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1月2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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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675000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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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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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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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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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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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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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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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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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高效光伏组件的N型产品生产线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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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禄丰市金山镇官洼(禄丰产业园区金山区块新材料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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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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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湖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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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建设内容:本次项目对3#车间原有单晶硅切片生产线进行改造,将原有3#切片车间改造为半棒产能车间,弃用当前3车间的切片机及清洗机等,在对厂房进行改造,动力设备升级的基础上,利用原3#车间置入66台当前先进性最高的半棒截磨一体机设备,即全套自动化生产支持设备。同时新增建设一套生产废水处理站配套的压滤系统,压滤系统的设计处理能力为10000m3/d。本次项目改造完成后3#车间的生产产能为年生产4.3万t半棒产品。本次改造仅涉及3#车间,3#车间现有配套的冷冻机房、空压机房、纯水站等环保设施和辅助工程内容全部依托使用,3#车间原有配套的2套废气收集系统+2套单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和2个排气筒全部拆除。
厂区内其他生产车间、污水处理站及辅助生产设施均维持现状。总投资20293万元。项目环保投资370万元,占总投资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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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气防治措施
施工期大气环境防治对策措施。
(1)施工场地四周设置临时围挡防护措施。
(2)建筑材料统一堆放管理,水泥、黄沙等粉状材料袋装密封堆存,并尽量依托现有设施室内堆放,避开风口并与施工道路,减少粉尘产生。
(3)进行土石方开挖回填、水泥砂浆现场拌和等作业时,对作业面、临时堆土等进行适当洒水降尘;遇大风或干燥天气,可适当增加洒水次数,最大限度减少扬尘量。
(4)施工场地内及周边运输通道应及时清扫,尽量减少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必要时应采取洒水抑尘、垫草席等措施。
(5)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限速行驶,装卸材料时严禁抛洒,材料运输时应加盖篷布遮盖,避免运输途中物料撒漏,且不得超量运载,减少产尘量。
(6)加强对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保持机械设备正常,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7)加强对施工人员环保教育,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环保意识,坚持文明科学施工。
运营期大气环境防治对策措施:目前隆基厂区硅泥暂存棚已设置有顶棚,并进行了四面围挡;各车间产生的硅泥采取袋装后入棚堆存。评价要求项目运行期加强管理,及时对硅泥进行清运,并定期对硅泥暂存棚及周边进行清扫,必要时辅以洒水降尘措施,尽量减轻扬尘污染。
2、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施工期生产废水处置措施:
(1)本次改造工程运行后,厂区员工生活的食堂废水处理方式不变,沿用现有10m3的隔油池处理后,同车间生活污水进入厂区已建成的1个45m3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禄丰市污水处理厂。
(2)车间生产废水收集处理方式
本次改造后3#车间生产废水不进入楚雄隆基二期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生产废水及车间地面清洗废水经压滤处理后部分循环用于3#车间硅棒截磨加工,压滤后回用剩余废水与浓水、生产设备冷却水强制排水、空调冷却水强制排水在在线监测设施前混合达标后,经楚雄隆基废水总排口(DW001)一同经专用管网排入禄丰市硅产业园集中污水处理厂、楚雄州禄丰绿色水电硅材一体化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其他生产辅助废水收集处理方式
项目纯水制备排浓水,部分回用于车间地面清洗,剩余部分和半棒生产设备冷却排水、空调冷却水强制排水收集后在隆基公司废水在线监测设施前同3#车间压滤后回用剩余水废水混合后,经楚雄隆基废水总排口(DW001)排入禄丰市硅产业园区集中污水处理厂和楚雄州禄丰绿色水电硅材一体化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放。压滤车间设置临时施工废水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现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采用现有污水管道收集进入已有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禄丰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运营期生产废水处置措施:(1)本次改造工程运行后,厂区员工生活的食堂废水处理方式不变,沿用现有10m3的隔油池处理后,同车间生活污水进入厂区已建成的1个45m3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禄丰市污水处理厂。
(2)车间生产废水收集处理方式
本次改造后3#车间生产废水不进入楚雄隆基二期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生产废水及车间地面清洗废水经压滤处理后部分循环用于3#车间硅棒截磨加工,压滤后回用剩余废水与浓水、生产设备冷却水强制排水、空调冷却水强制排水在在线监测设施前混合达标后,经楚雄隆基废水总排口(DW001)一同经专用管网排入禄丰市硅产业园集中污水处理厂、楚雄州禄丰绿色水电硅材一体化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其他生产辅助废水收集处理方式
项目纯水制备排浓水,部分回用于车间地面清洗,剩余部分和半棒生产设备冷却排水、空调冷却水强制排水收集后在隆基公司废水在线监测设施前同3#车间压滤后回用剩余水废水混合后,经楚雄隆基废水总排口(DW001)排入禄丰市硅产业园区集中污水处理厂和楚雄州禄丰绿色水电硅材一体化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控制措施
施工期:(1)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施工过程中加强设备保养,使机械设备保持最佳工作状态,避免因松动部件振动或消声器损坏而加大设备工作时的声级,使噪声影响降低到最小范围。
(2)严格控制施工时间,避免夜间高噪声施工。因工艺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的,施工单位应提前三日报经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并向场地周边居民和单位进行公告,以征得公众的理解和支持。
(3)合理布局,部分高噪声作业如钢筋切割等尽量依托现有厂房室内布置。优化施工工艺,对设备、钢管、摸板等构件装卸、搬运应该轻拿轻放,严禁抛掷,并辅以一定的减缓措施,如铺设草包等。提高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减小其在施工过程中的敲打噪声。
(4)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制订施工计划,尽量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作业。
(5)加强运输车辆管理,进出车辆限速行驶;车辆在经过居民区时应减速慢行、避免鸣笛。
运营期:项目新换、新增噪声设备主要有截磨机、切断机、自动化生产线等生产设备以及压滤机、水泵等配套废水压滤系统设备。针对不同性质和性能的噪声,项目设计方案中已纳入的噪声控制措施包括:
(1)固定产噪设备进行基础减振;
(2)已建3#车间、新增生产废水压滤车间均封闭设置;厂房(3)墙体采用夹心彩钢瓦,双层中空结构可有效起到隔声作用。
(4)3#车间生产废水收集池配套废水提升泵采取全地下设置,上设盖板;新增生产废水压滤车间各类水泵采取全地下设置。
总体来看,项目主体设计已考虑从源头、传播途径2个方面对噪声进行控制。在采取上述措施后,经本次评价预测,运行期隆基厂区厂界噪声仍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周边保护目标处声环境质量也不会突破《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有效。
(5)本次评价进一步提出运行期管理要求如下:加强设备维护保养,避免因部件老化、故障等导致的设备噪声增大;
为车间生产人员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如耳塞、耳罩等;
(6)合理制定原辅材料及产成品运输计划,加强运输车辆管理,途经居民区、学校等保护目标时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期:(1)施工期原3#车间现有设备拆除后,完整部件转运到银川隆基继续使用。拆除过程中造成的少量损坏部件进行市场销售。
(2)新增压滤车间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全部运送至禄丰市弃土消纳场堆填。项目区不设置弃渣场。
(3)施工期的建筑垃圾以3#车间内拆除的原有管线以及新设备的包装材料为主。经收集后外售给废品站。
(4)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送至生活区生活垃圾收集点,再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运营期:(1)废环形线、废砂轮、废纸箱收集后送一般固废暂存间,再委托资源回收利用单位回收。
(2)废弃反渗透膜与生活垃圾一起清运处置。
(3)化粪池污泥、烟油净化滤油和隔油池滤油委托楚雄北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定期清运处置。
(4)废机油及空油桶、废铅酸电池沿用楚雄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的危险废物贮存库进行暂存,定期委托华坪耀辉环保有限公司清运处置。
(5)食堂泔水通过加盖塑料桶集中收集按照根据楚雄州禄丰市城市管理局要求处置。
(6)本次改造后全厂产生的废切割液包装桶收集后送3#车间内吨桶区暂存,吨桶区建设按照危废贮存库进行建设、防渗处理以及设置规范的标识标牌,交由云南大地丰源环保有限公司清运处理。
5、生态保护措施
1、对土地利用的影响
本次运营期不涉及新增土地,全部在原有厂区已建成车间内进行,因此本项目的运营不会改变评价区现状土地利用情况。
2、对土地占用的影响
本项目在原有厂区范围内进行建设,不新增用地范围。
3、对周围景观的影响
本次改造是在已经运行多年的厂区内进行,已经形成工厂化的人为景观。
4、对周围植被的影响
根据现场调查,厂区及周围范围内地表植被简单,主要是人工种植的或活动的场地为主,以及少量的人工种植果树,未发现国家、云南省规定保护的珍稀动植物及古树名木,生态环境一般。
本项目运行多年,项目运行过程对植被不产生新的破坏影响。本项目对原生性植被的影响不大。
从评价区的植被类型来看,项目周边以人工绿化为主,伴有少量农田,次生性较强,群落结构简单,物种不甚丰富,生物多样性不高,总体上建设项目对植被和植物的影响较小。
5、对动物的影响分析
本项目厂址周边陆生动物种类不多,数量很少,广布种居多,没有发现珍稀濒危物种。评价区分布的动物种类均为云南省常见物种,这些物种适应性强,且长期生活于人类活动频繁的次生生态系统中,基本能够适应人类活动改变带来的生态环境影响。
6、土壤和地下水防治措施
厂区已采取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及现场调查,厂区目前已采取的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有:
(1)源头控制措施
①废水收集处理措施
建设单位在运行过程中,厂区采取雨污分流,楚雄隆基现有的生产废水收集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部分回用,剩余部分排入禄丰市硅产业园集中污水处理厂;本次改造项目3#车间生产废水不进入楚雄隆基二期污水处理站处理,本次改造3#车间生产废水及车间地面清洗废水经压滤处理后部分循环用于3#车间硅棒截磨加工,回用剩余废水与浓水、生产设备冷却水强制排水、空调冷却水强制排水在在线监测设施前混合达标后,一同经专用管网排入禄丰市硅产业园集中污水处理厂、楚雄州禄丰绿色水电硅材一体化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禄丰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各污废水收集和处理设施均采取防渗防漏措施,同时企业还设置了环保管理人员定期对各收集处理设施进行检修和维护。可以有效避免废水到处乱流或者漫流,避免了因废水收集处理不当污染厂区土壤环境。
②固废收集处理设施
项目固废产生后及时收集送一般固废暂存区、危废贮存库分区暂存后再及时外委处理。一般固废暂存区和危废贮存库均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避免固废污染厂区土壤环境。
防渗措施:
①在本次改造过程中进一步检查和维护好改造车间地面防渗措施,避免因项目改造造成地面破损从而污染区域土壤环境;
②对本次改造新增建设的生产废水、气浮压滤车间采取一般防渗措施,防渗措施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一般防渗区的防渗技术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1.0×10-7cm/s;
③建设单位在后续的运营过程继续严格执行土壤环境防治措施。
本项目在改造过程中采取以上土壤防治措施虽然增加一定的环保投资,但对于保护周围土壤环境有利,采取土壤防治措施是必要的,采取的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8、公众参与情况
2024年9月30日在隆基公司网站进行第一次网络公示,在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均未收到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
在网站(公示链接https://www.longi.com/cn/bulletin/chuxiong-longi-silicon-company-projec-environmental-impact-assessment-notice/)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24年10月17日至10月30日),于2024年10月17日至10月30日共10个工作日内,分别于10月22日在民族时报总第2841期第2版、10月25日在民族时报总第2842期第2版进行了报纸公示,即在10个工作日的公示期内进行了2次公示。于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30日在项目所在地的官洼村村政务公示栏、楚雄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公示栏以及禄丰产业园区管委会公示栏进行张贴告示,告示的主要内容为:工程概况;工程建设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概述;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在本项目的公示期间无群众提出反对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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