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2月20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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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675000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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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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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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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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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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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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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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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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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洁水处理技术(云南)有限公司综合净水剂生产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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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产业园区勤丰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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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洁水处理技术(云南)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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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涔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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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占地面积65.99亩(43996m2),建设年产液体聚氯化铝10万吨、聚氯化铝铁10万吨、复合碳源10万吨、聚合硫酸铁2万吨、聚丙烯酰胺2万吨、乙酸钠1万吨、二氧化氯1万吨、固体聚氯化铝2万吨生产线,配套仓库、消防系统、供排水系统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投资:总投资1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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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环境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期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扬尘、施工噪声、生活垃圾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行期主要管理人员生活污水、垃圾等的影响。
1、大气防治措施
项目使用锅炉和热风炉,燃料为成型生物质。锅炉和热风炉采用低氮燃烧(通过特殊设计的燃烧器结构以及通过改变燃烧器的风、燃气比例,可以尽可能地降低着火氧的浓度适当降低着火区的温度达到最大限度地抑制NOx生成的目的),锅炉烟气通过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后由35m排气筒排放,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可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标准值要求;热风炉烟气通过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后由25m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可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要求,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聚铝车间废气主要为粉尘、氯化氢、二氧化碳,粉尘经各产生点收集后进入覆膜滤芯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尾气有35m高排气筒排放。产生的氮氧化物以NO2和NO混合物形态存在,且以NO2为主。故而拟采用氧化—还原—碱洗的工艺对其进行处理,将NO氧化成NO2,将NO2还原成N2,从而达到无害化排放的目的。复合碳源生产车间产生废气主要成分为甲醇、非甲烷总烃(乙酸),两种成分均易溶于水,通过两级水洗塔处理后,可以实现达标排放。
2、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各车间废水独立收集、回用,项目生产聚氯化铝(工业级),对原材料中水的品质要求不高。项目聚合氯化铝生产线的调质洗渣水、设备清洗水,锅炉排污、软水制备废水、纯水制备废水、车间清洗废水、初期雨水、检验室清洗废水、聚丙烯酰胺生产线蒸汽冷凝水收集后可以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活污水经自建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用水标准后,在晴天用于项目区绿化,不外排;远期(园区污水管网建成后),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B/T31962-2015)A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收集管网,进入勤丰片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控制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生产设备,项目噪声防治措施如下:(1)采用低噪声设备;(2)对所有动力机械噪声均必要的减振装置;(3)风机等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器、消声器等。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产装置区域内易产生泄漏的设备尽可能按其物料的物性分类集中布置,对于不同物料性质的区域,分别设置围堰,围堰内设置排水地漏,分类收集围堰内的排水,围堰地面采用防渗材料铺砌;设备及管道排放出的各种含有毒、有害介质的液体设置专门的废液收集系统,并设置在装置界区以内;有毒、有害及易燃、易爆气体及可窒息性介质的流体和腐蚀性介质等工艺管线地上敷设,若确实需要地下敷设时,在不通行的管沟内进行敷设,沟底设大于0.02坡度坡向检漏井,检漏井内设集水坑,集水坑的深度不小于30cm,管沟和集水坑做防渗处理;管道低点放净口附近设置地漏、地沟或用软管接至地漏或地沟,不得随意排放,工艺介质调节阀前的排放口布置在低围堰区,地漏或地沟进行防渗处理。
生产厂房内有可能发生物料或化学药品或含有污染物的介质泄漏的地面按污染区地面处理,地面坡向集水点的坡度须大于0.01,地面与墙、柱、设备基础等交接处须做翻边处理;所有排水系统的构筑物均采用防渗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及PVC膜防渗层保护,穿过构筑物壁的管道预先设置防水套管,防水套管环缝隙采用不透水的柔性材料填塞;混凝土含碱量最大限值应当符合《混凝土碱含量限值标准》(CECS53)的规定;厂房内污染区的排水沟按相应分区进行防渗处理。
一、二级评价的建设项目,一般不少于3个,应至少在建设项目场地,上、下游各布设1个。环评要求设3个监测井,1#:项目区1#跟踪监测井(项目区上游),作为背景值监测井;2#:项目区2#跟踪监测井,作为污染扩散监测井;3#:禄丰市安代线与安武线交叉路口往北约230米处水井,作为地下水环境影响跟踪监测井。监测频率为投产第1年一个季度监测一次,第2年开始1年1次,事故情况下加密监测频次。地下水监测必须由具有资质的监测单位实施,并且要严格按照国家地下水监测的相关技术规范进行,要保证监测的结果真实可信。
7、环境监测
提出了施工期与运行期的环境监测及要求。
8、公众参与情况
2023年01月10日,在楚雄网(网络链接:https://www.chuxiong.com/thread-76253-1-1.html)进行了首次公示。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后发布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告,发布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2024年01月05日(10个工作日)。发布内容为《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发布的内容。本项目于2023年12月26日、12月28日在云南日报报业集团的民族时报:CN53-0047进行了2期报纸公示。于2023年12月22日~2024年01月05日(10个工作日)在云南禄丰产业园区管委会公告栏、勤丰镇羊街村总支部委员会公告栏张贴发布了该项目的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向公众公告。
项目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意见反馈,公众参与过程中针对公众提出的意见均已采纳,无未采纳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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