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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 1153230001516792XM-/2025-0116005
  • 2025-01-16 16:09:00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

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4年,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在州委、州政府和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和州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州的各项决策部署,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认真履行职责,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措施,切实加强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楚雄州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生态文明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领域,法治更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由之路。我们必须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强化生态文明法治建设。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学习内容,广泛开展学习研讨,全局通过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线上学与线下学相结合,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以法治力量为建设山川秀美、生态优良的美丽楚雄保驾护航。

2.强化依法行政组织能力建设。一是落实学法用法培训制度。2024以来制定了《楚雄州生态环境局2024年干部集中学法计划表》2024年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队伍全员轮训计划》并组织实施,举办培训班5期,培训人数达1376着力提升全生态环境干部的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是规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组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行政在编人员参加年度执法资格考试,经过排查2024年我局无需要换证或新申领执法证人员,目前我局有行政执法资格人员54通过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人员3

3.加强合法性审查管理工作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备案审查等的相关规定,2024年共审查重大行政决策4件。严把合同法制审查关,落实合同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备案登记制度,2024年已审查合同19份有效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依法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4.落实法律顾问管理和公职律师管理制度。一是依法落实法律顾问制度。2024年选聘法律顾问2家,聘请精益律师事务所和楚恒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局法律顾问。是发挥法律咨询保障作用。通过线上电话咨询、参与集体讨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听证会等方式发挥法律顾问的法律保障作用,截至目前无行政复议撤销和行政诉讼败诉情况,保证我局重大行政决策、依法行政等工作在法律范围内高效运行,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三是公职律师管理方面,2024生态环境局有1名同志被聘任为公职律师联系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领域。

5.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公开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信息,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事项,并随时进行动态调整。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配置了数十台执法记录仪,对执法过程进行全过程记录;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重点对执法检查、执法过程等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三是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必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2024年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47件。积极开展国家、省级、州级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2024年以来共参加国家省州案卷评查8期,组织案卷评查2期。

6.严格生态环境行政执法。2024年,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全州共出动生态环境执法人员6306人次,累计检查各类执法对象1993家次,持续组织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及污染源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2024年以来移送公安机关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5件,目前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对123件涉嫌环境违法案件进行了立案调查,下达处罚决定书54份,罚没款729.372万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6件。积极向省厅报送典型案例12个,其中5个案例被省厅采纳为省级典型案件并公开发布。

7.坚持教育引导,执法刚柔并济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生态环境执法领域六项机制,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置监管于服务之中,坚持执法刚柔并济,在纠正违法行为中始终做到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坚决杜绝平时不作为,急时一刀切等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情况发生。建立完善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将21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管理,依托环评备案和审批系统、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排污许可证管理系统等,以非现场检查方式开展执法检查,真正做到了对守法者无事不扰,确保企业有宁静时间生产经营。在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中,依据行政处罚法、自由裁量规则和基准规定、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任清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35个行政相对人的首次违法、情节轻微、危害后果小的违法案件依法不予处罚,免于处罚金额137.83万元,以实际行动支持企业健康发展。

8.切实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2024年以来,行政复议数量较往年有大幅度提升,我局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5件,未有行政复议败诉案件;办理行政诉讼4件,目前2件在法院主持下诉讼调解,1件再审案件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对方再审申请,1件上诉案件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4年以来我局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确保依法行政、依法应诉。

9.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一是完善依申请公开程序切实保障申请人及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2024我局共发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9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双公示制度,督促职能科室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开展行政执法公示,截至20241231日公示行政执法信376条,开展信用修复26条。

10.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为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楚雄州认真组织相关办案部门和十县市从10个渠道全面筛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筛查率100%。对国家和省级印发的案件线索清单及时组织核查,核查率100%,对线索清单中符合启动情形的案件线索及时启动索赔程序,启动率100%2024年楚雄州启动案件18件,生态环境损害金额达385.92万元,2018年以来累计启动案件43件,结案40件,累计结案率93.02%。在今年启动的18件案件中,按办案部门划分,分别为:生态环境14件,自然资源1件,林草部门1件,水务部门1件,农业农村部门1件。

11.严格落实法治信息报送制度。按照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有关文件要求,楚雄州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法治建设信息报送工作,20241月至12月,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共被采用法治建设信息4条。

12.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化解生态环境信访矛盾纠纷。把群众路线贯穿到工作全过程,充分依靠群众、服务群众、赢得群众,让生态环境质量大大改善,让人民群众源自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全面参与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117件信访举报件的边督边改工作,对8件涉及生态环境违法问题的举报件立案查处。2024年,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共在12369系统接到信访件431件,其中,已办结216件,不属环保受理范围202件,其余13件正按照时序办理。

13.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开展情况。认真落实暖心行动入企工作,已到10县市完成了两轮帮扶服务,开展法律法规专题培训2次,培训人数546人次,惠及企业及项目建设单位397家;持续优化工作作风。严格落实《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程序规定(试行)》,实行建设项目报告书行政许可集体审查制和信息公开制,确实做到项目审批民主决策和全过程监督,实现阳光审批;制定印发《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强化环评和排污许可管理着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通知》,进一步细化责任,确保暖心行动落实落细,为抓实营商环境暖心行动提供制度支持,全面压实工作责任。

14.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开展情况。积极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学习相关规定和文件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开展好两打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上来对当前两打工作的形势进行了分析研判要求各县市紧抓时间节点,克期完成工作任务。二是严格落实《楚雄州环食药知领域打击违法犯罪行刑衔接协作机制》,将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落实落细,为生态环境行政与刑事案件衔接联动建立了机制,打通了两打工作的难点和堵点。三是楚雄州两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充分发挥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作用,加强与人民法院工作衔接,明确了两打工作案件证据标准、法律适用、信息共享等机制,保障两打案件诉讼活动的顺利开展。

15.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一是利用州级统一组织的大型宣传活动,如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等向公众宣传讲解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等,让更多的群众了解宪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增强法治意识,推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二是充分利用新媒体扩大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的宣传广度。充分单位的微信公众号、微博、门户网站等,通过发布《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解读、专家解读方面的内容,向全社会宣传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提高群众知晓度。三是制作《楚雄州生态环境局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登记表》,在日常执法检查过程中及时向企业指出存在环境问题的同时,企业普及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强化了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提高了守法意识和管理水平,降低了企业违法风险。

二、存在问题

(一)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需要增强。部分生态环境执法人员法治思维、法治能力不够强,部分执法行为不够规范,在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的执行实施中与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还存在差距,少数干部和职工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性认识不够,对抓好法治政府建设措施落实的紧迫感、责任感不强,缺乏长远规划,推动落实的主动性不强。

(二)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有待提高。随着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不断新增、修改和更新,生态环境监管工作对执法人员能力素质的要求越来越高,部分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生态环境监管业务知识的学习有待加强,现场调查取证能力有待提升,执法水平有待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定期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及时协调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示范引领作用,持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

(二)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将严格按照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加强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对违反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同时,将建立和完善环境监管执法的长效机制,确保各项环保措施得到有效执行。此外,楚雄州生态环境局还将加强与公安、检察院等司法机关的协作,形成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强大合力,共同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三)切实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移动执法系统使用制度,不断强化现场取证意识,全面排查摸清各类环境风险隐患,依法查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完善执法流程,严格执法程序,进一步规范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主动接受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监督。

(四)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按照国家、省统一安排,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的公共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培训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理论水平。以执法大练兵为抓手,积极开展各类专项行动,以实战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加强队伍建设和执法人员素养提升,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努力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中的主力军。

   特此报告。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2025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