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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七彩食品农特产品精深加工建设项目拟审查公示

  •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 1153230001516792XM-/2025-0516003
  • 2025-05-09 11:37:53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59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8-30241470878-6160885(州政务服务中心受理窗口)公示期:5个工作日

  传  真:0878-6160885

  通讯地址:楚雄州楚雄市永安路696号楚雄州政务服务中心三楼C11号环保部门窗口

  邮  编:6750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禄丰七彩食品农特产品精深加工项目

楚雄州禄丰市仁兴镇大猪街社区(原仁兴中学老校区)

禄丰市七彩食品有限公司

云南佳亿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总投资:6240.43万元,项目设置2.5kg红油菜流水线设备1条、休闲瓶装A产品生产线1条、休闲瓶装B产品生产线1条、小包装产品生产线1条、干萝卜条切段线2条、干萝卜条切丁线3条、熬油坊设备1套、煮豆房设备1套,新建生产车间6563m2、慢酵车间3299m2、原材料加工车间2255m2、辅料仓库855m2、新建污水处理站1个,改造冷链物流中心2018m2、改造办公楼636m2、农产品展厅387m2、研发楼548m2等附属设施建设。

本工程环境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期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扬尘、施工噪声、生活垃圾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行期主要管理人员生活污水、垃圾等的影响。

1、大气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场地采取洒水降尘,确保施工场地地面潮润不起尘;涉及到土方作业的,使用密目防尘网对临时堆存的土石方进行覆盖;砂、石料等粒(粉)状物料应尽量堆放于避风处,并使用篷布遮盖;室外作业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扬尘量较大的施工环节作业,4级以上的大风天气停止土方施工;开工建设后暂不施工的裸露、松散地表及建筑垃圾临时堆存点,应使用密目防尘网进行覆盖;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严禁随意倾倒、抛洒和乱堆乱放;严格落实“六不准”: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辆超载;不准高空抛撒弃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大量积水;不准直接在现场焚烧废弃物;现场施工机械使用优质燃油,杜绝乱踩油门、大给油等增加施工机械尾气行为;靠近敬老院一侧旧房改造过程中应分批次进行作业,避免多处作业造成区域范围内废气浓度飙升;加强与周围受影响群众的沟通,取得谅解,并注意收集意见,对于合理可行的意见应积极采纳并实施,以最大限度降低项目施工粉尘对沿线敏感点产生的影响。

运营期:项目锅炉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的燃煤锅炉排放限值要求后,通过20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经采取加盖密封后,恶臭污染物排放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标准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小型”规模标准限值后,通过排烟管道引至屋顶排放。

2、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施工工艺简单,项目内不设置施工营地,项目施工期的水污染源主要来自于施工废水、施工人员清洁废水等,项目施工期间施工人员约为10人,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不在项目区域食宿,生活污水主要为洗手等较清洁的废水,生活用水量按照50L/d·人计算,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照80%计算,则施工期间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4m3/d,施工生活污水利用厂区内原有办公楼化粪池进行收集处置,不外排。施工废水主要为设备清洗,产生量较少,根据废水产生情况在施工前内设置0.5m3的沉淀池进行收集沉淀后用于项目洒水降尘使用,不外排;混凝土等养护过程中产生养护用水依情况尽情喷水养护,养护用水全部蒸发,故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水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运营期:

生产废水经收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粗格栅去除颗粒杂物后,进入隔油池利用自然上浮法分离、去除含油废水中可浮性油类物质,再由集水池来自化粪池的生活污水同生产废水进行汇集,并通过微滤机过滤混合水中的悬浮颗粒物后经调节池和气浮装置进入厌氧+缺氧+好氧反应装置进行处理,最终通过二沉池、混凝沉淀池后进入清水池进行排放。

本项目竣工验收后若污水管网系统尚未完工或未与碧城镇罗次温泉污水处理厂连接的情况下本项目禁止向外环境违规排放厂区生产及生活污水,若需进行试运行及生产,则应保证污水处理设备正常运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盐渍废水、脱盐清洗和设备清洗废水等含有特殊污染因子的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采用罐车抽运的方式将废水运输至碧城镇罗次温泉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生活污水、锅炉废水和蔬菜初洗废水等则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再同处理达标的生产废水等进行抽运处置,保证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污水不向外排放.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内,经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同生产废水一并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3、噪声控制措施

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设备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合理布局施工设备,在不影响施工的情况下将噪声设备尽量不集中安排;对高噪声且固定设备加装减震垫;合理布置施工作业面和安排施工时间,禁止昼间12:0014:30及夜间22:00~次日6:00进行施工,因特殊需要必须进行施工的,提前向环保部门提出申请,并在附近受影响区域张贴安民告示;应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噪声申报登记制度,要求在工程开工15日内向所在区环保部门提出申报,填写《建筑施工场地噪声管理审批表》经批准后方可开工;应强化行车管理制度,运输车辆限速行驶,保证场内运输畅通,减少噪声对周围保护目标的影响;施工过程搬运物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抛掷物件而造成噪声;施工过程所需块材等建筑材料尽量采用定尺定料,减少现场切割。靠近敬老院一侧旧房改造过程中应分批次进行作业,避免多处作业造成区域范围内噪声值激增;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应当与村庄居民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在作业前预先通知,取得谅解。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应设环保投诉热线电话,接受噪声扰民投诉,并对投诉情况进行积极控制和解决。

运营期:①设备设置带软胶垫的减震垫,布置在车间内,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夜间不生产。

②加强厂区管理,及时对设备进行检修,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因设备未正常运转而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③在车间、厂区周围建设一定高度的隔声屏障,如围墙,减少对车间外或厂区外声环境的影响。

④项目在进行原辅料及产品运输时,应合理安排运输时间,避免在夜间时段进行。

⑤为减小车辆经过村庄时产生影响,要求运输车辆在经过运输线路旁村庄时,降低车速,文明行驶,严禁鸣笛。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设带盖的垃圾桶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不合格原料及下脚料:统一收集后可售至周边养殖场做青储料。

布袋除尘器积灰:袋装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锅炉灰渣:袋装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废软水再生树脂:由设备提供商更换后直接带走回收。

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全部售给废品收购站回收利用。

隔油池废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理。

化粪池污泥: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废矿物油:用专用收集桶收集,桶底设置托盘,贴好标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与裙脚应采取表面防渗措施,防渗层至少为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设置标识牌和警示牌),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并做好转运台账记录。

5土壤和地下水防治措施

重点防渗区:本项目重点防渗区为暂存库、腌制池和厂区污水处理单元。重点防渗区地面与裙脚应采取表面防渗措施,防渗层至少为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

一般防渗区:本项目一般防渗区为隔油池、污水处理站。建设单位在建设污水处理站各类池体时,应做好防渗措施,对池体四周及池底进行防渗处理,渗透系数≤10-7cm/s

简单防渗区:本项目简单防渗区为生产车间、一般固废暂存区,进行地面硬化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