要求按照相应标准或规范执行。

6、生态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用地区域及周边分布的植被主要为基本农田,区域内多为杂草及人工植被,由于区域区内及周边现有的植被类型和植物种类都较为简单,在植物遗传资源的种质方面影响微弱,其造成的物种损失只是区域内常见的普通物种。此外,由于受人类活动的影响,周边动物资源主要为鼠、麻雀等常见物种,未见珍稀动植物。运营期间产生的大气污染物质主要为颗粒物、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经布袋除尘处理后经15m排气筒达标排放,排放量较小,不会对周边植被正常生长造成影响,对周边植被的影响较小;由于用地周边基本无大型野生动物分布,运营期间加强产噪设备的噪声防治后,对周边的动物影响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